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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支出「應為收入1/4」
2009/12/14 11:41:08瀏覽217|回應0|推薦0

聰明理財
不像歐美人士多花費在旅遊及休閒嗜好,國人幾乎把畢生積蓄壓在房產,犧牲了生活品質。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不動產經營系副教授賴碧瑩說,國內長年下來薪資所得未增,千萬別為追了上高房價,將收入都投進房貸,應將房貸支出控制在收入的1/4較理想。

理財專家建議每月房貸負擔不超過收入的1/3,但物價漲薪水卻未增,國人實質可支配所得已相對縮水。據法國統計處資料顯示,法國民眾每月花費在住房支出約為收入的20~25%;美國全國不動產仲介業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tors)報告也顯示,在支付房價的20%頭期款條件下,每月房貸支出以不超過該家戶所得的25%較適宜。

北市仍有便宜屋

若以內政部公布的各都會區家庭收支統計,若以每月收入的1/4當成房貸支出,回推購屋總價,發現桃竹及中南部的民眾都能順利購屋;但北市民能負擔的購屋總價600~700萬元,與北市成屋平均成交價約1300萬元相比,少了一半。
賴碧瑩建議,如果政府政策無法讓房價下修,北市民要靠自己的腳去找,例如北市大同區或士林區社子,仍有總價600~700萬元的房屋。
有巢氏房屋北區發言人劉炳耀說,市場經驗判斷,成交量若連縮3月,成交價也會跟著下修,目前北市成交量已連縮3月,成交價雖未下滑,但明年北市房價應有下修1~1.5成的機會,買方可趁低點多看多比較。

 

民眾應將房貸支出控制在收入的1/4,避免壓力太沉重,圖為民眾看屋。黃競鋒攝
◎記者柯玥寧 2009年12月07日蘋果日報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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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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