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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總統應該覆議的「顏清標條款」
2013/06/05 10:41:47瀏覽3353|回應25|推薦162

「顏清標條款」

台灣立法院有多爛,從朝野在 2013/5/31 休會期前夕挑燈夜戰、暗渡陳倉,令台灣媒體大吃一驚,三讀通過「顏清標條款」,便可得知。

這個「顏清標條款」就是《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民意代表、各大專院校職員暨其他相關人員、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村里長的特支費,不必負財務責任,並可追溯既往。

妙在這個可追溯既往。

這些公務人員,遑論他們是總統、政府首長、民意代表、學校人員、村里長,中華民國政府給他們特支費或特別費,目的在使用在公途。

沒使用在公,卻使用在私,這叫什麼?

這叫做貪汙。

《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就是民意代表立法,讓中華民國公務人員可以「合法地」貪汙。

喝花酒報公帳不是貪汙

只要總統宣佈承認《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顏清標馬上可以出獄,他纏訟十年的喝花酒報公帳案一筆勾銷。那是他做台中議長期間,一晚上去五個酒店,買單,報議長特別費。

台大醫院名醫柯文哲也在其內,也會受惠,縱然《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漏掉「教」字,只說「職員」,但「相關人員」可以涵蓋教授--甚至副教授和助理教授。

柯文哲不要給人民什麼五四三,給你特別研究費,就應該用在公途,沒用在公途才會涉法。

假如用在私途,薪津就夠了,叫薪水吧,別叫特支費或特別費。沒用到公途,是應該繳回的。

《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的意思是,應該花用在公,花用在私,全部通通OK!買家用電冰箱OK,全家出國旅遊OK,500名教授的發票不就是花在私途嗎?

這表示他們根本沒有盡心於公職,公家的錢花不完,才拿假發票(即私用)報公帳。

人民的血汗錢真好榨取呀!

總統應該覆議

當立法院在扯爛,濫用立法權時,總統應該行使否決權,總統對立院通過法案的否決權便是覆議。

馬英九總統想在歷史留名,這是一個極好的良機--民氣可用。

如此荒腔走板、維護貪腐、顛倒黑白的立法,唯一解救之道只有總統行使行政否決權,拒絕公告這項立法。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健銘很「奸」,《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明明是立法院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台聯合謀通過,事後卻推諉到國民黨頭上,並且還要求總統覆議。

馬政府讓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出來說:此次修法從頭到尾都是立法院朝野黨團主導,如今「解鈴仍需繫鈴人」,宜由立院於臨時會提覆議,行政院尊重立院的處理。

馬總統應將計就計之時,可惜又放過良機,不使用覆議權,認可《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

懂不懂呀,馬總統,你承認它,認可它,公告它,就表示你和他們一樣,你同流合污了。

可惜!民氣可用!

這個《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是台灣的立法院將立法權濫用到極致的典型案例,它完全違悖台灣的民意。

可惜馬總統缺乏膽識與見地,這時候,想想Thomas Carlyle的時勢造英雄論,他出來,以總統之尊,說我使用總統否決權,覆議《會計法》99條之一修正案,這是「賭」,賭上台灣人民的大是大非。

可惜,可惜。

當然,可惜的是馬英九顧忌兩件事:

一,當年陳水扁因國務機要費起訴,民進黨便找他市長任期內特別費的麻煩,碰到屬下余文以假發票報帳,馬英九好不容易才鹹魚翻身,他不敢再碰特別費或特支費案。

二,中華民國總統行政權對立法權的覆議權力已然縮水。1997年之前,中華民國循美國制度,總統否決權只要獲得國會三分之一席次加一票,即可打回國會不當之立法。但是在1997年的李登輝任內,國會對總統否決權修法,如今,馬英九若想以行政權打回國會的立法權,必須取得國會二分之一席次加一票,困難度高很多。

馬總統不願出面一賭嘛,賭正義必勝嘛。

真可惜。任何英雄都會賭一下滴!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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瑩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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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清標條款」
2013/06/06 09:18

是官官相護, 集體貪污~!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6-06 09:36 回覆:

(1) 這些所謂立法委員侮辱暨踐踏民主國家的神聖立法權.

(2) 在政黨制度國家, 國會裡意見分歧是正常現象, 這次 "和諧" 到共同分贓.

(3) 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台聯 沆瀣一氣, 蛇鼠一窩.  很簡單, 保密保到家, 選休會前夕強渡關山, 第四權媒體毫不知情, 厲害的不是台灣媒體, 是這些 "立委".

(4) 總統不行使總統否決權 -- 即覆議, 表示行政權與立法權在平日表面上對立, 實則同樣包庇 "自家人" 的貪腐, 他們都互通的.


風 自 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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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院
2013/06/06 01:45

我對烏龍院的瞎法新釋義,是法理無道,民怎願心?
怎是知法,造法,制法,修法,玩法,弄法...
竟把鄉民百姓們全當都盲民,以為大家全瞎了啊,竟搞這瞎法
像個扮家家酒似的,用喬的授意兒戲法?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6-06 03:01 回覆:

會計法99-1修正案背後真正的推手其實是這批人啦!

假發票報帳涉貪 國科會、中研院與教育部齊呼盼從寬處理   2013-1-7
彰化地檢署偵辦大學教授以不實單據報銷研究補助經費弊案起訴十多名教授及人員,引發學界震撼;國科會主委朱敬一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教育部部長蔣偉寧昨天親上火線、聯合發表聲明,強調以假發票報帳購買他項研究器材,並非貪污,將聘請律師協助單純報帳品項不符而遭起訴的涉案教授。 [按: 官官相護, 很緊密的利益共生體, 竟然敢用公帑聘律師]

國科會、教育部也向行政院表達事態嚴重;國科會主委朱敬一表示,已向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報告過此事,若政院指示與法務部溝通法令問題,國科會將出面溝通;教育部長蔣偉寧也指出,如有機會,也希望能與法界溝通。

三首長聲明指出,學術界的假發票事件,導致多位教授被以貪污罪名起訴,除了重挫學界士氣 [按: 這句話最近常聽, 學界黑漆八烏, 什麼時候士氣很高呀, 台灣學術世界排名不是一直後退嗎],也可能使國際誤以為台灣學術界有普遍貪瀆現象。許多遭起訴的教授,沒有一毛錢進私人口袋,而是轉用其他學術用途,主觀上沒有貪污犯意,若以貪污罪名起訴,不符比例原則也太不公平。

聲明並提三點訴求:一要聘請律師研究案情,為單純報帳品項不符的涉案教授提供法律協助。二則呼籲檢察官檢視科技基本法第六條最後一項,對科技預算補助的計畫採購,不再以貪污治罪條例追訴。最後,呼籲立法與司法單位多了解學術研究的本質,落實公務與研究的分軌。「這是我們共同的期待,背後卻是數千位研究者共同的無奈」。

朱敬一表示,目前學術研究與公務體系無法區分,是各界看法最大誤差來源。國科會與教育部等部會,將聘請律師並聯絡大學法律系教授,商請協助。

朱敬一表示,如有教授確實將錢拿進自己口袋,那就該嚴辦。但過去學術界以A報B的案例應不少,所以去年科技基本法修正放寬制度,國科會也已鬆綁大學科研經費核銷制度,細項經費變更可由學校自行認定;過去須權宜以碳粉名義購買液晶螢幕的事情,現已沒必要。科研需要很大彈性,不能與公務採購混為一談;否則此一波後,後面還有元霖公司等牽涉全國各大學的案例,將是學界浩劫。

朱敬一指出,檢察機關這次以貪污罪起訴多名國立大學教授,「等於用現在合法的事情,去起訴以前的不合法」。他感嘆,一個國家法律不應只是在六法全書中 ,還需兼顧社會情況。

教育部長蔣偉寧昨也表示,若有教授藉此中飽私囊,確實不應該,但若都用在學術用途上,希望司法單位從寬處理,能給教授們一些機會,「人才培養真的不容易。」

而不實發票核銷案調查過程涉及上百系所與許多人,只有少數教授被起訴,蔣偉寧也相信假發票不是「通案」。蔣說,國科會已修改核銷相關辦法,如有機會,「教育部會和法務部交換意見,但要找合適的方式。」


藍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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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易行難
2013/06/05 22:56
批評容易 建議難 馬英九會換"父子騎驢"症!  雙手一攤 船到橋頭自然直!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6-06 02:48 回覆:

這個會計法99-1條修正案是全然違反天地正氣的.

嘻嘻, 沒辦法, 這是五濁惡世嘛.

但是, 不容許那些人眾口鑠金、顛倒是非.

* 藉口一: 拿國科會補助款, 因為銷帳程序繁複, 所以使用假發票報帳. 

 

沒有那麼繁複, 俺很清楚程序, 花費須有會計憑證 (發票或收據), 放在抽屜裡, 等到專案研究完成發表, 叫助教拿會計憑證跑會計室核銷.

 

* 藉口二:  成功大學校長黃煌煇說會有這麼多教授涉案「是制度上的問題」.  俺說制度沒有問題, 是中國人太愛貪汙才有問題.  特別費應用在公途, 有多少官員和教授, 給小孩買電腦, 買露營設備, 買沙發、快鍋、檯燈、時鐘、名牌包、50吋液晶電視、SOGO禮券, 全家出國旅遊 (別忘了他們另有出國考察費), 這根本就是貪汙.

 

* 別忘了這些公務員已享有眾多公務員福利, 多到數不清, 包括十八趴.


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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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金難買健康
2013/06/05 18:42

冬瓜標上回在獄中既減肥又健身 , 立時年輕不少.

這回聽顏寬恆說他阿標在獄中生活規律得很 , 健康自然加分不少 ,這是長壽之兆 .KMT若急著想讓阿標出獄 , 豈非毀了標哥壽兆 ? 其心當誅 .^@^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6-06 02:32 回覆:

小肉球的看法和阿本伯不同.

俺認為顏清標的台中狀況已然 "穩" 住, 他兒子顏寬恆已經當上立委, 情況並沒有那麼急迫.

雖然會計法99-1條修正案別名 "顏清標條款", 小肉球認為立法院這次夾帶火速通關的急迫性出於替全國大專院校教授護航, 以及為2014年大選買好全國的村里長.

如今涉案的教授有500名, 這些人有多少人脈關係, 又動用多少關係企圖除罪.

除了這500名以外, 還有多少出仕入政的教授日夜難安, 他們都做高官, 過去在杏壇所報的假帳和假發票有多少都躺在資料庫等著被人翻出來.

推動這次火速通關的主要力量, 應該是這些台灣歷年來穿梭於仕林與政壇的 "學者".


田園火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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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還有是非?
2013/06/05 17:44

小肉球正義凜然,可惜,正義在歷史上,往往都只是曇花一現。

天若有情天亦老,世若無義世長亂

毛澤東及中共曾是中國人民「正義」的寄託,可是,掌權後,又不是了。

無解的!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6-06 02:24 回覆:

俺以前看這些立委修訂 "都更法", 就嘖嘖稱奇, 那種法條一看便知背後修法者並非立委, 而是都更業者.

如今這會計法99-1修正案出爐, 已然心眼雪亮.

立法院何時這麼 "河蟹" 了?  這簡直是共謀!  立法的神聖被這些混球毀滅淨盡.

唯一的解救之道是總統行使否決權, 拒絕公告之, 要求立法院覆議.  不過, 覆議門檻又在李登輝執政時上修了, 1997年以前, 總統只要獲得立法院三分之一席次加一票, 即可打回立法院已通過的法案, 現在必須獲得二分之一加一票.

雖然民意沛然, 馬英九卻沒有那等大智大仁大勇.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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