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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3 21:10:45瀏覽956|回應5|推薦14 | |
《維省澳洲國慶日籌備會AUSTRALIA DAY COMMITTEE (VICTORIA)》〈遊行組織負責單位Coordinator- Australia Day March〉總負責人Ms. Liz Pain 在2013年1月13日星期天晚間約6:00給我來電話通知我。
〈The Department of Treasury and Cabinet〉《維省澳洲國慶日籌備會》最高執行單位的執行長 Ms. Marin Lau 《維省澳洲國慶日籌備會》的DPC 要求我和另一位工作伙伴,在2013年1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00到Treasury and Cabinet的辦公室。
親自說明台灣社團在參加《維省澳洲國慶日AUSTRALIA DAY》時,我的要求及原因,由執行長 Ms. Marin Lau 《維省澳洲國慶日籌備會》的DPC 親自決定是否應該執行,之前《維省澳洲國慶日籌備會》對我及台灣社團參加〈澳大利亞國慶日〉慶典活動的限制。
我在電話中告訴Ms. Liz Pain,我是已經知道,我不會被准許拿中華民國台灣的國旗參加遊行,〈AUSTRALIA DAY COMMITTEE Coordinator組織〉工作單位,也已經通知我,在遊行終點上,提供給我的攤位也不准許介紹台灣觀光的景點,甚至不准顯示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的字樣。
我去見執行長 Ms. Marin Lau 《維省澳洲國慶日籌備會》的DPC根本於事無補,還是免了吧。
Ms. Liz Pain說,申請案件既已轉到〈內閣The Department of Treasury and Cabinet〉中去,之前〈AUSTRALIA DAY COMMITTEE Coordinator組織負責單位〉做出的決定,都需重新審核訂定。
我以〈墨爾本台灣商會Melbourne Taiwanese Chamber of Commerce〉呈報的案件,〈AUSTRALIA DAY COMMITTEE Coordinator組織負責單位〉已無權做出的決定。
將由〈內閣The Department of Treasury and Cabinet〉直接審批,能不能在攤位介紹台灣的觀光景點,遊行時,能不能拿中華民國台灣的國旗,都將是〈內閣The Department of Treasury and Cabinet〉的決定, 已不在〈AUSTRALIA DAY COMMITTEE Coordinator組織負責單位〉的權限中了。
我所需要的協助: 1.【能夠參與會議的談判伙伴】 墨爾本台灣僑民中,儀表整齊乾淨,英語流利,能清楚表達,反應快速 又冷靜,有把握自己在盛怒的情況下,仍舊能夠有禮貌的表達自己的 人。請盡快與我連絡。
沒有也沒關係,請不要給自己壓力。
我想我自己,即使是一個人,還是能經得起這個考驗的。
2. 【盡快提供給我準確、實在的資料,供我在會議前瞭解】 2.1 我感謝格友《東村James》還有《海朗平》大師,在網格中回應,告知美國讓台灣僑民自由使用台灣旗幟的消息。
我將會運用在與〈內閣The Department of Treasury and Cabinet〉的會議 中。
如果還有其他國家的僑友,能給我更多類似的資訊,我也是會很感激 的。
2.2 最好有曾經參與2010年,台灣10大社團在〈Federation Square 墨爾本聯邦廣場〉舉辦升旗典禮,被現場勒令,不准使用中華民國台灣國旗事件的人士,能告訴我事情的始末。
3. 【為我禱告】 我會求我的神,再次在我身上彰顯祂的神力,讓大家都能看見祂的大 能。
我若輸了這場談判,讓大家都能看到,祂賜給我的勇敢。
我若能爭得電音三太子能在遊行隊伍中,團員能穿上有台灣圖形的上 衣,戴上繡有Taiwan, Touch Your Heart字樣的運動帽,攤位上能介紹台 灣的觀光景點。
這所有一切的榮耀,都將歸給我的神。
因為,這些都不是一個普通國民或僑民能辦得到的事。
請你也為我禱告,求你的神也保守我。
_ _ 以上報告完畢 _ _
敬祝 新年快樂
〈墨爾本華文作家協會〉第10屆理監事感謝您一年來,對墨爾本華人的關心和支持。
〈墨爾本華文作家協會〉 會長 汪芝伃 (原名 汪慰平) 女士 鞠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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