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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5 23:15 |
您要跟NCC相關單位.申告電信公司的侵權
三立新聞台水平真的很差.我也期待您能給它一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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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7-16 05:53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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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 本文中華電信那句, 加個笑臉表情符號, 意在諷刺, 中華電信不會如此, 用膝蓋想都知道, udn 格友亞歷船長、在 YouTube 發表王金平會蔡英文影片的網友 milhouselin, 不可能與小肉球 share 同一個 IP.
但在俺提告的同時, 俺會去 NCC complain 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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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5 23:11 |
阿哈哈
快笑死我了
三立新聞台的水準.可見一般!
飴笑大方!
~真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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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7-16 05:48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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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 破壞寡婦的貞節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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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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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5 22:48 |
您大名上了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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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7-16 05:47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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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三立簡直胡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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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電視搞小肉球 一魚三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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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5 22:33 |
此案對三立大有好處 一. 獨家 二.小肉球反彈,正是異業結合 三. 沒損失,卻增加收視率.
此案顯然精挑細選 ,新聞製造人, 相當ㄋ解小肉球, 甚至於開始,就是一手包辦.
小肉球反應如預期, 撰文, 喊告, 不ㄋㄋ之,
"噢, 俺告人, 是等到法律追訴期截止前的最後一天去遞狀的, 反正俺不會忘記, 並且俺不怕輸, 打官司為原則, 絕不和解, 三立還有其他人, 等著吧."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6個月內為之。
"台灣是法治社會?"反正法院見真章吧.?
此事到法院,未必能到法庭, 檢察官處積案如山 要排隊,
告民事 此等小案也許十年, 可能不夠本,
三立電視, 經營者高雄市角頭出身,身經百戰, 呼風喚雨多年,
侵權被告是家常便飯, 何況贏多輸少, 有案為證.
小肉球以己之短, 對敵之長 ,未見其智,
然與風格不符,
所以...?
【裁判字號】93,重訴,1327 判決全文
【裁判日期】2006-09-11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判決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被 告 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區○○路1段159號1樓
法定代理人 庚○○ 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丙○○ 住同上
王子文律師
林銘龍律師
羅明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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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7-16 05:44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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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改兄說的這些, 小肉球早就預估到了, 所以小肉球說這是 "持久戰", 俺也猜測此案的法律追訴期為六個月, 從三立播此條新聞的時間算起.
(1) 對小老百姓來說, 打官司是一個 lonely journey, 這事剛發生, 您瞧, 此地好友給俺加油打氣, 但往後打起來要耗費好幾年, 旁人自過旁人的日子, 當事人必須默默面對這案子.
(2) 您想想, 他們 (莊+三立) 既然如此 "關心" 俺這部落格, 不可能看不到這篇 "三立在搞什麼鬼" 文章, 就算俺現在跑去和三立嚷嚷抗議, 比較俺在法律追訴期六個月內正式提告, 結果還不都是一樣的, 因此, 俺急個什麼勁呢?
(3) 俺說過這是持久戰, 相對於往後的好幾年, 這六個月不算什麼, 看案子要看長遠, 況且俺目前手上有些私務, 正好乘這六個月處理, 等正式提告, 就專心做這案子. 會不會 "不了了之"? 應該不會吧.
(4) 其實, 俺發此 "三立搞什麼鬼" 文是有目的的. 打個比方: 日本政府在 1895 年兀自將釣魚台列嶼視為無主地, 兀自編入該國行政區, 當時的中國政府 (清廷) 悶聲不響, 沒有對國際表達正式抗議. 網路為公開園地, 小肉球此文目的在對三立該則新聞作出正式抗議.
(5) 對小老百姓來說, 打官司本來就 "不夠本", 俺熟知此. 予豈好訟哉, 予不得已也. 反正打打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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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告來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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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5 20:56 |
像我
就雍容大肚
UDN那麼多藍色小白癡對我進行人身攻擊
俺都一笑置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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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7-16 05:11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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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和網友口角不一樣, 不過, 如果有人在網路罵您, 如果涉及公然侮辱和誹謗, 您可以提告, 也可以告嬴, 只不過您懶得計較罷了.
小肉球告三立+莊姓軟體工程師亂點鴛鴦譜案, 則是莊在胡說八道, 三立使用大眾傳播媒體散播莊姓軟體工程師的胡說八道, 導致網民小肉球的名譽受損, 小肉球部落格公信力受損, 藍營/國民黨/馬政府名譽受損 (身為藍軍, 俺有資格提這項).
如俺在樓下對 PeterNJ 兄的回覆:
這不叫 fame, 這叫做 notoriety, 損失很大, 有多少人看過聽過這段三立新聞, 就有多少個潛在傷害 --
(1) 這是俺 "小肉球" 網名的污點, 有後患的, 俺混網路到處跑, 揹著 "藍營網工" 或 "國民黨網特" 的污點, 並且還曾經做出這種跟監、抹黑王金平和蔡英文的事情來.
(2) 這是俺 "小肉球" 網名公信力的污點 -- 按照三立這段新聞, 原來俺自從 2006 秋末混網路以來, 都在對網友說謊, 俺不是寡婦, 俺有老公.
(3) 最重要的, 更是對藍營 "大我" 的傷害 -- 按照三立這段新聞, 原來 2012/7/11 王金平密會蔡英文被偷拍, 全是藍營/馬政府所設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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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妨礙隱私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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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5 20:08 |
這電腦工程師有點犯隱私權,也許也該控告其所屬的公司。郭冠英的事件大概也許是如此被洩出。找好了律師嗎?或是有律師們願意接此案嗎?好好和政客與資本家集團鬥一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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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7-16 05:04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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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對這位莊姓軟體工程師很有個 case, 三立必將推到莊姓軟體工程師身上, 而這場法律遊戲的挑戰就是怎樣不讓三立推卸責任, "趣味性" 在此.
這事和莊姓軟體工程師的雇主沒有關係.
小肉球不是郭冠英. 郭冠英確實身為公務員, 私底下寫了那些辱罵台灣和台灣人的文章, 因此, 爆料者沒有罪責. 三立新聞及莊姓電腦工程師講的小肉球那些, 如俺和 milhouselin 為藍營夫妻檔, 與事實天差地遠, 所以沒有什麼好 "洩出" 的.
小肉球打官司從不雇律師, 太花錢, 並且不如俺自己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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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被監看、監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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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5 18:44 |
真是榮幸吔....
原來...妳還是女生噢...
看了老半年的文...文..有鬚眉之雄,無脂粉之氣...原來...
可見...小肉球;早被監看、監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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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7-16 04:51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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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是女生, "小肉球" 是俺家中的貓之一.
小肉球很平凡, 不是名人, 尤其俺現在比較不常混政治論壇, 您瞧, 俺這部落格很難分類, 並不純寫政論.
俺估計, 應該並非被綠營 "監看" 、"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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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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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5 18:31 |
知名度大增,
損失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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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7-16 04:43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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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叫 fame, 這叫做 notoriety, 損失很大, 有多少人看過聽過這段三立新聞, 就有多少個潛在傷害 --
(1) 這是俺 "小肉球" 網名的污點, 有後患的, 俺混網路到處跑, 揹著 "藍營網工" 或 "國民黨網特" 的污點, 並且還曾經做出這種跟監、抹黑王金平和蔡英文的事情來.
(2) 這是俺 "小肉球" 網名公信力的污點 -- 按照三立這段新聞, 原來俺自從 2006 秋末混網路以來, 都在對網友說謊, 俺不是寡婦, 俺有老公.
(3) 最重要的, 更是對藍營 "大我" 的傷害 -- 按照三立這段新聞, 原來 2012/7/11 王金平密會蔡英文被偷拍, 全是藍營/馬政府所設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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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粒鳥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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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5 14:16 |
三粒這鳥蛋台經常出狀況
這綠色的鳥蛋台,怎麼可以亂點鴛鴦譜,毀人名節
不過也讓偶大吃一斤
我居然常跟一位名人哈啦哈啦!不知道會不會捲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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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7-16 04:31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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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亂點鴛鴦譜" -- 這標題好! 小肉球向您借了, 狀紙標題將為 "三立亂點鴛鴦譜".
這不叫 "出名", 這叫做 "毀名". 不知情的人看了三立新聞, 會以為真是它說的那樣 -- 小肉球是藍營網工, 勾結網友 milhouselin, 盯梢蔡英文, 一個偷拍, 一個寫文章.
小肉球不願出名, 只求身後留個沒污點的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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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之笑之即哭笑不得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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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5 14:13 |
正好作為小肉球姑娘心情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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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2-07-16 04:21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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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笑不得 = 啼笑皆非, 但憤憤不平是主要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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