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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0 16:15:33瀏覽1984|回應2|推薦7 | |
網民公審--可怕的虛擬法庭 南港小模命案,原被列為涉案人的死者梁姓女友,在其被收押禁見時,遭到網民公審,一場虛擬法庭就此展開:有人自扮檢察官,開始提出罪責;有的則自當警察辦案人員,瘋狂在網路搜証起底,無論是否跟此案的有關的全部羅列上網;有些則以新聞評論員自居,對於梁女行為予以嚴厲評論,整個虛擬法庭就此進入網路公審,唯一缺席的是那無法答辯的被告人。 如今因事實証據顯示梁女有不在場証明,而予以保釋不再羈押,頓時之間,此一虛擬法庭立即解散,所有對梁女之起訴、評論和起底的言論,立即消弭不見,似乎當初的指控、謾罵,在消除鍵一按之下,就船過水無痕,毫無蹤跡。 這個學期在系上開設網路哲學,一開始就讓學生去討論網路世界中的虛擬人跟現實世界有何不同,有那些是真實人生所不敢為,不能為;有那些又是虛擬世界中網路人所可為者。 問學生花多少時間在網路上,幾乎超過七、八個小時的有過半,更甚者,一天有近二十個小時掛網,使用網路不到一小時的是少之又少。再問那些重度使用網路,問其人生是網路較為真實還是現實人生才擁有自我,對此問題,學生們似認為在網路中較能夠展現自我,主導自我,反而現實生活中的自我是被動、消極性的過生活。 何者真實?何者虛擬?在目前網路時代中,人們似乎以較能夠呈現自我主探權的網路人生為更真實的自我,手遊中的主角即是自我角色轉換,線上遊戲的群體是其作戰伙伴,網路社群則是其人際關係的存在感。 當有一個事件被訴諸於虛擬法庭上,各自的辯護律師團就自然形成,同性婚姻、年金、統獨等不同議題已在網路上有不同虛擬法庭在審理,原本這些法庭若能夠理性論辯,各自尋求証據或論述去爭取陪審團來認同自己主張,尚可讓這些議題可在愈辯愈明的理性爭論中,獲得全民共識,但最後還是情緒多於理性,這些虛擬法庭最終只成為一言堂的審判結果。 更為可怕的,是有些網民就私設審判庭,只有被告罪狀,卻沒有給被告答辯機會,並自以為是法院庭長,就在按鍵中來審理被告人,後按個輸入鍵去就直接定罪。 網路霸凌是一小群人在網路社群中對弱勢者的霸凌,虛擬法庭的全民公審則是多數網民對一個被告者群起而攻之的言論攻擊。這個惡風所彰顯的是網民在網路倫理的缺欠,也同時突顯出,這些網民只能透過網路來呈顯自我,藉此來美化自己是正義使者、公平法官的化身,但事實呢? 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行為負責,網民亦是如此,當他們在虛擬法庭公審這些被告者,可有曾想過,如果是自己誤判時,願意當面跟無辜被告者道歉,還給他們一個公道嗎?也願意自審自己是個污告者嗎? 適可而止吧!當現實法庭中常有誤判的情事,在虛擬法庭中又何能做個公平、公正的檢察官和法官呢?充其量,也只是躲在網路背後的網路霸凌者而已。 本文發表於三月八日聯合報民意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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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