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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5 10:26:03瀏覽26|回應0|推薦0 | |
小三不知男方已婚,免賠 推薦律師說法 【台南律師法通法律事務所/蔡所長】 據報載,李妻控訴楊女介入家庭提告求償60萬元,楊女辯稱其不知李女丈夫詹男已婚身份,主張沒有故意過失侵害李妻配偶權,法院審認後,認為無證據認定楊女有故意或過失,判決免賠,駁回李女之訴,可上訴。 法院是依據對話紀錄、行車紀錄器光碟,僅能認定楊女、詹男有交往,卻無法證明楊女這段期間已經知道詹男有結婚。判決指出,本件光從詹男處在適婚年齡這件事實,還不足以認定對於詹的婚姻狀態,楊女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的情事,法院認定,李女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楊對於詹的婚姻狀態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的情事,駁回李女之訴 資料來源:https://www.fatong.com.tw/ 如果您滿意本所服務,⑴請登入google帳戶,⑵點選進入頁面,⑶點選google地圖左側面板末行的"撰寫評論",就能跳出"發表好評"頁面,⑷請點選您心目中評價本所的"星星數",再填入您的"心得感想"後,就能按"發佈好評",謝謝。 法通法律事務所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桂林街102巷42號1樓 法通法律事務所台南相談處:台南市安平區郡平路458號1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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