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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0 10:56:12瀏覽964|回應0|推薦5 | |
以愛成全律法(一) 清早耶穌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他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約翰福音第8章1-11節】 這個故事常被提及,大家總是讚嘆耶穌的智慧。但是若細讀聖經,您會大有發現。原來這段說的是『律法與天父的大愛』。 在馬太福音第5章17-18節,登山寶訓中,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律法是完美德行的最低要求,因著眾生本有的某些貪婪、憤怒、無知一直無法消除,所以要憑著天然的自己來完成律法,成就自己成為一個義人,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 因此耶穌來到世間,為世人開啟了另一道門,不再只憑著天然血肉的自己,而是與內住的聖靈結合,作個重生的人。耶穌指出生命的本質,不在外面看得到的身體,而是裡面的靈。這個靈與天父相連結,有大能且永遠活著。這個內住的聖靈是真實的生命,不需代價就能得著,故稱恩典和真實(真理)。 耶穌來到世間,是為祂所說的這個真理作見證。所以耶穌形容自己是「生命的糧」耶穌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約翰福音第六章】。 耶穌的這樣說法與當時猶太人所信的猶太教的認知差異太大,不但猶太人少有人接受,甚至連耶穌的門徒中也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何以故?因為眾生執著看得見的身心為自己的生命,無法接受生命的本來面目是那肉眼看不到的「聖靈」生命。在這個情形下,猶太人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設計要來抓住耶穌的把柄。於是就有上述的故事。 (明日續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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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