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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政府更好──《給台灣的12個新觀念》讀後心得之三
2014/02/12 05:00:00瀏覽268|回應0|推薦0

二、對本書之評價

(一)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本書希望藉由他國已有相當成果之制度或政策經驗,提供與臺灣現況比較之討論,或開啟新議題之火花,激發社會不同視野之對話,提升讀者閱讀內容之質量。

  例如社會住宅議題,在荷蘭是市民搶著住,且有的社會住宅與豪宅並立,但在臺灣,社會住宅卻被貼標籤,以致社區居民不願與其為鄰。透過報導,吾人可知荷蘭對於社會住宅政策的演變,進而引導市民觀念轉變,讓社會住宅政策創造都市更新、縮小貧富差距、有助社會融合及政府財政收入的多面向成果。

  又如育兒親職假議題,在瑞典,從小的平權教育與完善的育兒福利政策,讓父母親可以兼顧工作與生兒育女。相對的,在臺灣,父母親對於養兒育女的付出遠遠高於政府政策上的支援,諸如育嬰假的實質推動、平價托育需求等,瑞典政府政策的細膩度,可以做為我們育兒政策或制度改善的思考方向。

(二)因地制宜

  本書除了報導之外,部分議題也結合臺灣現況及專家分析,讓讀者在吸收他國經驗之後,能與臺灣相互比較。而這樣的比較,不僅是該議題政策的比較,也包含了不同國情,相同制度或議題推動與執行的比較。

  例如自行車議題,荷蘭阿姆斯特丹自行車制度的成功,除了讓開車族不方便,單車族優惠又方便的政策外,最主要是荷蘭人從小騎單車的習慣、環境與教育,以致政府在推動鼓勵自行車、不鼓勵汽車的政策上,民眾接受度比較高。但在臺灣,汽車至上的觀念仍深植人心,自行車只是假日休閒工具,或者無法騎機車或開車的未成年人之交通工具,以致同樣在都市推動單車政策,臺北市卻遭遇更大的阻力。經由這樣的比較,讓吾人知道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市民觀念的改變──不論是靠教育或宣導。

  又如高齡照護制度,瑞典政府採取讓長者在家老去為主,機構照顧為輔的政策,其背後除了思考兩者的成本效益外,從小教育學習成為「獨立的人」及高賦稅的國情背景,是與臺灣比較時不能忽略的。在臺灣,公部門的照顧服務資源有限,且城鄉分布不均,私部門則以市場導向,不是大多數人長期負擔得起,所以,面對高齡化社會,政府仍有許多改善的空間。

(三)橘化為枳

  本書對於相關議題的報導,開拓吾人視野與不同思維:同樣的政策,會因國情背景不同,而有不同的作為與規範,讓政策可以因地制宜的落地生根,也會因為他國成功經驗或針對某些問題的解決方式,激發本國政策執行問題的思考方向或反對意見的吸納技巧,讓政策更完善,推動更順暢;惟政策的移植或學習,最怕學「半套」──只學權利,不學責任,這會讓該政策學習失去原來要達成的目標。

  例如流浪動物議題,英國對於動物「眾生平等」的觀念是建立在「自由與紀律」權責相符之上──享受權利,也要盡義務。因此,流浪動物被送到動物收容所之後,有一套完整的收容規範。被領養之後,主人可以自由帶著寵物外出,惟須遵守相關規範。

  然而,在臺灣,到公園或校園裡,總會看到有人在溜狗,常看到大狗繫上鏈子,小的狗卻不繫鏈子,大概是認為小的狗危險性不高,殊不知,小的狗也會狂吠、追人,甚至挑釁大狗,一陣互相叫囂,嚇壞附近的人。狗兒有時隨地大、小便,少數主人卻視而不見,有時追逐運動的人,主人卻說:「我們家的狗不會咬人。」

  之前有某藝人在節目上一句「應該要環保局來抓狗」的新聞,引起愛狗人士群情激憤,大加撻伐。社會的氛圍似乎只撻伐虐待動物的人,只圍剿同意捕捉流浪狗的人。相對的,身邊的人棄養狗,不見愛狗人士串聯群起撻伐;公園或校園裡的狗大、小便,或未繫上鏈子偶爾追人的狗,也不見愛狗人士群起圍剿沒公德心的狗主人。為什麼?或許指正這些沒公德心的狗主人很容易被貼上「不愛護動物」的標籤。

  看到英國以「眾生平等」對待動物的同時,吾人更應反思:在愛護動物,給予自由的同時,是否應要求相對的紀律。再者,在討論如何愛護動物的當下,是否也該給不喜歡狗兒──不論什麼原因,或對其恐懼、害怕的人,有適當空間表達他們的不同意見。

( 創作另類創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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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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