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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律法之先
2007/01/25 15:03:56瀏覽739|回應0|推薦8

愛在律法之先

聖經中記載耶穌多次在安息日為人治病,例如約翰福音第五章,耶穌使瘸腿的起來行走;第九章,耶穌使瞎眼的得看見;在馬太福音第十二章,耶穌使枯乾的手復原。耶穌行了那麼多的神蹟,是無望之人的希望,但卻成為法利賽人的敵人。

       法利賽人根據的是摩西所傳的律法【註1】,所以法利賽人稱自己為「摩西的門徒」。耶穌所行的是神的大愛,所以是「神的愛子」。耶穌對法利賽人這樣的反對他,說了一句令法利賽人可以生命提升的話:「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馬太第九章13 

當時法利賽人未從生命的法則去揣摩這句話,反而被祖宗所傳的戒律、被自己的小團體利益綁死。但是今天,這個機會留給了我們。 

祭祀是凡人透過外在一系列莊嚴的過程,向上蒼表達人的懺悔,和祈求上蒼的赦免。人喜歡透過祭祀來得到上蒼的祝福,由此衍生出許多宗教的儀式、規矩、戒律。 

人以為上蒼喜歡的是「祭祀」,卻不知「祭祀」是個補救的動作,若能一開始就「適當」的話,其實是無須事後補救的。那麼,什麼是開始的「適當」? 

耶穌告訴我們,上蒼要的是「憐恤」,憐恤是「愛」,如果每一個人是以「愛」作為行事為人的準則,這是上蒼所喜愛的。比如在馬太福音12章「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他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

理念與精神透過儀式、規矩、戒律而傳遞。而修行人也以遵守各項儀式、規矩、戒律為要務,但不知不覺的,修行者只遵守了外在的規矩,慢慢地離開了儀式、規矩、戒律後面所要傳達的真義上蒼的「憐恤」。    

修行者缺乏了反思的能力,無法找到儀式、規矩、戒律後面的理念。而且在團體中想得人的認同,遂隨與「沉睡的眾人」同行而無法「獨醒上高山」。這類人稱為「摩西的門徒」。當團體中有一獨醒者的存在,而指出大家的睡夢時,反而成了眾人的箭靶。當時耶穌的情形就是如此。我們在今日要如何選擇?是當戒律的門徒?或當上蒼的愛子?

【註1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岀埃及記二十章】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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