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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關於罪的經文——找到脫罪的途徑
2019/08/22 21:55:23瀏覽656|回應0|推薦4

我們信主雖然罪得赦免,但不可否認,我們還能常常違背主的教導,隨從肉體的私慾犯罪,就如說謊,耍詭詐、搞欺騙等等,活在犯罪認罪的循環中難以自拔,始終擺脫不了罪的捆綁轄制。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8:34-35)犯罪的人進入不了神的國,那怎樣才能脫離罪的捆綁達到潔淨進天國呢?請閱讀本主題經文,認識犯罪的根源並找到脫罪的途徑。

信主罪得赦免为什么还会犯罪

1、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馬書7:23)

2、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各書1:15)

3、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

真理语录:

神说:「人雖然都經過了救贖,人的罪都得著了赦免,這只能說神不記念人的過犯,不按著人的過犯來對待人,但人活在肉體之中沒有脫離罪,只能是繼續犯罪,不斷地顯露撒但的敗壞性情,這就是人所過的不斷地犯罪也不斷地得著赦免的生活。多數人都是白天犯罪、晚上認罪,這樣,即使贖罪祭對人來說永遠有效,也不能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這只是完成了拯救工作的一半,因人還有敗壞性情,就如當人知道自己是摩押後代時就發怨言了,也不追求生命了,完全消極了,這不是人還不能完全順服在神的權下嗎?這不正是撒但的敗壞性情嗎?當沒讓你受刑罰的時候,你的手比誰舉得都高,甚至比耶穌的手舉得都高,還大聲喊著要作神的愛子!做神的知己!我們寧死也不屈服撒但!背叛老撒但!背叛大紅龍!讓大紅龍徹底垮台!讓神把我們作成!比誰喊得都高,結果來了一個刑罰時代,人的敗壞性情就又顯露出來了,人也不喊了,也沒有心志了,這就是人的敗壞,是比罪更深的、撒但種到人裡面的、根深蒂固的東西。」

犯罪的后果

1、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

2、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敗亡;離棄耶和華的必致消滅。(以賽亞書1:28)

3、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21:8)

4、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以西結書18:20)

5、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7:21-23)

6、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希伯來書10:26-27)

7、他們滿眼是淫色(原文作淫婦),止不住犯罪,引誘那心不堅固的人,心中習慣了貪婪,正是被咒詛的種類。(彼得後書2:14)

8、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啟示錄21:27)

真理语录:

神说:「現在是我擬定每個人結局的時候,不是我開始作人工作的階段,我將每個人的言語、行為以及每一個人的跟隨歷程與原有屬性或其最終的表現都一一列記在我的記事冊上,這樣,無論怎樣的人都難逃我的手,都會按著我的分布而各從其類的。我定規一個人的歸宿不是根據其年歲的大小,不是根據其資格的老幼,也不是根據其受苦的多少,更不是根據其可憐的程度,而是根據其有無真理,除此以外別無選擇。你們都應明白,不遵行神旨意的人同樣都要受懲罰的,這是任何一個人都不能改變的。所以,受懲罰的人都是因著神的公義而受懲罰的,是因著他們自己作惡多端而遭到了報應。」

來源於:探討東方閃電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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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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