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違法濫權的是誰?
2011/05/04 11:38:49瀏覽130|回應0|推薦0


近來熱烘烘的「檔案門」事件乃是源於總統府清查發現,民進黨八年執政期間,正副總統、正副祕書長未歸檔公文竟高達九成三,共三萬六千多件公文不知去向,府方痛批這是「濫權違法、非常惡質」。

被點名的相關人員昨天多表示「莫名其妙」,還有人質疑馬政府「政治清算」,動機可疑。其中之一的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更是倒打回去,反將「濫權」的大帽子扣上總統府的頭上。指稱掌權的總統府方「濫權」,不關心人民疾苦,反將關心放在已有專人處理的行政機關公文歸檔流程。
 
總統府調查機密文件失蹤叫做「濫權」?那以後調查公務人員是否挪用公款也是濫權?調查公務人員違法行政也叫濫權?

我國在檔案法及國家機密保護法兩法中皆詳細規定政府一般及機密文件的保管及歸檔。例如,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5條就規定了「毀棄、損壞或隱匿經依本法核定之國家機密,或致令不堪用者」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也就是說,扁政府無意或蓄意遺失檔案為犯罪行為,知情之公務人員本就應該主動向監察院舉發。

事實很清楚,馬政府如實舉發,何來濫權之有?反倒是前朝扁政府高官等才是濫權違法之人。「當權者不應濫權」之言,蘇貞昌記住了嗎?
( 時事評論人物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ovinglily&aid=516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