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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3 17:25:45瀏覽237|回應0|推薦0 | |
工商時報 范姜群閔/台北報導 由於多數民眾已習慣使用信用卡消費,對於晶片金融卡的認知不足 ,或是誤認晶片金融卡像信用卡一樣,須具備財力證明才可申請,其 實,晶片金融卡更適合常會忘記繳交信用卡款被罰滯納金,或是容易 透支刷卡的民眾,因晶片金融卡具備以下四大特色: 一、不需額外申請,原有ATM提款卡即可申請使用消費扣款功能: 持卡人要先確認發卡銀行是否必須已提供「消費扣款」服務,若已提 供,則卡片就在辦理約定後使用,若是向發卡銀行新申辦晶片金融卡 ,則須在其制式的約定書勾選「消費扣款」服務,才具此功能。 二、有效控管消費支出,且省卻跨行提款手續費:晶片金融卡每筆 消費皆從原有帳戶中進行扣款,民眾只要進行補摺動作,即可紀錄每 筆消費,且不需先從ATM提款機提款,避免因不同銀行提款機被扣手 續費。 三、密碼加晶片,雙重認證增加安全性:使用晶片金融卡交易時, 持卡人的密碼由晶片金融卡進行驗證,交易資料經卡片加密處理,僅 產生交易驗證碼,若要盜刷則必須同時持有被害者的卡片及密碼,缺 一不可,與信用卡簽名相比,輸入密碼更不容易造假偽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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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