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從90年代開始使用,至今已成為最重要的傳播工具,富邦文教基金會2009年度的兒童媒體使用行為調查結果中發現,被調查的兒童家庭內擁有電腦的比例高達95.3%,此結果顯示,目前國內兒童家庭內呈現「家家有電腦」的現象。
而兒童開始上網的年齡,比例最高的是自七歲開始上網,佔23.2%,並集中在八歲到十歲之間,十歲以前就上網的學童達88.1%,顯示兒童上網年齡越來越早。十歲前擁有手機者也佔一半。(兒童媒體使用情形)兒童透過網路或手機與同儕維持社交關係,已是必要的工具。因此產生的網路霸凌事件也越來越多,並成為校園的新問題。
根據教育部中小學網路素養與認知網站(http://eteacher.edu.tw/)去年1月,對國中學生進行「網路霸凌」調查之結果顯示,超過3成國中生曾遭受「網路霸凌」,曾目睹或知曉他人「網路霸凌」的學生比例更高達57.9%。所以教育部希望各校成立中小學網路素養網站,教導學童如何正確使用網路。
(一)、何謂網路霸凌?
網路霸凌是個人或團體故意的、反覆的以及惡意的使用網路或電子通訊設備傷害他人。--Bill Belsey
"網路霸凌"在年輕的世代比其他"霸凌"更常發生,而且大人不易察覺,因為年輕人使用的通信方式大人不太熟悉,例如手機簡訊、email.、部落格、微博、facebook、MSN、ICQ、BBS聊天室、視訊等方式,大人很難監控。
(二)、網路霸凌有別於其他霸凌,它有幾個特色:
- 網路霸凌有匿名性,所以網路霸凌是懦夫的行為,因為霸凌者躲藏在網路後面,匿名攻擊別人。一般的霸凌可能會遭到對方立即還擊,至少會讓對方知道你是誰,日後可能會遭到懲罰或報復。但網路霸凌者往往不提供回饋的工具,所以無法對他產生的效果還擊。更因為很難辨認真實身分,所以他不怕被處罰,進而肆無忌憚惡意攻擊別人。平日可能不敢講"髒話",在網路中用辭辛辣,平日彬彬有禮,在網路中變得兇暴。因為隱藏身分所以很像在黑暗中攻擊人。
- 網路霸凌可以驚人的速度及數量,散發傷害人的訊息給廣大的群眾。網路是即時的、複製的、全球的、永不停止的。只須敲一下鍵盤或按一下鍵,訊息就傳遞出去,往往公開在部落格、youtube、論壇、或email 給他人,經過無數次轉載結果很可怕。傳統霸凌旁觀者是現場少數人,但網路霸凌的旁觀者可能以百萬計。有許多案例,例如分手的一方散發女友的裸照,或散發不實謠言,破壞他人名譽。消息經過網路可能幾天就傳遍台灣全島甚至華人世界。我們在email中常接到相同的訊息多次,甚至幾年後還接到同樣訊息,可知他的散播能力和無休止的性質。這樣的殺傷力太大。
- 檢驗網路訊息真實的間接性和延遲性:因為網上發佈的消息很難加以事前查證及過濾,所以在接收時很難進行真偽的判斷。而且網路使用者不須取得特定資格,任何人都可申請。訊息真假驗證性往往需要間接手法加以印證,故有時間上的延遲性。這便是為何受害者無法抓到散布謠言的真兇, 但名譽已被破壞很難恢復。
- 學生網路霸凌往往發生在校外或家中電腦,校規無法處罰,被霸凌者往往不敢告訴他人,怕攻擊更加惡劣,也怕家長不允許他再使用手機、電腦或網路。這對老是掛在網上社交的年輕族群來說是不可想像的。沒有了這些,等於被同儕排除。通常施暴者知道被害者,但受害者往往不知誰是施暴者。隨著無線網路、手機的使用,通訊越來越方便及普遍,所以網路霸凌可在任何時刻及場所發生,家中因此而不再是安全的庇護所。
網路不停地發展擴大,隱私受到侵犯機會增加,每天有超過65000部影片在YouTube上發表,過去七年全球已成立5億多個部落格。網路提供了比現實生活中更能暢所欲言的空間。但越使用網路,越不安全。韓國及中國大陸都規定某些入口網站發言採取"實名制"。但主張言論自由者是反對的。言論自由與隱私權很難尋求平衡點。例如"人肉搜索"對被搜索的人等於判了終身刑罰,一般刑罰除了終身監禁總有結束的時期,但網路上的撻伐則永無止盡。例如前一陣子的擋救護車事件,此人既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尤其是公佈他的父母親的身分加以攻擊,是太超過。可見網路散播力的恐怖。Daniel.J Solove在其書中形容這樣的情形。The Future of Reputation: Gossip, Rumor, and Privacy on the Internet?請參考。
(三)、網路霸凌的型態:網路霸凌有幾種常見的型態:
騷擾:不斷的寄送攻擊的、無理的、侮辱的訊息給對方。
詆毀、造謠:在網頁上張貼不實的或詆毀的消息,由電子郵件或其他即時通訊工具發送給大眾,或發送經過變照的照片。
激烈的爭吵:線上用憤怒的、粗俗的語言對罵。
假冒他人:破解他人帳號、密碼,冒用他人身分寄發惡意訊息給他人。
故意洩漏他人隱私:將他人不堪的隱私洩漏出去,或引誘他人透露自己難堪的秘密再傳給他人。
網上糾纏:不斷的發送包括傷害的威脅、高度的恐嚇、及網上威脅人的安全。
偷拍他人不雅影片或照片傳到網站上。
(四)、網路霸凌的法律責任:
(A)刑法:網路霸凌可能涉及的罪嫌有
- 恐嚇罪:依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 侮辱:依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公然侮辱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毀謗:依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妨害秘密罪: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 違反肖像權:所謂肖像權則是民法第十八條的人格權的一種,是指自然人對於自己人像加以使用之控制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一般人當然很容易主張未經其同意不得利用其肖像,所以電視節目在街上任意攝影後,未經同意而於節目播出,可能會侵害被攝影者的肖像權。
*備註: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7歲以上未滿12歲之人,觸犯刑罰法律者,得處以保護處分,12歲以上18歲未滿之人,得視案件性質依規定課予刑責或保護處分。一旦傷害發生,需要許多時間及力氣請網路服務提供者或電信公司提供施暴者身分的確認及手機使用者的身分,所以上網要謹慎。
(B)民法:依民法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一旦傷害發生,需要許多時間及力氣,請網路服務提供者或電信公司提供施暴者身分的確認及手機使用者的身分,所以上網要謹慎。
(五)、防止網路霸凌:
家長要關心兒童使用網路的情形並給予限制請參考下面檔案http://www.eteacher.edu.tw:8080/index.php? 要如何防止網路霸凌
- 加強網路使用素養:網路本身無罪,只是一個免費及迅速傳播的工具,可以提供許多的資訊,讓生活更便利。網路產生的壞處是因為使用者本身的不道德造成。網路使用的禮貌,是公民道德的一部分。所以不論是家長或學校要教導學生使用網路時尊重他人人權
- 要跟平時不在線上一樣有禮貌
- 尊重他人的不同意見,即使不贊成
- 當有人不禮貌或粗魯時,不要理他。
- 生氣時要保持冷靜,確定冷靜時在寫訊息給他人,而且只做事實的陳述。因為在盛怒下發出的郵件所造成的傷害,需要很大的力氣來消除。
- 陌生人來信你有懷疑時,要問家長,不然不要開信息將他刪除。
- 相信直覺,如過覺得不對或不舒服、不安全,趕快關掉電腦並告訴家長。
- 不要上網太久,家長可設限,可在電腦管理者設定使用時間。
- 加強法律教育,上面我已簡單介紹過相關的法律知識,學校及家長要正確的告知學生若濫用網路侵犯他人可能產生的法律責任。防範犯罪的產生。
- 教導小孩保護隱私:這裡有一個檔案教導父母如何指導小孩使用網路,家長可下載做為參考。http://www.eteacher.edu.tw:8080/index.php?id=14 在此僅就隱私方面簡單介紹,兒童要保護隱私,主要是判斷能力不夠,以及比較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
- 在網上填寫資料時,個人隱私要保密
- 在網上註冊時要使用匿名資料
- 加入網站要篩選,或跟父母商量,因為許多不肖網站有惡意連結,你一登入,就會植入木馬程式,竊取你的資料。
- 在E-mail 裡、及時通交談中,不要透露私人隱密資料給網友。
- 沒有父母的同意,不可將自己及家人的照片及相關資料透露給網友。
- 與父母訂定具體合理的網力使用守則
- 登入交友網站時要特別小心
- 不要隨便相信網友告訴你的話,因為很可能他是騙你的例如男生裝女生、大人假裝小孩
- 註冊網站要父母幫你查清楚該網站的性質及資訊,
- 家長及老師要學習網路霸凌的知識並教導學童育到霸凌實如何處理。
- 表現悲傷、情緒化、或焦慮。
- 社交活動不想參與或沒興趣
- 不想上學
- 學業成績表現大幅退步
- 用完電腦或上網後現出沮喪的神情
- 看完手機簡訊現出居喪的神情
如果有這些表現就要好好和子女溝通詢問。
5. 遇到網路霸凌時怎麼辦?
不要回復霸凌者信息,不要上當。霸凌者就是要激怒你,讓你沮喪。他就是希望心亂然後控制你讓你害怕,不要讓他達到目的。
不要讀霸凌者寄來的訊息,但不要刪除它,因為那是你的證據。也許你會繼續接到不同帳號寄來的相同信息,用這些信息可請警察或網路及電信公司幫助你。這些信息也許可查詢是否為熟人所為
告訴大人幫你解決是否從信息中有任何線索。
儲存越多霸凌者送來的訊息,越多線索追尋。例如email 地址、收信日期、時間,網址。
MSN站點網頁位址
他的暱稱
他的資料
- 如果事聊天室儲存聊天的日期時間、網頁位址名稱、暱稱、e-mail 地址、聊天時的整個網頁
如果是電子郵件則儲存該信的網址,他會顯出一封信的歷程及ID,也可知道是yahoo 還是google 或公司行號等資料。
如果不想再接信,可換帳號或將他移到垃圾信箱。
如果帳號被侵入可換帳號或密碼
如果在聊天室,將談話者名字、反白將他變成忽視停止對談,不再接她的對話。
截取當時銀幕
記下日期、時間、地點
報告聊天室管理者
告訴老師或父母
如果不是你的錯就是因為世界上就是有這樣奇怪無聊的人。不是你的錯,所以不要不好意思告訴他人。
除了父母陪同,不要見網友。見面選擇公開的地方。
可改變信箱帳號和手機號碼。
盡量將電腦當作查詢資料的工具,不要加入太多社群,尤其交友網站,碰到霸凌者要告訴家長或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