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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0 03:00:00瀏覽506|回應0|推薦2 | |
7.名詞解釋 首先,若題目為英文,則答題時,應先寫英文,再寫中文;反之,亦然。
其次,回答的方式,原則上掌握人、事、時、地、物,至於是否全部都要回答,要看各個名詞而定,例如:「新公共行政」會提到1968、1988、2008年、D. Waldo、Minnowbrook、主要論點等等,但是,「組織文化」則會提到E. Schein、層次、舉例。所以,名詞解釋就不能像申論題那樣,寫得很詳細,而是要以最簡要的文字回答。因此,寫完前言之後,就要針對該名詞的核心意涵做說明。 最後,可以舉例,或跟相關名詞概念做區辨,總之,依該名詞特性之不同,而有不同的寫法。再者,若篇幅不夠,可以試著直接舉例,從實例的說明中,融入該名詞的定義,但前提為:對於該名詞之定義要很清楚。 8.關鍵詞 不論寫名詞解釋或申論題中某理論的內容時,關鍵詞(構成要件)相當重要,例如寫到「標竿學習」時,其關鍵詞為:流程、學習、持續性的改善、參考點(最佳的對象(標竿對象))。也就是說,閱卷老師在評閱「標竿學習」這項議題時,一定要看到「流程、學習、持續性的改善、參考點」這些關鍵詞,否則答題內容不算完整,相對的,也會影響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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