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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第四權-慶安和少康的對話錄
2006/10/17 16:19:52瀏覽1206|回應0|推薦5

李委員慶安:大家都知道,媒體是國家社會的第四權,一個國家的民主發展最重要的指標之一就是第四權,媒體的立場和主張能否在這個國家和社會中受到一定的尊重,尤其是被他的政府尊重。民進黨執政之後,阿扁上台,我們看到的是大開民主倒車,民進黨沒有執政以前是如何不斷地要求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在黨外時代,在創黨初期,所謂的捍衛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精神,在執政之後完全是背道而馳。民進黨對媒體的箝制作法很簡單,他們是一手拿著胡蘿蔔,一手拿著鞭子,是軟硬兼施用以箝制的作法。其惡劣行為正好可以用「罄竹難書」四個字來形容,我們舉幾個民進黨阿扁政府用政治力量介入媒體的鮮活例證,相信大家一定記憶猶新,他們口口聲聲說黨政軍退出媒體,結果他上台之後,不僅沒有退出媒體,而且還利用自己在公股的優勢,對於台視、華視等無線電視台董監事改選、高層人士任用完全安插挺綠人士,進行政治酬庸,並且在台視、華視清算異己,重挫專業士氣,20013月陳水扁還企圖主導他的好朋友、企業主搞一個廣告主協會,透過這些企業主他們投入電視、平面媒體廣告經費,想要操縱、影響媒體的言論,後來因為社會大眾撻伐才沒有如願,同時民進黨阿扁政府還大搞置入性行銷,在923月新聞局竟以11億的預算統包各種媒體宣傳,要求媒體作置入行銷,幫政府宣傳、包裝,用我們人民的納稅錢幫政府作洗腦的工作,加上民進黨政府用各部會的預算,編列許多巧立名目的預算籠絡、挹注親綠的媒體,此舉形同用置入行銷、政府預算包養綠色媒體,他們用錢如此浮濫也就罷了,但是他們還對他們不喜歡的媒體、批評阿扁政府的媒體無所不用其極,所以這些媒體在民進黨政府主政之下的處境可說是日益艱難,而且民進黨阿扁政府所採取的這些箝制媒體的霹靂手段,將讓台灣民主蒙羞。再者,我們再從國際觀點來看台灣的新聞自由:美國年度人權報告一再提到:台灣新聞自由在阿扁政府任內如何受到阿扁政府的箝制和打壓,2000年阿扁執政甫半年,就對媒體進行搜索,只因為中時晚報報導劉冠軍事件而大幅搜索編輯部,還不准所有人員進出,甚至到新聞主管人員家中搜索,最後搜出一篇稿單,戕害新聞自由莫此為甚,因此2000年美國年度人權報告就點名提出議論,我們新聞自由因搜索案而遭受批評,2002年為了當陽、奉天專案,壹週刊被搜索,查扣了16萬份壹週刊雜誌不准出刊,因為此事,2003年的美國人權報告,再次點名批評該次搜索就是要管制有關國安基金使用不當的相關報導。還有2003年勁報記者洪哲政因為報導漢光演習被判刑,同年陳水扁揚言要告中國時報,因為中國時報報導他收受政治獻金,當時他不僅揚言要控告中國時報,而且還要求所有民眾一起來譴責媒體。此外,民進黨政府在2003年還鬧了一個笑話,就是要推動點名評鑑媒體的制度,亦即以記點方式幫媒體打分數,以為懲處,但此舉遭到各界撻伐才採煞車。2004年民進黨再度執政更變本加厲整肅媒體黨同罰異,20049月硬是以外資、中資介入刁難中視和中廣執照的換發,同年10月控告媒體人趙少康,最後趙少康獲判無罪,2004年美國人權報告提到電子媒體受到台灣政治影響,特別是無線電視台部分。2005年新聞局砍掉7個電視頻道,不准換照,這些電視台後來均逐一申訴成功,我們對媒體的鴨霸作為,幾乎要使大家面臨國賠。200510TVBS因為揭發弊案惹火當局,硬是被說成中資、外資介入罰款100萬,政府還揚言要撤照,如今該案已經平反,100萬也不用罰了,2005年美國人權報告又說在台灣政治力依然介入電子媒體,尤其是電視。2006年美國人權報告再次點名台灣說:部分媒體仍然受到政治力箝制,尤其是廣播電視,例如東森S臺關台、TVBS受罰等等,然而在國際對台灣新聞自由受到政府壓力點名提出諸多批判之後,在今年第一家庭弊案纏身時,因媒體不斷揭發、爆料,又有阿扁身邊的民進黨人士跟民進黨的綠色立委說要關掉電視台,這就是民進黨政府過去一再揭竿捍衛的言論自由?此舉不僅愧對國人;更愧對台灣民主,並使台灣民主在國際蒙羞。

再請教趙少康董事長,你方才提到飛碟電視台的處境跟遭遇,一個民主國家,政府跟媒體應該是什麼樣的關係,今天我們之所以要罷免阿扁,係與他過去一路走來,民進黨政府在他的主政之下,對媒體的箝制、打壓,甚至伸手掐住媒體咽喉,搞媒體割喉戰有關,就此,請問您有何看法?

趙少康先生:我舉一個實例,新聞局與電信總局在民國893月要開放數位廣播試播,廣電總局還說飛碟辦得非常好,請我們去參加試播,如果飛碟沒有參加,將來數位廣播發展就不會這麼好。當時跟我們說好試播1年,結果一試播就是5年,這5年我們起碼花費3000萬,從德國進口最好設備、派人到歐洲受訓,但因為是試播,所以廣告收入為0,我們又為了找尋開發數位廣播收音機的新技術,所以聯絡全世界各先進科技團體進行合作。到了946月為趕在NCC成立之前,新聞局要求正式提出申請,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第一名竟是民視投資的一家名為福爾摩沙的廣播電台,可是當時民視沒有參與試播,他們只搞過電視,沒有搞過廣播,怎麼會是第一名?當時中廣與我們分列第三名、第四名,所以吳水木就說要在中廣與飛碟中挑一家,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已經搞了5年;而負責進行評審的就是我方才唸的那些委員,記得當天上午是我親自去作簡報,中午委員吃飯時,有一位委員偷偷告訴我,幾個偏綠的委員說:不要給趙少康、不要給飛碟,給他還是會罵我們。這是評審的態度嗎?這是國家的頻道,怎麼可以用這種態度呢?我們怎麼辦呢?要不要去訴願,訴願有什麼用,還不是他們在審。

後來我們想說NCC要成立,NCC組織條例不是有一條,就是沒有提出訴願,可以至NCC去申覆。前2個月,我們去申覆,NCC給我們回函說暫緩。為什麼暫緩呢?就是要等大法官釋憲。如果大法官釋憲是不行的,我們不是兩頭落空嗎?我們不敢去訴願,因為訴願就不能申覆。既然不能訴願,也過了訴願時間,現在就等大法官解釋申覆。我們經營媒體,而且很認真要將媒體經營好,我們花了多少的金錢、時間、人力及技術,但最後的結果竟然是這樣。

我剛才說的民視福爾摩沙是全區,另外就是寶島心聲拿到北區數位廣播執照,寶島心聲也沒有試播過,而我們卻是花了無數時間及心血,報告也是一本一本的。大家想想,這不是政治原因又會是什麼呢?這就是政治迫害!不需要講一大堆理論,從實務面就可以知道迫害到什麼樣的程度。剛才委員也有說過,在西方國家哪有這樣搞的。政府等於利用行政權來箝制媒體,如果不聽話可以幹掉你就幹掉你,如果不能幹掉你,至少在各方面也讓你很難過。有新的機會就將你砍掉不給你,反而是給聽話的綠色電台。

陳水扁大前天的2個鐘頭的獨白,他不是說有人早跟我講,應該將TVBS關掉,他有點後悔沒關,好像是一副關了就沒事的樣子,這是什麼心態?就是我要關你就關你,這種心態非常可惡。

李委員慶安:趙董事長的說法凸顯了在民進黨執政之下,如果一個媒體要做民眾的喉舌,真正發揮第四權來監督政府,但在絕對的權力及絕對的腐化之下,結果下場就是這樣。

趙少康先生:這是殺雞儆猴。

李委員慶安:剛才我們看過美國人權的年度報告,我們不禁要感嘆,民進黨阿扁政府到底是如何對待媒體,除了打壓監督你的媒體之外,還挾政府公權力來對媒體割喉,但另外的一隻手卻又是寵愛綠色媒體、地下電台,甚至是非常光碟。這就是我們今天最痛心之處。

李委員慶安:我們在此作一結論,美國開國總統傑弗遜說:如果要我選擇要政府不要媒體,還是要媒體不要政府,我選擇後者。阿扁常常引用,如果要他選擇,他要媒體不要政府。各位,這句話聽起來多麼諷刺、可笑!謝謝。

轉引自950623立法院第6屆第3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全院委員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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