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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王老頭,受不了濫情主義--愛妻、虐妻、殺妻?
2010/12/29 11:12:19瀏覽5722|回應24|推薦56

這幾天,網路充斥評論王老頭殺妻案,咱們聯網就不少,尤鑑於王老頭是咱們這裡的部落格格主。事情是這樣的:

擔心無法照顧罹患帕森金氏症的妻子,83歲的王敬熙殺死妻子,令人鼻酸。但其實在他的落格上早就預知死亡記事,文中的「王老頭」早些年就曾對王老太婆說,「必要時我把你殺了就是。」... 「人老了、年齡相當的親朋都死光了,年輕人則在忙著打拼,孤單單的終日傍偟、無所事事、連作伴的貓狗也沒有…」... 他文中早就提及,兩人在古稀之年以前達成兩點協議,首先老妻務必先死;老妻先死是她的福氣。萬一這一半不能動了等等,另一半有責任使他被動安樂死。 【2010/12/27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網友的評論當中,有的太過荒唐,例如:

83歲老先生王敬熙疑因不忍愛妻王為病折磨,昨殺妻。... 屬名「悲劇」的網友說:「這是悲劇!」還奉勸大家不要把小孩送到美國,並把矛頭指出總統馬英九說:「你還是不了解嗎?老人已經成為社會問題了,又老又病又孤單,有的還沒錢,能不去死?」【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台北報導2010.12.27 】

聯網,有銀正雄格主在ttp://blog.udn.com/ganghu999/4736222寫「UDN格主『王老頭』的悲劇」(2010/12/27):

但我不能不寫,因為我必須向聯合報的袁豪仁、張榮仁、張宏業,這三位聯名寫出〈八旬翁釘死愛妻〉新聞稿的記者,表達我個人的抗議之情。 我要嚴肅的告訴這三個記者,你們錯了! 這位 UDN 的老格主「王老頭」在案發自首後所顯露出來的態度,絕不是你們表面看到的「泰然自若」,也不是你們所謂犯案後的「冷靜」。 是什麼呢? 讓我告訴你們吧,那是哀莫大於心死! 是的,請容我再強調一次,哀莫大於心死!

還有,http://tw.myblog.yahoo.com/alice-cloud/article?mid=-2&next=19213&l=a&fid=5格主在「王老頭的部落格~~談安樂死 獨居老人的惶恐」(2010/12/27):

王老太婆罹有帕金森氏症:兩、三年前,左眼皮下半不時跳動,去年變得行動遲緩。她原患有輕度的坐骨神經痛,在就醫。因神經內科醫師對眼皮跳和行動遲緩的治療不見效而眼科醫師認為眼皮跳並非眼睛有病變(王老太婆兩眼皆曾患青光眼,且曾手術冶療白內障,手術極成功),有心無力對症下藥,乃轉赴台大求診。求診是先就診於老人醫學科(一般內科),經各項檢查後疑是帕金森氏症... 搖筆桿、爬格子 … 之類人士啊,你們何其殘酷!!

更有好友amisgin在http://blog.udn.com/amisgin/4739775寫「一件悲劇、三篇評論」(2010/12/28),講到丟石頭呀,誰誰曾經把王老頭列入黑名單呀。

小肉球在 2009/09 ~ 2009/11 兩個月期間,曾經與王老頭兄密切互動,這密切互動是王老頭兄主動來互動,因為王兄太熱衷於促銷他的「未來世界的政治主張」,那時,王兄沒提到安樂死,也沒提到老人獨居或妻子問題。後來,俺做不到王兄要求俺做的事,小肉球幫忙幫到一個程度必須喊停,而俺並沒有將王兄列入黑名單,只覺得這位老先生固執無比,讓小肉球很無奈。

在小肉球看來,王兄殺妻案純為一宗社會案件,案由在俺看來緣於犯事者的個人人格問題。因此,網友犯不著發作濫情主義。

拿台大歷史研究所蕭姓博士班候選人可能肇致救護車所載老奶奶死亡案件來說吧,蕭君自承有精神疾病,但網友不買帳發動人肉大搜索及大整肅,在俺小肉球看來有集體公然動用私刑之虞。王老頭兄殺妻案,卻有網友婆婆媽媽,在俺小肉球看來有集體發作濫情主義之嫌。

為什麼不能就事論事?

好,咱們就好好討論王老頭兄的殺妻案!

預謀殺人:沒錯吧。都想好了,某甲殺某乙,這沒有疑議。

死亡模式非安樂死:這沒有疑議吧。拿螺絲起子,朝被害人的囟門敲入,還要攪一攪,根據檢警,王老頭兄事先餵食被害人六粒FM2,但王老頭兄是醫生嗎?他不是,他認為六粒足以麻醉,但FM2不是麻醉劑。驗屍證明王妻掙扎,且王老頭承認在敲鑽螺絲起子後必須掩口鼻令彼窒息。無論如何,以螺絲起子敲鑽入人類囟門,完全不符合世界上任何國家的安樂死定義。事實上,這種殺人方式是絕對不安樂的--王老頭兄殺妻案的致死方式在世界任何所在都不能被說成「安樂死」。

王妻不同意安樂死:王老頭兄說安樂死是夫妻的協議,但誰能作證?誰能證明王老太太願意接受「安樂死」?如果它真是安樂死?沒有人吧,只有嫌犯王老頭兄自己這麼說,對不對?他在他的部落格這麼說。請問,有何佐證?話全都從嫌犯口中道出,這和槍殺連勝文與黃運聖的「馬面」一樣。假如沒有可靠的佐證,誰去相信嫌犯的話?

沒有佐證,只能判定為嫌犯的個人認知。王老太太是虔誠基督徒,王老頭兄不是,基督徒不會自殺,自殺=殺人,自己也是一條人命。此外,王老太太的新店浸信會袁牧師說,去年,王老太太仍能行動,他送她上公車,那時,王老太太自動對袁牧師說她老公有給她安樂死的念頭,她不同意,生命不可以自我結束,人不可以扮上帝。

真是無助的獨居老人嗎:王老頭兄經濟無虞,他曾經加入共產黨,曾經給國民黨特務部做事,旅美子女或許不能稱為孝順承歡膝下,但源源不絕每月匯送十萬元(根據袁牧師),況且今年九月王老太太住院動腿部手術,小兒子從美國返台,日夜住在醫院陪母親一個半月。王老頭兄在經濟上是十分寬裕的,申請過外勞照顧王老太太,均為王老頭兄辭退。有教會,有資源,有並非不聞不問的子女,若非自閉於日月,何來獨居老人。

巴金森氏症:大家都把巴金森症誤會為阿茲海默症了。巴金森症又稱為 shaking palsy,就是發病後會一直抖的麻痺痙攣症,它會越來越嚴重。罹患巴金森症的世界名人有:鄧小平、李泰祥、希特勒、若望·保祿二世、穆罕默德·阿里、凱瑟琳·赫本、比利·葛理翰、杜魯門、麥克阿瑟、麥可·J·福克斯(Michael J. Fox,好萊塢影星,電影<回到未來>系列主角)等等。請注意,他們並沒有失智。當然,病源均為中樞神經失調,並且有的病人會同時罹患兩種。以下來自權威來源:

巴金森:肌肉的tremor(痙攣),搖抖性麻痺(shaking palsy);阿茲海默:智力退化(包括記憶)
http://www.netdoctor.co.uk/ate/seniorshealth/200438.html

Alzheimer's disease is were the gyres of the cerebral cortex separate and deepen. This leads to dementia. Parkinson's disease is a neuromuscular disorder that effects the way muscle contractions are maintained. This usually leads to shakiness.(answers.com)阿茲海默症是腦皮層迴旋的剝離及深化而引起的疾病,它會引起失智現象;巴金森症是神經肌失調,它會影響肌肉收縮,讓病患不停抖動。

這便是小肉球的認知,因此,很納悶網友那麼濫情。巴金森氏症在初期,甚至在末期,不會失智,只有混合阿茲海默症才會如此,當然,到末期也經常顯得如此。

請問,鄧小平有失智嗎?

但是根據王老太太的牧師,即袁牧師,去年王老太太還能去教會團契,她沒失智,腦筋清醒,行動還OK,只需要人適時扶一下。

~~~~~~~~~~~~~

我們看到這個花花世界,有的人明明看到花花世界卻沒有出路,但真的沒有其他選擇嗎,還是自己的「認知體系」出了問題?

除了殺死妻子就沒有其他選擇了嗎?王老頭兄屢度辭退外傭,他可以用外勞,有財力用外勞,光牧師就給他介紹兩位;王老頭兄可以把妻子送去安養院,假如自己乏力照顧,但他事必躬親,而事必躬親之下,仍讓患巴金森症的妻子摔斷腿;王老頭兄口口聲聲說妻子同意安樂死,不但行兇模式完全違背安樂死,他的基督徒妻子去年還親口對她的牧師說她擔心被丈夫安樂死;王老頭兄在部落格訴苦獨居老人,子女太愛做美國人,但是他的子女並未不聞不問,他可以去溝通、去要求,孩子們沒斷了送錢,他們也許不算孝順沒送來「時間」,但,在在,沒有任何藉口,在沒有去和孩子磋商前,如此殘忍地、兀自地殺死他們的母親。

最後,說巴金森症。根據王老太太的牧師在昨晚《新聞夜總會》的披露,王老頭兄在15歲時發現母親罹巴金森症。

那麼,根據自己對某症的恐懼,犯下滔天殺人罪行,並且一意孤行,自行認定一個思維體系:像安樂死模式的認定,像毫無轉圜的唯一手段,像患柏金森症必須以螺絲起子釘腦囟門,像幻想老婆同意這一切暴行....

看出了沒有?這是王老頭兄對事情的認知,與外在世界的認知,出現極大的差異值。

小肉球不願也不敢講明。這案子與蕭姓有的比,很有趣滴!(難過的表情圖示)王老頭,在俺看來,是真的--不敢多講了。俺的同情與無奈,在王老頭兄這一邊。下為王老頭兄送給小肉球的圖片: 

在與某類人相處時,他們的愛、憎定義,會與世間的定義差一大截。

愛你,愛你,但結果不會是被愛,因為嘴巴講的愛只是假象。小肉球不敢講病名,因為俺沒有認證,但俺相信俺講的沒差。

此案沒那麼複雜,不是老人寂寞無助案例,而是個人人格偏差問題。

對於一個家庭,不管它在世界任何地方--

You never know what's happening behind closed doors. 我佛慈悲,小肉球感謝佛法薰陶,了悟很多,觀識很多,故爾知見很多。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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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atball2&aid=474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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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衛填海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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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够了”是真心話
2010/12/29 18:27

我母親五年前罹患帕金森綜合症,剛開始症狀不明顯容易誤診,花了不少冤枉錢沒有效果。等症狀明顯時已經影響到日常生活。尤其在大陸冬天比較冷,整個身體都不能動,完全靠家人服侍。夜裡要翻身都不可能,需要他人幫助。
用藥只能緩解症狀,不能根治。由於抗藥性的作用,藥量會越來越大,也越來越不管用。每天都要發作幾次。嚴重時不單手腳顫抖,人的五臟六腑都會顫抖,很痛苦。白天還好一點,到了夜裡就受罪了。每天夜裡都要起來三、四次幫她翻身,攙扶她解手。說實話不單她自己受夠了罪,家裡人也跟著受夠了罪。每次她要求我們幫她自殺,我心好痛。雖然沒有聽她的話,其實很殘忍。現在想想不就是搏個虛名,給外人誤當成孝子?怕人家罵、怕法律的制裁?其實很自私。
我家姐弟四個輪流照顧一個罹患帕金森綜合症的老人都受夠了罪,不要說王老頭八十多歲的老人單獨去照顧他的妻子。無論王老頭出於愛幫他妻子解脫,還是有預謀的謀殺,我都不會苛責他。喝著茶、上上網站在道德高度發表見解很容易的,事情攤派到自己頭上做起來很難。王老頭“活够了”是真心話,沒有受夠了罪不會有這個大的勇氣去做這種事的。

對於身患絕症的病人我主張安樂死,只要病人自己同意就行。人不好決定自己的出生,應該有權力決定自己選擇什麽方式死亡,雖然這個抉擇對家人是個很痛苦的事。从情感上來說家裡人都會阻擾患者選擇安樂死自殺,其實對患者來說是件很殘忍的事。
不要說一個老人去照顧身患帕金森患者的妻子,即使是年輕人都吃不消。王老頭家的保姆換了兩個應該與這有關。如果讓老太太選擇安樂死對她自己和家人來說都是一個解脫。
哪天我到了風燭殘年不能自理地苟延殘喘的話我會選擇平靜沒有痛苦的方式離開這個世界。

對王老頭所採取的方式不認同外,結果可以接受。法律不一定對,人的傳統觀點也不一定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見解。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0-12-30 07:10 回覆:

啊,ID兄回來了,小肉球有問ID不知到哪兒逍遙去了咧。 令堂罹患帕金森綜合症,您辛苦了。

這裡有三點:王老頭兄經濟寬裕,可以將妻子託給高級安養院照顧,更可以雇用看護及外傭;王老太太並不同意安樂死;王老頭執行死亡計畫的方式絕不安樂。

這不是“大的勇氣”,這是任性妄為,他有很多其他的選擇。

至於ID兄說的安樂死,雖然世界上目前允許安樂死的國家極少(荷蘭是第一個),小肉球同意您的意見:病人同意。

但同意的方式必須嚴格審查,有人同意後會反悔,有人的同意僅口頭說說,有人僅一時發作情緒,這個同意必須具備客觀人證及物證,死亡方式必須符合 euthanasia,字義即安樂死--沒有痛苦的人道死亡。


琴歐洲--34F爆乳魔女袁曼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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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正不作為犯
2010/12/29 17:21

人肉那傢伙的底細 叫做私刑啊?

又沒碰到他 還比中指 沒家教到家了

這傢伙 幹的更嚴重啊 害人啊---已經是"不真正不作為犯"的基本樣態了 

檢察官還裝聾作啞

這人肉 只是社會防禦的制衡手段而已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0-12-30 06:54 回覆:

老衣說的是蕭姓比中指男。他已經不只是沒家教而已,他現在吃上妨害自由、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等官司,檢察官並沒有裝聾作啞,因此,老衣不要責備檢察官。

蕭男的行為,與王老頭的行為,並不一樣。並沒直接證據去證明蕭男的行為導致救護車中老奶奶的死亡,王老頭卻直接引發妻子的死亡。

俺不同意網友的作法,一錯不能合理化另一錯。蕭男錯了,很可惡,救護車人員已經對蕭男提出告訴,並非任由他逍遙法外。

網友不是上帝,網友不能違法公佈他人個資於網路,然後集體痛快丟石頭。


amisg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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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還是悲劇
2010/12/29 13:31
『如此殘忍地、兀自地殺死他們的母親』+『根據王老太太的牧師在昨晚《新聞夜總會》的披露』是有些突兀,剛好昨晚也看到袁牧師的說明。一開始袁牧師先唸一封來函,接著說王老太太的面容『安詳』...身上覆蓋棉被...。
聖經教人不可殺人,袁牧師自是遵奉無疑。因此有立場,也尊重他的發言,但尊重不表示完全同意。悲劇有多面向的解讀,假如視為因果,複雜的因也必然有複雜的果,是怎麼情愛交織,該如何解讀,非當事人可以理解。
凡人有渺小軟弱也有堅強巨大,像孫文面對滿清是巨人、面對女人則與成龍一般。孫文還是孫文而悲劇還是悲劇。假使以你對王老先生固執的認知,或許革命那年代,王老先生可能是敵對各擁其主的一方。但我們就在快速劇變而平凡卻隱約不平靜的時代裡。年輕人正努力更上、我們也努力更上,高齡的王老先生?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0-12-30 06:43 回覆:

這釘妻案當然是一個悲劇。用不著基督教的聖經來說 Thou shall not kill(汝不可殺人),殺生本來就不可以,袁牧師講的是普世價值。

王老頭兄將這種行為自我定義成「加工自殺」與「安樂死」,但:

(一)我們完全沒有證據來證明王老太太同意被殺死,相反地,我們卻有證據證明王老太太不同意被殺死與自殺,因此,此案=任性殺人。某甲認定某乙該死,認定某乙同意自己該死,便去執行某乙的死亡計畫,整件事完全出於某甲的「認定」,而某甲之「認定」卻與客觀事實脫節。比方說,巴金森氏症並非可怕到病人得病後該死,王老太太得巴金森症是這一兩年的事,她在往生前都神智清楚,王老頭兄卻說夫妻十多年前即約好安樂死,可見巴金森症只是藉口。比方說,子女不關心,老人孤獨無助,極可能是王老頭兄自己對外界狀況的「認定」。

(二)從執行死亡計畫的手段,也可以看出王老頭兄的「認定」與客觀事實脫節,那種方式並不是安樂死。


天路(今日當如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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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有權力殺人
2010/12/29 13:08
殺人就是罪, 除非是戰爭,
甚至戰爭都不該發起!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0-12-29 13:21 回覆:

天路要去看醫生,這麼咳不是辦法。

阿拉小肉球今天要去受苦刑--牙。太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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