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寫作心得Part3
2006/08/11 01:55:34瀏覽990|回應9|推薦7
  唉~~『寫作心得』終於成了系列文章了。也就是說,我又在發牢騷了。
  沒辦法,今天和個出版社的編輯在MSN上筆戰了很久,氣得我想打人。

(一)
  我一直沒有辦法把我的小說定位在什麼類型,因為我覺得我並不向一般的言情小說一樣,更不像是純文學,而我也沒有時間去把我小說給定位,所以我就這樣一直所以我就這樣一直放著不管,就一直繼續寫下去。
  或許,我這樣很偷懶吧!
  不過今天有人說,我的小說比較符合『輕小說』的客群,既然這樣的話,那我的小說就算是輕小說吧!
  問題來了,什麼是『輕小說』?你問我,我問神啊!^^|||
  不過維基百科是這麼說的。
  如果有人不爽這種解釋,請自己上中文維基百科去改。
  不要拿出『留日的朋友說……』這種話。
  --你是在欺負我沒時間去認識這種人是不是?

(二)
  我寫小說寫了十多年了,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我的小說到底該不該迎合潮流?還是要讓潮流來迎合我?』
  這點讓我一直很苦惱。
  如果真的要符合『市場』需求的話,那我真的就別寫了。因為我寫不出來那種無病呻吟,又教壞小孩子大小的小說。
  愛情,並不是女的發春,男的發情這回事。
  --愛情小說也是一樣。
  如果老在那邊寫發春、發情,那我寫到一半我就會因為鼻血噴的太多,因為貧血送醫急救了。
  --搞不好輸的血還是我前一陣子捐的那袋血^^|||

(三)
  我寫小說,是寫我想寫的故事,並不是寫『別人想看的故事』。
  不過我也知道,我的小說並不耐看;多看幾次之後,可能就會看不下去了。
  可是這並不是我的問題,同一個人看金庸小說『神雕俠侶』四、五遍,也會覺得興趣缺缺的。
  還有,我的小說有的時候解釋的部份實在太長了,如果把這些部份清一清的話,或許會比較清爽一點。
  可是,如果真的這麼做的話,有人看得懂嗎?
  我的初稿也是很精簡的,我清楚是因為這是我寫的,可是過一陣子之後,搞不好連我自己都會看不懂為什麼我要這麼寫。

(四)
  閱讀,是應該輕輕鬆鬆的。這是我一直以來的想法。
  所以在我寫小說的時候,我希望我的讀者不要去想太多艱澀的東西,只要對整個故事有感覺就好了。
  傑佛瑞迪佛,人骨拼圖的作家,看過他的書的人都知道,他的小說解釋得很詳細。就連膠鞋是什麼牌子、林肯喝的是什麼牌子的威士忌都寫出來。
  這樣讀者可以很輕鬆的想像出那個具體的型態,只要完全融入他的故事情節當中就好了。

(五)
  有人說,我的場景變化太快,這樣會讓人看不懂。
  我花了一分鐘的時間在想:我該不該辯解?
  這樣又會有人說我:你又在狡辯了。
  可是在現實的情形之下,一整天真正的高潮或是聊天的過程,搞不好就只有那麼一點點,難道我要我寫流水帳嗎?那我會很累。
  再說,場景很多,這樣內容不是很豐富嗎?老是在單一的場景,豈不是很煩?

(六)
  我一直在迷惑著,我到底該不該去參考別人的作品。
  其實,我經常在看別人的小說。而且我也經常看報紙,還有社論等等。
  可是,像是那種說什麼『只要你跟出版社說免費,有99%的機率上稿』,或是:『我不想和你辯論,因為你給我感覺一點也沒有想要成長的意願。』,再來就是:『看電腦稿很傷眼。』等等之類令人發火的話的人,我實在很不想去看他寫的任何一個字。
  --我討厭那種『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的論調。
  為什麼?因為我已經對這種人有一股恨意,會影響我看他的作品的時候的看法。
  要我放棄成見?抱歉,門兒都沒有!我不需要把我的頭低到用來擦地板。

(七)
  我發覺我真的染上了半調子藝術家的氣息。
  如果是真的藝術家,會很虛心的接受很多人的說法。但是半調子的藝術家,聽到有人說自己小說壞話的時候,就會像刺蝟一樣豎起全身的刺。
  我並不是說不想聽意見,反而我希望有人能給我確實、真正的意見;如果沒有讀者意見,我的小說可能很久很久以後才會有一點點的成長。

(八)
  我討厭出版社的編輯。非常、非常討厭。
  為什麼?因為我默默無名。因為我沒有什麼名氣,沒有人來找我出書。
  當我自己去找出版社的編輯的時候,因為我沒有名氣,所以編輯會要我寫一些符合『市場需求』的書。還要我自己做功課,要我去做市場調查。
  首先:我TMD還有工作,我不是專職作家。
  接著:改變市場潮流,不就是出版社的工作?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會出現『市場』?就是有『內容提供者』,才會有『市場』。為什麼要『內容提供者』來迎合『市場』?
  最後:作者要和出版社一同成長,那出版社的編輯請把臉拉下來,不要下巴仰角四十五度。或是丟下一句:『你的文章不夠流暢,很嫩。』
  這是什麼意思?

(九)
  出版社要小說家自己回去做功課,也要拿出和出版社共同成長的誠意。
  那我想說:出版社有沒有誠意和作者共同成長?
  說什麼經由仲介從大陸那邊拿到的作品,八萬字才一萬塊買斷。雖然一萬塊換算成人民幣也才幾千塊,可是在大陸那邊已經很好過了!
  這就叫做『有誠意』?少來了!這叫『砍價格』。
  我不相信同樣八萬字的小說,出版的時候,大陸作家的小說會比台灣作家小說賣得便宜。還不都是兩百起跳。
  我不否認,身為一個作家不能停滯不前,總得有點進步才行。
  可是要別人拿出『誠意』來之前,麻煩一下,請先拿出自己的『誠意』來。
  所以我很討厭出版社,也很討厭出版社的編輯。
  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討厭。

(十)
  我一直對我的小說很有自信。
  為什麼我敢這麼說?雖然那間出版社已經把言情小說的部門收起來了,但是我最起碼出了一本小說。
  而且我也用讀者的身份看我自己的小說,我真的覺得我的小說寫的並不差。
  或許這有點『老王賣瓜,自賣自誇』,可是我把我自己以前的小說拿出來看的時候,我真的覺得我寫的小說真的很不錯。
  唉~~不管我說多少次:『我不是在吹牛』,我想也沒有人會相信的^^|||

  唉~~怨念越來越重了。我還是就此打住吧!
  雖然和那個編輯筆戰的讓我很火大,不過還是有一點點的收穫。我的小說終於可以有了一個定位點了。
  既然那傢伙說我的小說是『輕小說』,那我就繼續『輕』下去吧!
  所以,下一篇小說,如果出現了宇宙人、未來人、異世界人、超能力者、吸血鬼和狼人的話,請不要太過驚訝。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rkscat&aid=392711

 回應文章

markscat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謝了^^
2006/08/18 17:03
  謝了,酷媽。
  其實這點我早就已經想通了,只不過那時和那位仁兄在筆戰的時候,他的態度讓我很不高興,甚至讓我覺得他根本對我的小說沒有任何興趣。

  以後我的步調就是:寫自己想寫的東西,有沒有人看?那不是我的事情。我公開我的小說,我就已經做到我該做的事了。


123酷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真的怨氣沖天咧
2006/08/17 23:22
你寫是因為你想寫
不像有些人是為了謀生糊口
所以根本不必去迎合市場
你高興寫什麼就寫什麼嘛
也不要想著非要出版非要受歡迎不可
真正的寫作是「我手寫我心」
有目的而寫
反而表現不出真實的自我
那就失去寫作根本的樂趣了

markscat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嗯嗯
2006/08/13 03:25
  其實,我當初認定言情小說很好寫,是因為我覺得人類的感情比較不需要去想那些比較複雜的或是比較專業東西。
  像是推理小說如果沒有吸引人的邏輯推演,或是複雜的不可能密室,這樣一定會被人批死。軍事小說的話,我對軍火沒有什麼興趣,也覺得自己沒有辦法寫的比黃河和湯姆克藍西還好。

  當時我覺得我只是想把心中的故事寫出來,也沒有確實的想要寫言情小說,所以一直以來我認為我的小說只是『故事』而已,並沒有做任何定位。
  不過我是覺得『情』是一切故事的基礎,而且變化很大,也沒有什麼專家之類的人可以證明一些奇奇怪怪的戀情是不可能的。所以我才會這麼認為。

  然而,我知道我沒有辦法跨越大師級的門檻,所以我不會輕易的觸碰那個領域;並不代表其他人也得和我一樣。
  畢竟,我還沒有破釜沈舟的心理準備。

  我想出書,可是我已經不期待有人會幫我出書,更不期望自己的小說變成當紅小說。
  或許妳會認為,我這樣想會不會太沒出息了?就像妳說的:既然把小說貼出來,就是期待有人認同。
  不,我把小說貼出來,只是希望有人看而已。只要看就好了,是否能夠認同或是熱愛,我並不敢奢求太多。
  那為甚麼我還繼續寫?簡單啊:自得其樂,打發時間囉!
  我現在已經打算放棄言情小說這條路,改走比較愉快而且寬廣的『輕小說』類型。這樣對我的創意來說,我相信可以有很大的發展^^
  我就討厭被侷限在小框框裡頭,跨出一步就被人當作外道、邪道。
  不過,就算創意的空間再大,我也不會去碰那些不倫戀或是比較煽情的內容。
  --我可不希望我寫到一半,就因為貧血而被抬到醫院裡去^^|||

  或許妳會覺得很矛盾:既然不期待,那為什麼我還要發這篇怨念文?
  既然是『怨念文』,就代表當時我的怨念很深(笑
  我不介意他對我的小說的批評,我介意的是他自己沒拿出誠意來(用大陸作家的稿費來砍我的稿費),又要求我拿出誠意來(要我自己去做市場調查)。

  至於為什麼交不到女朋友,基本上我還在想為什麼。
  就像妳說的,哪天我把高姊約出來聊一聊吧^^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關於你回覆高姊的內容
2006/08/13 00:00

總歸一句,如果做不到自得其樂,那就去研究研究他人的小說是怎麼一回事。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TO: Markscat
2006/08/12 23:56

>>我更質疑出版社編輯到底有沒有心要栽培國內作家。
看情況吧,不能因為一位編輯,就質疑所有的編輯們都無心,今天是整體環境與價值觀都產生偏差,出差錯的不單單只有一個環節而已。
又,若是你遇到的編輯們一直都有問題,那麼,你回頭想想,為何會如此,一個一個往回拆解,你才有辦法瞭解問題到底在那裡。有時候針對某個部份去下手,總比你撞破頭來得好吧,轉彎後還是會回復到原路,只是多了另外的想法--我還是要特別強調,本質上,你還是你,不會因為接受了某種說法,調整了某種角度,你就變得不再是自己。

>>武俠我覺得我沒有辦法跨越金庸。
如果這樣,那麼所有的類型小說都沒辦法超越主力作家們,是不是乾脆全部都停筆算了?
能不能去試、去等、去調整心態、去守侯你的機會到來,甚至覺悟到可能永遠也沒有辦法出頭天,但也唯有努力去試過,即使不成也會是一種並不冤枉的經驗值?

言情小說好入門,伊森,你是以什麼基準去猜測?我講真的,寫愛情代表你對愛情有一定的幻想空間,而且『是你個人的』!即然對象是寫給女性看(本來言情小說讀者九成九是女性),這也可能代表你的幻想或許與其他女性幻想並不一樣,那麼嚐試性的看看他人的幻想吧。

即然要出書,就是期望他人能認同自己,即然會貼文章與小說,就表示要有人看才算數。我還是覺得,心態做個調整會對出書更有幫助。

為什麼會交不到女朋友?那就往回拆解出問題在那裡。老話一句,即然想要,付出是必然的,不要老在原地發動怨念,去和酷媽與高姊請教吧!



markscat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回應
2006/08/11 17:59
To Blue_Sky:
  基本上,你沒說錯,我就是質疑出版社的編輯在選稿上得態度。
  我不只質疑出版社編輯在選稿上的態度,我更質疑出版社編輯到底有沒有心要栽培國內作家。

  因為我一直以來,並沒有想說要寫什麼特定類型的小說,當初我寫言情小說,也是因為這樣比較好入門。
  我又不是金田一或是江戶川柯南,沒有那麼多機會碰到殺人事件。所以我實在寫不出推理小說。武俠我覺得我沒有辦法跨越金庸。
  『輕小說』這個名詞,我也是最近看了『涼宮春日的憂鬱』之後才知道的,我知所以一直不敢把我的小說定位在『輕小說』上,也是因為我找到的資料都說『輕小說』大多都是SF的東西。
  不過既然有人這麼說的話,那我以後就可以把我的小說定位在『輕小說』上了,所以我也不一定必須要侷限在『愛情小說』上面。

  『女發春,男發情』並不是我說的。是昨天晚上那個編輯告訴我,言情小說就是要這麼寫。不然沒有人會看。

  基本上,我開分站的目的,並不是希望有人來看我的『小說』,而是看我的『文章』。
  老實說,我已經不在意有沒有人看我的小說了。(遠目……
  
  感情的本質,我有我自己一套的看法,請看『男女之間』的那個分類。我不能說我這些想法很正確,但是那是我的想法。
  小說畢竟是幻想,也是我所想要追求的感情,所以你會有這樣的感覺,我覺得這很正常。
  唉~~還需要你說,我也想要交個女朋友啊~~

TO 高姊:
  如果有機會,我真的很想再出一本書,一本就好了。所以我才會想搞自行出版。能不能賣錢?對我來說,一點也不重要。
  --爽就好,不是嗎^+++^

  因為我不靠寫作吃飯,所以我沒有必要巴著市場不放。所以我也沒有必要去做市場調查。
  我的小說是為了我自己而寫,也不一定是要給誰看。青菜蘿菠,自有人會喜歡我的小說。
  不過我真的很希望有人能給我意見,但是目前實在沒有多少的意見。
  


高妹兒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心得都是辛苦得來的
2006/08/11 15:07
是難題喔﹐誰迎合誰﹐真的難講﹐得寵當然無須譁眾﹐但是除非像哈力波特(作者也始料未及啊)﹐否則真的是問神吧﹗不過既然有心在寫作路上﹐觀察傾聽和修正也是必要的過程吧?我一定祝福你因你的特殊而成功~~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然後
2006/08/11 13:02
小子,趕快去談場戀愛吧,不用轟轟烈烈,只要清楚感情的本質就很好了,總覺得你寫的愛情想要踏實卻又不夠踏實,想要細水長流卻又少了點什麼。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標題
2006/08/11 12:59
Markscat,在我看來,你這篇根本上是在質疑出版社編輯的選稿角度,只是你要不要自己先想清楚,倒底自己是屬於那一類型的作家?即然不要貼合市場性、卻又希望有讀者看你的小說,而且為了點閱數特地開了分站,那就多去接觸市面上的小說,人的個性百百種,小說也不僅僅是單一類型,並不只有『女的發春、男的發情』這回事而已,如果要寫又希望他人看,你就得去看看他人寫的到底是怎麼回事,不用全看、只要挑主力作家就好,也不是要你完全否決自己的東西,稍微變通,本質上還是你,懂嗎?

自己看自己會有茫點,就我在看,你有些想法過於獨斷,很多東西不是越辯越明,反而會讓自己越是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