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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er late than never
2013/07/09 18:11:18瀏覽263|回應0|推薦13

Better   late   than   never

 

———我幾次流離,你都計數;求你把我眼淚裝在你

的皮袋裏。這不都記在你冊子上嗎?

   

    連續三天(2013,7,3~7,5)的快樂兒童夏令營終於結束了。昨晚(2013,7,6)我十一點四十分就寢﹐半夜爬起來默默的啜泣———正如我和箴箴所云:真正的傷痛往往是哭不出來的(箴箴是非常非常有才華的大女孩。她為此次的夏令營編了三齣戲劇皆頗精采。我給她唯一的建議即是:當拉撒路死時,馬大和馬利亞的哭泣聲太大宛如五子哭墓!因為真正的傷痛是很難大聲宣洩的……!!!)

 

    那我究竟為什麼事情半夜爬起來默默哭泣???百分之五十是為我自己;百分之五十是為了教會。

 

    我為我自己沒法配合夏令會的時刻表———連續三天早上八點半必須到教會而哭泣!!自從我父親(趙牧師)安息主懷以後﹐趙路得這個鬧鐘的發條就鬆弛了(念實踐專校時﹐我的班導熊鴻鈞老師曾說:趙路得﹐別人是偶爾遲到;妳則是偶爾準時。不過他也說過:妳很有毅力﹐以後一定會成功)!綜觀趙路得這一生:十八歲念高中;二十四歲念實踐專校三專制日間部社會工作科;三十歲考入東吳大學日間部中國文學系;四十歲考上東吳大學中研所在職專班———目前還在跟  

神摔跤,是否准許我在中晚年念博士班並進入婚姻???!!

 

 

    時間﹐是我的雅博渡口!十一歲以後﹐我的時針分針秒針就胡亂走一通———直到20062月我為人師表之後。

 

    電話———嚴格說來是強迫症﹐才是我趙路得真正的雅博渡口!!!其實我只有七月三日睡到早上九點(小鬧鐘壞了!我請小非子給我morning  call﹐結果她忘了)﹐後面兩天皆八點就起床了!為什麼弄到十點才到教會呢?單單洗臉刷牙吃一顆桃子上廁所就搞到九點半!強迫症的人通常做每一件事情皆會數ㄕㄨˇ數ㄕㄨˋ字!就拿刷完牙後的漱口來說﹐我可能會數一百下才把口中的水吐出!潄口後再咳痰﹐猶記得十一﹑十二歲我剛剛發作令我今生萬劫不復的強迫症時﹐我咳痰的聲音非常巨大而且持久(現在咳兩三下即差點斷氣)﹐結果那位看我如何洗澡的牧者就坐在前面客廳裡“學”我咳痰———無論清晨或夜晚只要我經過前面客廳﹐這位牧者就大聲咳痰!!!結果我從國一之後就再也不走前門!我們占地三百多坪的教會從後門走到大門要很久呢!反正當時我很少去學校!也沒人在乎我是否上學!絕大部份的人只忙著替我貼標籤:「啊哈!趙路得!這個遲到大王又遲到啦……」我最最討厭學校老師對我說:

 

「趙路得,王小美和李大同都不會遲到,怎麼只有妳會遲

?

 

難道老師不知道每個人有個別差異?如果讓王小美及李大同也遭遇父親在自己十歲時就死了,六個月後開始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搬到教會後面破舊的房子…經常吃晚飯時老鼠在天花板上玩耍,玩過了頭便掉到正在大快朵頤的我們頭上……!洗澡洗一半就沒水了,滿身泡沫上床睡覺!有時還得防備窗外兩隻偷窺的眼睛…!老師又要斥責:誰叫妳洗澡要洗半個小時?我們一般人只洗五分鐘。難道老師不知道每個人有個別差異嗎?即使我洗澡很久,也不應用如此不當的方法來矯正我呀!!!!!老師你難道不知道皮球拍得愈用力彈得就愈高嗎???老師呀老師!你需要再教育喔!

 

請在嚴厲苛責學生們之前,先付出真心的關懷!因為每個人的需求不同。

 

 

 

    如今我承認自己小時候非常非常幼稚!但寶島老師在七月二日的《從心歸零》中談及責任歸屬的問題:

「小孩子的世界那麼小﹐經歷的事情那麼少﹐所以小孩子

  犯錯所要負擔的責任只有百分之二十;而大人見多

  識廣﹐心智比較成熟,應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責任。」

 

 

    嘎!真是謝謝寶島老師!我原以為自己要負百分之三十的責任﹐如今減輕百分之十了呢。而我今生今世唯一俯仰無愧於天地(上帝)的事情即是:我沒有生養孩子!換言之﹐我沒有毀了任何孩子的一生———包括我曾教過的所有學生。

 

 

    至於不接電話﹐除了我在〈請好好照顧內心的花朵〉一文中提及的“為了自我實現”﹐更多的原因是自己大部份的時間都被強迫症霸佔﹐剩下的時間當然要拿來閱讀及寫詩文﹐哪有可能接聽電話(最近觀賞《在世界轉角遇見愛》及六月十六日跟雲雲見面時她和我分享的《幸福日記》的主角皆因車禍而喪失了海馬迴中的某些記憶。我和小非子及雲雲聊及:求          神趕快幫我徹底遺失強迫症這區塊的記憶﹐如此一來﹐喜愛求新求變的我肯定有個榮神益人﹑多采多姿的中晚年)?

 

    我在七月五日整個營會結束後﹑開總檢討會時所云:

 

教會不應當與社會上的價值觀合流!家長寵孩子取悅孩

  子﹐我們的小隊長(皆為國高中及大學生)亦使出渾身

  解數﹐幫忙孩子們繫鞋帶倒開水…!孩子們鞋帶脫落

  了﹐第一次小隊長可以幫她繫,第二次就教她怎麼繫

  ﹐第三次輪到她自己繫啦(與其直接給孩子們魚吃不如

  教他們如何捕魚)!另外我認為整個小組的集

  點應改為個人的集點。因為我們基督信仰重視個人生

  命的改變﹐當個人生命被改變了﹐才有能力影響別人

  甚或整個臺灣社會…。」竟然有個高二要升高三的小

  隊長反駁:

 

「沒有比較就沒有進步!」趙路得說:「請你自

  己跟你自己比一比吧!昨天的你有沒有比今天的你更

  進步呢?還是更混呢?

 

 

      連正嚴法師都說:「天底下有兩種“教”絕對不能

  信:一是比較;一是計較。」《聖經》亦告誡我們不

  要爭競。如果教會也像學校一般———取悅並討好家長及孩子們﹐那麼教會如何成為中流砥柱?我們必須知曉:臺灣的學校所培養的是適應社會的人;相對的﹐臺灣的基督教會應培訓改善社會的人。如果教會的傳道人與眾信徒之間沒有能力彼此相愛﹐就如六月二十三日陶恩光牧師的證道所云:

 

「很多人都認為基督徒非常虛偽﹐在教會中每個人都充

  滿喜樂﹐走出教會立即滿面愁容﹐抱怨連連!」

 

 

    我從十一歲便認為基督徒非常虛假﹑完全表裡不一﹐直至四十歲以後自己生命逐漸蛻變﹐才相信並領受    主的真愛。我覺得所有基督信仰者應當自我惕勵﹐千萬不要把愛當作一種手段———用愛吸引外邦人踏入教會﹐宛如熾熱的迷戀吸引男女步入婚姻﹐之後才驚覺“愛”只是幻影…只是個空殼!!!

 

 

    誠如陶恩光牧師所說:尼采和馬克思的父親皆為牧師﹐他

倆卻極力反對基督信仰﹐尤其是尼采還寫了《耶穌之死》。我趙路得也是牧師的女兒﹐感謝      神!因著強迫症(雖說強迫症的促發也由於牧者)所飽受的磨難﹐讓我學會定睛於十字架上的救贖;讓我學會超越形體超越命運超越有形無形的所有限制;讓我學會同體大悲與真正的饒恕;讓我學會感同身受﹑將心比心…。更讓我學會不再四處尋找適合的教會甚至經常更換教會———因為真正的教會是在自己的心中啊!

 

    往後還要參加福音隊嗎?雪貞的話在我耳畔清晰響起:

「答應別人的事就要做到———否則就不要答應別人!」我立即回她:「我的想法與妳相反!正因為我做不到﹐才要嘗試與自己的極限挑戰!」感謝       神!正因為這樣的思維模式﹐我才能不斷的出走﹑遠飛至馬祖;才能跨越自我的藩籬與疆界。至於帶給別人麻煩———無非是不接電話(真希望可以回到唐﹑宋朝那些個電話尚未發明的年代)﹑動作太慢或不準時…等等﹐求     神快快擦去我海馬迴中掌管強迫症的那區塊﹐好讓我有更多機會更多時間服事     神﹐     阿們。

 

      趙路得寫於2013,7,7,主日晚上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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