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投資預售屋賺差價 全部要課財產交易所得
2009/09/11 11:28:25瀏覽279|回應0|推薦0

台北市國稅局因為查核股權買賣案件,查出案外案。稅務員先調查 甲在96年出售股票,獲得鉅額股款,以2300萬元向乙購買預售屋。

台北市國稅局進一步追查發現,預售屋原來由乙以1800萬元向建設 公司購買,再讓售給甲,乙一買一賣之間賺取差價500萬元,屬於財 產交易所得,卻沒有申報。除了開單補徵綜合所得稅200多萬之外, 處罰鍰1倍200萬,共400萬元。

( 2009/09/11 09:00 時報資訊 )

工商時報 王信人/台北報導

( 時事評論財經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oney60277&aid=330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