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5/03/28 23:18:35瀏覽82|回應0|推薦0 | |
箝制言論自由的流弊是,無法訓練具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民;所有創新發明與理論,都需要自由的空間才能發展。連發言都不自由的社會,如何自由地創新?如何培養國民具有獨立思考能力? 英明聖主李光耀 Beethoven Piano Concerto Emperor Arturo Benedetti Michelangeli https://www.youtube.com/watch?t=11&v=vfbibZfI8Zw micha 2015.3.25. 當代亞洲強人、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辭世。李光耀奉行專制,利用「菁英政治、高薪養廉」建立廉潔有效率的政府,讓新加坡變身富庶小國,同時又保留鞭刑,以嚴刑峻法管制言論、結黨,關押異議人士。這樣的政府有什麼缺點? 所有人類的思考都有界限,箝制言論自由的結果,會讓整個社會只剩下權貴階級的思考,沒有多元意見做為參考,判斷一定不周全。2008年爆發美國次級房貸金融危機,新加坡財政部完全持有的淡馬錫控股集團(Temasek Holdings), 2008年4月至11月的8個月期間投資組合大賠390億美元,總值大幅縮減31%。由此可證,李光耀家族並不完美,決策也會出錯。 箝制言論自由的流弊是,無法訓練具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民;所有創新發明與理論,都需要自由的空間才能發展。連發言都不自由的社會,如何自由地創新?如何培養國民具有獨立思考能力?新加坡這種國家,是不可能栽培出臉書創辦人馬克佐伯格這類型的人。 馬克佐伯格在哈佛大學做了一個男女比一比網站,讓網友對每個哈佛大學生的美醜評比一番,結果,激怒一大堆哈佛大學的高材生,但是哈佛大學校方有沒有嚴懲?沒有,哈佛大學並沒有壓抑這個天才,所以後來才誕生臉書。如果有網友在新加坡做一個政客比一比網站,將新加坡官員所有愚蠢事蹟做成歷史紀錄編號,應該馬上就被關起來了,一關就是幾十年,還談什麼創新研發呢? 所以新加坡是很適合奴才性格的人居住的天國,對於有獨立思考又勇於挑戰威權的人而言,新加坡是地獄。李光耀是行政管理天才,也是言論自由的人間敗類,歷史地位這二部分可以先確定。 李光耀確實聰明、有理想,其施政能力與經濟能力確實遠勝過李登輝、蔣經國、蔣中正與馬英九;但是其獨裁性格與對人權的踐踏,則比李登輝、馬英九更加殘暴。李光耀家族長期霸占新加坡政權,其家族當然也是新加坡的巨富,顯然其A錢術比起扁家更加的貪婪萬倍。 同一種施政模式,不同的人施行起來不一定都會有一樣的效果;因為每一個人的才智不同,李光耀不經營新加坡,最後也一樣會成為大企業家;但是李顯龍若不靠爸爸,在國際上就一定只是個鱉三。 老子說:「世界上所有事物的發生,都有其發展的根源(『學術真理』與『專業素養』)。」(天下有始,以為天下母。)國家,在學術上是有定義的,依據霍布斯《巨靈篇》的看法,絕對國家最大的成就是,他能創造一個有利於個人追求其目的的環境。絕對的統治權並非屬於君主體制,甚至不屬於君主政府,而是屬於以法律為基礎的國家架構。 新加坡的政體卻不是如此,李光耀家族就是新加坡的專制君主,他們決定一切,人民沒有言論自由,現在甚至沒有集會遊行自由,這是標準的人治社會。李光耀家族用種種手段限制反對黨行使權力,例如,新加坡反對黨拿40%的選票,但國會席次只能佔個位數的席次,使反對黨無力監督政府。所以新加坡不是一個以法律為基礎的國家架構,也不是可以反映民意的國家,而是以李光耀家族的利益為核心的企業組織。 在霍布斯看來,國家是一個法律和政治社群,不允許內部有任何可能威脅其統一性及其絕對權威的社群存在。換言之,國家必須絕對以《憲法》和法律為基礎運作,不允許破壞《憲法》權威的社群存在;但是新加坡是以李光耀為決策核心的人治,不是以《憲法》或人權為主的社會。 李光耀家族是新加坡的絕對權威,他們可以隨時宣布人民沒有集會遊行的權力、沒有言論自由,他們可以決定保留鞭刑,不用顧慮人民的人權,這不是一個以個人的本能和理性為基礎建構的社會,彼此之間也沒有契約式的協議,因此,無法培養出理性、有競爭力、守信用的國民。新加坡人民是因為畏懼威權而不犯法,並不是因為他們理解到人權、法治的價值而不犯法。 國家,不該是某個政黨的,更不是某個政客的。國家,應該是一個由全民所共享,一起制定法律、自由競爭、有效率的組織。社會不需要有神話,社會需要一個沒有威權、沒有獨裁、沒有框架的自由競爭環境,讓社會大眾不分貧富貴賤,一起自由、公平的競爭,讓能力不足的權貴階級可以自然淘汰,讓有能力的弱勢者有機會翻身掌握權力,讓權貴階級負起照顧社會弱勢的責任,國家整體競爭力才會強。 國家或社會的基本成員,是個人,不是家庭,也不是社團組織。個人,應當終身學習,不斷發掘自己能力上的優點與弱點,一生不斷的彌補弱點,這樣才會有一個理性而進步的社會。而新加坡的專制體制,讓人民覺得只要服從政治權貴就對了,這會讓人不了解自己的優缺點,更無從透過自由競爭改善自己的弱點。 任何的宗教、學校、社團組織,都應當是個學習型組織,人人都有終生多元學習的機會與氛圍,充滿扶助社會弱勢、提升弱勢者社會競爭力的風氣。任何組織內部,也應當自由競爭,不應該有偶像崇拜的現象。所有的教師或領導者,都只是「過渡時期」的偶像,是人生學習的中繼站。 絕對的統治權並非屬於權貴階級,而是屬於以法律為基礎的國家架構,國家是一個法律和政治社群,應當由一群終身學習、學有專精、學識豐富的人,短時間內共同管理,與社會溝通,創造一種適於一切人的法律環境,而在此種環境內,個人能夠以理性的方式追求他們適當的利益,這才是理想的人類生活環境。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