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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24 14:03:13瀏覽711|回應0|推薦1 | |
今年度各縣市的教師聯合甄選,以及由各校自辦的教師甄試,已經陸續在七月份劃上句點,雖然,由「流浪教師」發起的「拯救國教大遊行」也方才於六月十二日結束,不過,不難想見的是,在各地釋出教職缺額日趨稀少的情況下,能夠如願圓夢的「準老師」怕也是萬中選一了。 中小學教職供需失衡的情形究竟有多嚴重呢?以台北市94學年度公立國小教師聯合甄選為例,所有缺額不過96個,卻有高達9772位準教師報考,平均錄取率不到1%,其中尤以普通科教師競爭最為激烈,共有7136人競逐33個缺額,錄取率只有0.46%。 分析近年來中小學教職一職難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二點: 一、師資培育政策未做通盤考量: 自國民政府遷台以來,即沿用民國21年於中國大陸公布的「師範學校法」,後於民國68年由「師範教育法」取代,其特色是由國家計畫性地進行中小學師資培育,以確保師資供需的穩定。然而,此種以各師範校院為中小學師資培育主要機構,並以公費生為主的一元化師資培育政策,隨著台灣教育的持續鬆綁解構,亦面臨不少批評與質疑,立法院遂於民國83年通過「師資培育法」,「師資培育法」第5條明訂,「師資培育,由師範校院、設有師資培育相關學系或師資培育中心之大學為之。」至此,台灣的中小學師資培育正式走向多元化。 不容否認,十年前師資培育多元化政策之成形,有其特定之時空背景,然而,我們也應該看到,無論其立意如何良善,各大學成立師資培育中心之門檻過低亦是不爭的事實,依「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第2條之規定,各大學在師培中心的教師員額方面,只需「置五名以上與任教學科專長相符之專任教師」,其員額甚至可由學校現有員額調配運用(已廢止的「大學校院教育學程師資及設立標準」,甚至只要求「三名以上與任教學科專長相符之專任教師」);此外,對於圖書設備之要求,亦僅規定,「應有教育類圖書一千種、教育專業期刊二十種以上及教學、研究用之必需儀器設備。」以這樣的標準,也難怪有那麼多的公私立大學要爭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了。 二、少子化成為常態: 近年來,台灣的出生率節節下降,以下幾個數據清楚呈現這樣的趨勢,在新生兒總數方面,從民國83年的322938人,下降至民國93年的216419人;一般生育率從民國83年的55o/oo,下降至民國93年的34o/oo;育齡婦女的總生育率從民國83年的1.7,下降至民國93年的1.2。也由於學齡人口持續減少,國民小學在學總人數從民國83學年度的2032361人,下降至民國93學年度的1883533人,共計減少了148828人;國民中學在學總人數則從民國83學年度的1177352人,下降至民國93學年度的956927人,共計減少了220425人;合計國民中小學在學總人數從民國83學年度的3209713人,下降至民國93學年度的2840460人,共計減少了369253人。 檢視上述統計資料不難發現,師資培育政策走向多元化的十年,正好也是出生率逐年遞減的這十年,正因為前述師資培育多元化政策之制訂,並未充分考量台灣人口成長之趨勢,直接導致近年來中小學師資供需嚴重失衡的情況。而隨著少子化成為常態,如果不儘快未雨綢繆尋求補救,供需失衡的景況只會更加惡化,屆時不僅準老師一職難求,甚至連現職教師都要因為併校減班而成為超額教師。 要舒緩現階段師資供需的緊張局面,或可從以下幾個面向努力: 一、從源頭管控,檢討現階段師資培育政策: 在民國83年「師資培育法」修正公布後,確立了各大學可以進行師資培育的進場機制,並授權「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辦理「師資培育評鑑及輔導之審議事項」,惟民國84年公布的「大學校院教育學程師資及設立標準」並未進一步明確規範其退場機制,一直到民國92年8月1日修正公布「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之後(原「大學校院教育學程師資及設立標準」同時廢止),才於「辦法」第13條明訂:「設有師資培育中心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事項,其辦理不善、違反本法或有關法令或設立許可條件者,經提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審議,得視情節為下列處分:一限期改善。二減班。三停止招生並限期改善一至三年。四停辦。依前項第三款規定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繼續停止招生。」 既然已有辦法,兼以各界對於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之辦學品質期望又深,主管機關應依法辦理審議工作,並定期公布審議結果,以期獎優汰劣,進而明確建立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之退場機制,從源頭管控合格師資之適當人數。 二、加速新陳代謝,不要苛扣教師退休: 雖然經由全國與各縣市教師會之努力,近年來,各縣市教師依法申請退休之核退率已有明顯改善,然而,依教育部提供的資料顯示,93學年度各縣市申請退休的教師共有10350人,核准人數9033人,核退率僅達87﹪,亦即全國仍有1317為教師同仁無法順利退休。其中尤以台南縣的核退率最低,在447位申請退休的教師中,只有232位如願退休,核退率僅有51.9﹪。 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之規定,與監察員、銓敘部歷次之函釋,教師依法申請退休係教師之基本權益,政府不得以財政困難或其他理由拒絕,尤其在師資供需日益吃緊的今天,依法核准教師退休,當可釋出更多職缺,加速師資的新陳代謝,進而提升教育品質。 三、精緻國教,配合少子化落實小班教學: 在少子化成為常態的今天,無論是從源頭檢討師資培育政策,或是加速師資的新陳代謝,恐怕都只是治標的作法,要根本解決師資供需失衡進而提升教育品質,仍有待落實小班教學與精緻國教。 雖然依教育部公布的資料顯示,國民小學「平均每班學生數」已從83學年度的37.57,下降至93學年度的29.69;國民中學「平均每班學生數」也已從83學年度的42.59,下降至93學年度的35.32。不過,這樣的數據其實是內含偏遠小校偏低的學生數平均之後的結果,其實,不少都會地區的「每班學生人數」均遠遠高於帳面上公布的數據,這也顯示,有關降低班級學生數方面,其實仍大有努力空間。 總而言之,危機不啻也是轉機,如何將少子化的挑戰,轉變成落實小班教學與精緻國教的動力,主管機關需要更具體有力的作為。(20050810台灣立報教育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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