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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愛成全律法(二)
2007/01/11 09:58:42瀏覽965|回應0|推薦5

以愛成全律法(二)

在耶穌被文士與法利賽人試探的故事中,愛徒看到了天父以大愛來成全律法。

第一、                律法是界定善惡。律法是明定哪些是對的,哪些是不對的。善惡分明,告訴世人應如何行。摩西以來的以色列人遵從外在的律法行事,有善有惡,有光明有黑暗,有友有敵,涇渭分明。將整體的生命兩分化。卻忘了追求律法背後的精神。換句話說:一般人是「依語不依義」。

律法背後的精神,卻不是將生命分割成善惡兩部分。生命是整體的,所以耶穌說,神叫日頭照好人,也叫日頭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天父不設條件的愛眾人。律法是個導引,卻不是一把手術刀,將生命整體分開

在馬太福音裏12章耶穌引用『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正說明當時猶太教的文士與法利賽人只遵守表面的律法規則,而失去了律法背後天父對人指引的大愛

天父的心是這樣的:「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

第二、                耶穌依天心行事。在約翰福音第五章,耶穌說:「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天父對文士、法利賽人、與那行淫的婦人都同樣的慈愛,但給於不同的引導。

文士與法利賽人常能依據律法,找出別人的錯誤;卻常常忽略,看到別人眼中的刺,也應該先察覺自己眼中有樑木。當耶穌告訴他們:「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時,文士與法利賽人被當頭棒喝。當他們返照自心時,他們一一的走了。走的順序很有意思,是從老到少。

當眾人都走了之後,那個婦人卻還在那裡,何以故?因為她自己知道「自己錯了」,上天給她的卻是「不再定罪」也「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第三、                與天連結行新路。故事說到文士、法利賽人與那婦人離開了就結束了。而真實的故事應該從離開之後才真正開始,因為生命的成長與改變是一生的事,而且落實在日常生活中。

憑著天然血肉的自己,依據律法過生活,既然少有成功,那麼應該如何行?耶穌提示的是「與天連結行新路」,這個與天連結是與眾生本具的「內住的聖靈」相連結,而不是往外面找一個外在的其他能力。

這個「內住的聖靈」也是方便說法,在各個宗教有不同的名詞。在儒家稱之為「良知良能」、在佛家稱之為「自性、佛性」。其實都說的是相同的理念。

 

敬請延伸閱讀:天父、上帝、上主、我主等名詞有必要執著嗎?聖誕拐杖糖的真義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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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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