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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釣學妹 邀喝酒性侵
2014/10/13 08:30:14瀏覽138|回應0|推薦0

App釣學妹 邀喝酒性侵

推薦律師說法

【高雄律師法通法律事務所/蔡所長】

載,某大學三年級吳姓學生,透過「Bee Talk」交友程式認識同校學妹,再以LINE邀約吃飯,學妹赴約後,吳開車載她到酒吧續攤,不斷灌酒,深夜返回途中,頻說頭痛無法開車,載學妹到他住處休息,攙扶時,見學妹酒醉昏睡,趁機性侵得逞。女子求助友人購買事後避孕丸,友人鼓勵她報案揭獸行。檢方調查後,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吳男。

按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件監視器畫面,見女子手扶電梯門進入電梯,可能是因酒精後勁發作而出現頭暈無法施力情況,亦可能雙方酒醉失態之情事,必須斟酌吳姓學生是否亦有酒醉之情事,不一定會成立乘機性交罪,但如果可以見到吳姓學生攙扶學妹上電梯,且可以從畫面見到吳姓學生是清醒的,卻乘機與學妹發生性行為,已有利用女子不能抗拒或不知抗拒性交罪,故就很有可能成立犯罪。

資料來源:https://faton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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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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