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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寫作常犯的錯誤(一)
2016/05/04 03:00:00瀏覽1249|回應0|推薦5

  我們已經知道申論題怎麼寫之後,個人還要針對同學可能常犯的一些錯誤或沒注意的地方,特別提醒。

(一)附英文或德文:

 1.專有名詞應附上英文或德文,且第一次出現為全名,例如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 NPO),第二次出現可只寫NPO,「非營利組織」可不寫。其次,如果題目有附英文,各位答題時,還是要把英文再寫一遍。最後,有時會發生題目所附英文與自己上課書中所附英文不同得狀況,此時仍要以題目所附的英文寫法為準。總之,不論題目有無附英文,答題時一律依照標準作業程序,每一項程序都要踐行。

 2.論述主軸中的每個標題也要附上英文或德文,且標題請直接依課本的寫法,不要自行更改,除非課本的內容只有說明,沒有標題,此時自己可以依內容自訂標題。再者,標題的寫法要一致。

 3.只要該專有名詞的英文或德文,自己不是很確定,就不要寫,寫錯了,一定扣分。

(二)舉例:

 1.不論題目是否要你舉例,原則上,你都要舉例。其次,舉例時,實例的說明要融入理論的重點,亦即要說明為什麼。再其次,舉例時,雖然課本有例子可以寫,但是儘可能寫最近的實例,例如食安風暴。最後,所舉實例要切合理論,若舉例錯誤視同不懂該理論,結果是拿不到分數。惟不論舉那一個實例,都要融入理論的重點。

 2.舉例並不表示一定要給答案,閱卷老師只是要看考生會不會舉例,亦即會不會將理論內容融入實例中。此外,所舉的實例內容一定要正確,不能有錯誤,例如釋字第666號解釋→性交易除罪化?

(三)關鍵詞:不管寫那個理論,或那一法條,關鍵詞一定要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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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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