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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專戶存入勞保給付,免遭強制執行
2021/04/20 10:09:18瀏覽77|回應0|推薦1

勞保年金與強制執行

推薦律師說法

【台南律師法通法律事務所/蔡所長】

載,立法院於4月13日三讀通過修正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擴大適用範圍,只要是勞保條例所定的保險給付,均得開立專戶存入,免遭強制執行。

現行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規定,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各種保險給付之權利,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依本條例規定請領年金給付者,得檢具保險人出具之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年金給付之用。前項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現行勞保年金給付得開立專戶免遭強制執行,但沒涵蓋其他保險給付。立委修法提案時指出,禁止扣押專戶的保障不應只限於年金給付,弱勢勞工或受益人領取一次金,也有必要保障,且考量其餘勞保給付有社會照顧性質,應准許開立禁止扣押專戶,藉此保護弱勢勞工或受益人基本經濟安全。修法通過後,勞工保險給付的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給付等5種給付,以及職業災害保險的傷病、醫療、失能及死亡等4種給付,皆可以透過專戶方式,避免債權人強制執行。

資料來源:https://www.fato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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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雲嘉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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