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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6 03:00:00瀏覽1165|回應0|推薦0 | |
6.答案中的關鍵點 幾次的國考講座,同學們最常問的問題之一是有關申論的內容要怎麼寫?個人以答案中的關鍵點說明如下: (1)人名: 人名的寫法,建議直接以英文書寫,不須要附中文,例如C. T. Goodsell。但是,同學們也常問要寫全名嗎?其實,外國人名的寫法不同於我們,以C. T. Goodsell為例,其中C.是first name,相當於我們的名,T.是middle name(中間名),Goodsell是last name,相當於我們的姓。所以,原則上,答題時,人名第一次出現應該要寫全名,第二次以後可以只寫姓,不寫名。這麼做是怕遇到兩位學者同姓[1],而同學答題時若只寫姓的話,閱卷老師會分不清考生要寫的是那一位學者,或者說閱卷老師要抓妳的語病是可以的,但是,若真的在考試中記不起來,就只寫學者的姓氏吧,至於分數是否有影響,就看閱卷老師了。 (2)專有名詞: 答題時,針對專有名詞應該附上英文,以增加內容的差異化;再者,專有名詞前後的寫法要一致,例如適切性VS適當性(appropriateness)。 (3)論述主軸之標題: 同樣的,針對論述主軸之標題也應該附上英文或德文,以增加內容的差異化。 (4)舉例: 不論題目是否要考生舉例,原則上,你都要舉例;再者,舉例時,實例的說明要融入理論的重點,亦即要說明為什麼。 (5)連結點: 回答問題時,不要像編教材一樣,要有說明的連結點。答題時,若沒有說明的連結點,將讓內容顯得無連貫性,進而影響整體的分數。
(6)專業化的內容: 針對跨學科的考題,不論寫那一科,提到效率、效果要寫行政學的材料,看到決策制定要寫公共政策的材料,同樣的,行政裁量要寫行政法的內容會比較深入;亦即題目雖然跨學科,但是回答內容要專業化。 [1] 一個同姓氏學者的例子為:W. Wilson與James Q. Wilson。前者是行政學之父,1887年發表「行政的研究」(The Study of Administration);後者是屬於(新)公共管理學者,與George L. Kelling於1982年提出「破窗理論」(Broken Windows Theory),請參閱George L. Kelling and James Q. Wilson, Broken Windo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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