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 馬英九總統、關心兒童的總統夫人周美青:
我們只想一家人生活在一起,請讓我們一家團聚,請給我的藏夫居留權,請給我孩子的爸爸有居留權!
這是我們的一個小小心願!
在台灣有好幾對台藏婚配面臨跟我們一樣的情況,先生來台被要求辦理依親手續,還要去抽血驗HIV,經過外交部如默契大考驗般的境外面談、重重的文件審查和驗證換來的竟是一張被加註"不得轉居留"的停留簽證,讓我們的先生在台灣只能是個過客(既然是過客為何要驗HIV呢?)。
停留簽證一次只能停留兩個月,像我們有孩子又有去陳情才能換來可延簽兩次,外交部說他們給了我們最大的優惠。
這些台藏婚配的家庭都面臨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生活該如何過下去?
先生沒有居留,就沒有工作權和健保更不用說其他的社會福利,沒有健保,生病時只能自己去藥房買藥自己解決,沒有工作權,無法工作支援家裡經濟,太太一人扛起所有家計。
若是太太無法出外工作例如孕期、坐月子、生病和先生離開台灣時,需要自己帶小孩,原本就拮据的家裡就要面臨可能斷炊的窘境。
而先生每次離開台灣到印度辦所有的手續再來,需要花一到二個月的時間,機票、當地交通、住宿、申請文件的費用和驗證的費用、醫院抽血驗HIV的費用還有給駐外館的簽證申請費,一次就要花費將近6萬的費用。
外交部給了我們"最大的優惠"讓我先生半年出去一次,所以我每半年6個月就要籌一筆錢讓他去印度辦簽證再進來,其他台藏婚配有被核發兩個月不得延簽的停留簽證更慘,每兩個月就要離開一次。
我們都要面臨一個窘境是,我們的先生可能最後都會因為沒有錢買機票沒有錢辦證件而成為黑戶,一旦成為黑戶下場更慘,問題更複雜。
馬英九總統,還有關心兒童的總統夫人周美青,我們要的不多,我們只要求讓我們的西藏先生有居留權,讓我們孩子的爸爸有居留權,孩子需要父母在身旁陪伴這是他生而為人最基本的權利,請不要讓我們的孩子半夜醒來找爸爸,請不要讓我們的孩子只能透過網路視訊網路電話看見爸爸。
這只是我們的一個小小心願!
請讓我們一家能夠團聚,請給我藏夫居留權,請給我孩子的爸爸居留權!
場外歌聲陳情 述說藏夫不准居留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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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台藏夫妻17日也抱著還在襁褓中的孩子,到總統辯論會現場外以自創的西藏歌曲、悠揚的歌聲柔性陳情。圖片:謝莉慧/攝
新頭殼newtalk 2011.12.17 謝莉慧/台北報導
總統大選最後一場電視辯論會今(17)日下午在公共電視登場,在眾多抗議人群、吵雜的口號聲中,傳來哀傷的西藏歌聲,格外引人矚目,原來是一對台藏夫妻也抱著還在襁褓中的孩子也前來柔性陳情。
據他們指出,台灣目前有多對的台藏夫妻,因為政府的政策不明,對西藏人民身份認定沒有統一標準及相關配套的認定辦法,讓這些台藏婚配的家庭,當他們來自西藏的配偶要申請入境與另一半團聚時,台灣外交部僅給予停留簽證並加以「不得轉居留的註記」;使得他們每6個月,甚至是每2個月就必須出境,完全喪失入境台灣後,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轉成「外僑居留證」的權利。
藏人夫妻表示,台灣外交部先採境外面談,承認了這些台藏夫妻的婚姻事實,待他們來台與親人相聚時,卻又加以註記,讓他們不能工作,沒有健保,無法真正的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
今天到現場的台灣太太蔡小姐以及她的西藏老公,結婚已近3年,孩子還抱在媽媽懷裡,但先生卻每隔2到6個月就需要出境一次,他們認為,國家元首不應該迴避複雜的國際關係,放任相關單位用僵化、過時的標準破壞家庭團聚。國家不應該帶頭侵犯人民締結婚姻的權利,更不該歧視台藏婚姻締結者。這些措施已經違反了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第10條:承認並促進已達結婚年齡的男女締婚和成立家庭的權利。對於宣示今年12月10日要將兩國際公約國內法化的馬英九總統而言,無疑是狠狠甩了個耳光!
蔡小姐的西藏先生今天以溫柔且帶著哀傷歌聲,娓娓唱出自己所創作的西藏歌曲,描述其追求自由而不可得的心情。今天到場聲援他們的團體還包括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即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台灣跨界行動協會、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等)。
總統,請給我西藏老公居留證!
台灣政府竟拆散幸福家庭 台藏夫妻攔轎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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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2月17日(週六)中午12:00
地點:公共電視大樓前(台北市內湖區康寧里14鄰康寧路三段75巷70號)
台灣目前有多對的台藏夫妻,因為政府的政策不明,對西藏人民身份認定沒有統一標準及相關配套的認定辦法。這些台藏婚配的家庭,當他們來自西藏的配偶要申請入境與另一半團聚時,台灣政府外交部僅給停留簽證並加以「不得轉居留的註記」;使得他們每六個月,甚至是每二個月就必須出境,完全喪失入境台灣後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轉成「外僑居留證」的權利。台灣外交部先採境外面談,承認了這些台藏夫妻的婚姻事實,待他們來台與親人相聚時卻又加以註記,使他們不能工作;沒有健保,無法真正的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政府政策的僵化、失能,活生生拆散了原本可以幸福美滿的家庭。
台灣太太蔡小姐及她的西藏老公,結婚近三年,卻因為每隔二到六個月就需出境一次,先生無法照顧懷孕的太太,孩子更沒有父親的陪伴。想要一個穩定的幸福,怎麼這麼難?家的幸福,怎麼這麼遙不可及?這些台藏夫妻都有合法婚姻登記,並有家庭事實,為何夫妻無法團聚?國家的元首,不應該迴避複雜的國際關係,放任相關單位用僵化、過時的標準來破壞家庭團聚!國家,更不應該帶頭侵犯人民締結婚姻的權利,更不該歧視台藏婚姻締結者。這些措施根本已經違反了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第10條:承認並促進已達結婚年齡的男女締婚和成立家庭的權利。這對於宣示今年12月10日要將兩國際公約國內法化的馬英九總統,無疑狠狠甩了個耳光!
馬總統及其他總統候選人,家庭團聚是人權!
台灣有人權,就請給予我西藏先生居留證!
現場將由台藏跨國夫妻當事人現身陳情
西藏的丈夫並創作藏語歌曲現場彈唱,描述其追求自由不可得的心情
敬請攝影記者隨行!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台灣跨界行動協會、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
新聞聯繫人:龔尤倩、鄭小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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