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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劣的立法品質可見一般
2010/08/17 13:40:31瀏覽1932|回應7|推薦15

 

這兩天瀏覽了以前的文章,對於台灣的立委程度之低劣已經寫了好多,只是這些立委豬公~~~打錯了~~永遠可以變出雷人新花招,努力為立法水準創下新低,重新詮釋低劣下流的真正意義,Marvin也只能說~~你們真是有一套。

 

這些立委豬公~~唉呀~又打錯了~~沒有專業素養,更沒有為國為民,所有立法目的都是為了一己私利,完全不在乎糟糕的法律對於國家社會產生巨大的影響。最近幾件爭議性的法院判決就可以看出來,陳哲男先生的司法黃牛案、郭瑤琪女士的茶葉罐美鈔案及2630先生的龍潭開發弊案,法院文件中都可以看到一句話「不違背職務受賄」。這真的是Marvin所看過最有創意的法律文字了,政府官員收錢還可以分「違背職務」或「不違背職務」?不論任何情況公務員就是一毛錢都不能拿,怎麼會有違不違背職務的問題呢?Marvin真的很想知道當初是哪些立委豬公~~又打錯了~~立下的法律?這些豬公竟然認為在某些情況下公務員收錢並不違背職務,這不是變相鼓勵公務員收錢要小心嗎~~你們可以收錢喔,小心別被抓到把柄就行了。能夠立出這樣糟糕的法律,證明了這些立委豬公也有可能收錢,而且不認為收錢是錯誤的行為,怪不得三流人物搶破頭要選立委,這真是一個高投資高報酬的行業啊!而且踏進立法院千萬記得商鞅作法自斃的教訓,有朝一日當上中央高官或地方百里侯,才能有上下其手的模糊空間。

 

這兩天又是立委豬公~~怎麼老是打錯呢~~低劣立法品質的再次證明,所謂的陸生三法~~根本就是一個雞毛蒜皮的無聊法律,既然認定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那麼陸生就如同一般外國學生,何必另外訂一些脫褲子放屁的法律呢?幾位立委豬公還笨到令人無法想像,高喊立法限制是因為大陸現在還是敵對國家,這個敵對國家的十八歲小男生小女生來台灣能幹什麼?台灣這麼容易就被這些大陸小孩搞垮嗎?二戰以後美國不是也收鐵幕國家的留學生嗎?一直到現在中東國家留學生還是到美國唸書~~even那些阿富汗棉花棒都炸掉老美兩棟大樓了。老美在乎的是文化影響,一批批留學生浸淫於美國自由民主文化,帶回去的影響力是非常巨大的,台灣不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嗎?老美不怕共產國家的飛彈或間諜,只要用最簡單的麥當勞、好萊塢、可口可樂及花花公子雜誌,就可以輕輕鬆鬆的搞定共產國家的下一代了。開放陸生來台灣唸書至少讓大學可以多收一些學生,對於地方的民生經濟也可增加一些財源,而且讓這些陸生帶著炸雞排、壹週刊、利菁及小S回去,對於敗壞大陸民心士氣可是有用得很呢!

 

這些立委豬公不清楚自己到底搞出多少法律條文,所謂的「三限六不」已有重複立法的問題也不在乎,這就是我們台灣的立法品質,立法只是一種手段工具,一種用來政治鬥爭的工具,一種用來向支持者表態的工具。昨天才說朝野對於「一限二不」達成共識,今天又說一切都是誤會一場,雙方展開一場無聊的口水仗:誰的黑手又伸進來,誰又釀成憲政危機,誰又危言聳聽,誰又胡言亂語。在這些口水的背後,又有誰討論到問題的實質內容呢?醫事學歷採認已經是一個老問題了,當初喧擾一時的波蘭醫學院畢業生在台灣考照執業,說穿了一切都是既得利益者的鬥爭。台灣醫界的政治色彩一向是明顯而強烈的,政黨為了爭取選票支持不得不屈服,Marvin一直不了解波蘭醫學院跟一般的外國醫學院有什麼不同?波蘭醫學院的師資太差了嗎?住院實習時間太短了嗎?還是教學設備太簡陋了呢?不知道目前醫學院有沒有所謂的全球排名,台灣的醫學院敢拍胸脯保證絕對比波蘭醫學院好嗎?這些從波蘭醫學院回來的學生通過台灣的考試而拿到醫生執照,他們看診的態度有比較差嗎?他們手術的品質有比較爛嗎?台灣自己訓練出來的醫生有比波蘭醫學院好嗎?開完刀把棉花忘在病人肚子裡,打錯疫苗把嬰兒給打死了,把左腿鋸成右腿,上臼齒拔成下臼齒,減肥把病人給減死了,麻醉把病人醉得永遠醒不來。醫師的品質不是核心,醫師的學歷更不是重點,派系勢力及權力鬥爭才是主要原因,榮總院長之爭不就是一個血淋淋的證明嗎?如今大陸學生的醫事學歷不予承認也是一樣的問題,從源頭就斷絕大陸學歷醫生的可能性,這樣才不會有人來搶飯碗,既得利益者才能繼續把持派系鞏固勢力,政黨低聲下氣的拜託支持,法律也一面倒的向政治低頭,藥價黑洞永遠無法解決,醫療糾紛也永遠不會公正。

 

另外一個限制大陸學生就讀軍警校系,或是涉及國家安全及國家機密科系更是讓人昏倒的愚笨立法。淺碟低俗文化的流行早就進到大學校園,競相成立沒營養又沒實力的科系:觀光數位知識系、水域運動休閒系、知識管理系、音樂應用系、職能治療系、史地系、休閒保健系、國際行銷及運籌系、創意商品設計系、化妝品應用管理系、本土蜜餞經營管理系、一邊一國知識管理系、小小彬睡眠不足管理系、星光大道應用音樂系~~OKOK!最後四個是Marvin胡謅的,但是台灣這些大學科系跟國家安全或國家機密有個屁關係?化妝品應用管理系牽涉到國家機密?創意商品設計系牽涉到國家安全?這些立委豬公可能離開校園太久了,台灣的大學沒有像Caltech噴射推進實驗室,更沒有任何尖端的軍事科技,大陸學生能在台灣的大學裡學到什麼國家機密?清華大學的核子工程?大陸的核彈早已滿天飛了,核能電廠也是一座接一座的興建,大陸學生需要來台灣學嗎?台灣的尖端軍事科技都在中科院裡面,說尖端都還算客氣了,台灣還在為中程彈道飛彈的固體燃料科技傷透腦筋,大陸已經搞出東風或巨浪等長程洲際彈道飛彈,噴射火箭的技術已經把人送上太空,還需要派學生來台灣學什麼東西嗎?電子科技業最好的技術及專利都在工研院或是民間企業手上,而民間企業或全世界競爭廠商早就在大陸設廠生產了,台灣的大學還擁有哪些獨門絕學是民間企業沒有的?還需要派學生來台灣學習?

 

不知道這些立委豬公是夜郎自大還是太笨了,抑或是太多的政治算計與鬥爭,一個菩提本無樹的外國學生留學問題,可以搞到立委豬公努力挪動肥胖的身軀,演一場不是打架的打架戲碼,現在還要開臨時會再耍弄一番。立委豬公們演戲演得差勁,人民納稅錢卻是花得傷心,如果中國大陸派一些留學生就可以搞垮台灣,那是我們太差勁了,差勁到會選出這麼差勁的立法委員。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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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rvinfann&aid=4328965

 回應文章

民進黨徒蟑螂治台專制獨裁無能腐敗暴政必亡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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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8 00:35

台灣的中科院哪來的尖端科技啊?!那個所謂「中程彈道導彈」是巡航導彈,那是拿美國反艦導彈再花鉅資買美國改成,不但那個發動機自己做不出來,燃料當然搞不出固體,也沒有導引系統,更不可能有地形匹配,圓柱體也不夠粗不可能有六百里,完全是吹牛騙外行人的。至於彈道導彈那是想都不必想的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8-19 15:35 回覆:

謝謝指教

謝謝您提醒Marvin的錯誤敘述 , 雄二E應該是中程巡弋飛彈 ,  只是目前進度如何無法得知 ~~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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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司在大陸的行賄案鬧得沸沸揚揚的
2010/08/17 20:19
美國企業在外國行賄違反刑法,是因為美國有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of 1977 (FCPA) (15 U.S.C. §§ 78dd-1, et seq.)

最近幾年是簽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國家可以用國內法懲治在國外行賄的本國企業。
高雄市是亞特蘭提斯大陸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8-19 15:28 回覆:

謝謝指教

謝謝您的補充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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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不違背職務"
2010/08/17 19:09

版主寫來文氣縱橫,讀來很過癮。

不過關於「不違背職務」,有必要為各位解釋一下:

這條法律,是民國初年從德國日本抄來的,這表示先進國家也是這麼規定,與台灣立委的水準無關。

如果沒有學過法律,可能會認為,收賄或行賄,就是違背職務,怎麼會「不違背職務」。

其實,這是個小小的誤解,這裡說的不違背職務收賄或行賄,是指收賄或行賄,而要求公務員做「某件事」,而「這件事」本身,本來就是公務員該做的,公務員做這件事,並沒有違背他的職務。

例如,某個公務員審核某件申請案,依法本該蓋章通過,這個蓋章本身,對於公務來說,並沒有違背職務,而申請人為求心安,送個紅包,公務員收下。這就是「不違背職務」行賄與收賄。

如果,某個公務員審核某件申請案,依法本來不該蓋章通過,而公務員竟然蓋了,這個蓋章本身,對於公務員來說,就是違背職務,而申請人希望公務違法行事,送個紅包,公務員收下。這就是「違背職務」行賄與收賄。

當然很多人說,行賄就是不對,管他違不違背職務,這也是有道理的。不過我們可以從兩方面看:

公務員自己,不管做的事違不違背職務,收賄就該罰,沒錯,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

而給紅包(行賄)的人民,如果目的是要公務員違背職務,也該罰,如果並沒有要公務員違背職務,好像就沒有錯得那麼嚴重吧。

希望版主能平心靜氣看完這篇短文,相信對於您理解法律文字,會有點幫助,該罵的,就不必客氣,而有些不見得該罵的,也許理解全盤真相後,再考慮一下會比較好。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8-19 15:27 回覆:

謝謝指教

您說得對 , Marvin的確不懂法律 , 那就委任您擔任Marvin的法律顧問吧 ~~

時代不同了 , 現在還允許收紅包嗎 ? 元大馬家現在辯護塞錢給2630先生 , 目的是為了讓2630先生不要插手 , 是這個意思嗎 ??

還請立委豬公們多關心一下法律條文吧 , 我們需要與時俱進的法官 , 更需要與時俱進的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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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司行賄案
2010/08/17 16:07
美國公司在大陸的行賄案鬧得沸沸揚揚的,我在這裡要為他們喊冤,他們應該到台灣了,因為有不違背職務行賄,只要他們做到了,在怎麼行賄也是無罪的。 很明顯不違背職務行賄是鼓勵行賄。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8-19 15:20 回覆:

謝謝指教

太棒了 , 咱們台灣又勇奪一個世界第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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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雷了兩次
2010/08/17 15:52
不違背職務受賄這種說法已經雷得我不輕了,下面的鴨湯還覺得此種法律合理,我完全被雷焦了。按鴨湯的說法醫生收紅包,銷售收回扣都是不違背職務的,有不違背職務受賄公務員也沒有怠職之說了,反過來說你不給錢我不干很合理嘛!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8-19 15:18 回覆:

謝謝指教

也許政客們官官相護的妥協之下 , 留下這種差勁法條就是給大家一個巧門吧 ~~


眾神
我看不違背職務受賄
2010/08/17 15:08

我說個歷史故事,陳文茜當選過立法委員,宣誓就職之後,接受媒體訪問

陳文茜小姐這麼說:『我看到那個誓詞,裡頭說,絕不徇私舞弊,然後,還不干涉司法,然後如何如何,可見剛才宣誓有一半是假的。』

這句話剛好可以回應您的文章。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8-19 15:16 回覆:

謝謝指教

立委豬公們應該多關心一下法律的修正了 ~~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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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違背職務受賄」
2010/08/17 14:32
有這個法律沒錯。

「不違背職務受賄」是說你原來就該做 A,但是有人給錢要你做更快。或者你威脅做 B,有人請你做正當的事。總之做出來的 A 是你份內的工作。

「違背職務受賄」就是說你原來該做 A,但是有人給錢要你做 B。而 B 是依法不可以的。

顯然後者的處罰更重。
高雄市是亞特蘭提斯大陸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馬文凡(marvinfann) 於 2010-08-19 15:15 回覆:

謝謝指教

這條法律是否應該改一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