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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究要離開
2022/02/27 05:08:30瀏覽425|回應0|推薦12

年過六旬之後接到的訃聞似乎多了起來加上別處聽來有些不太熟悉的老同事老同學乃至兒時玩伴相繼過世一股訪舊半為鬼,驚呼熱中腸」的情緒興起令我惆悵不已

 

近日從群組中得知,童年時,村裡某長輩辭世,令人不勝唏噓。因為聽說她已在病榻上受盡折磨好些年了!

 

突然想起沈君山先生曾在1999年、2005年、2007年三度患缺血性中風。經治療後,仍長期處於昏迷狀態。最後於2018年因腸道破裂引發感染病逝,終於脫離苦海。期間驚動多位達官顯要、政商名流前往探望,只見沈先生全身僵硬,僅剩一雙眼睛能夠左右擺動、飄忽不定地向著對方觀看,甚麼話也不能說。那種景況,委實淒涼之至。

 

1982年,家父突然出血性中風,據說是口歪眼斜走進醫院的,當時是中午,直至第二天醫師才出現,說腦部出血面大,需手術清汙,最後仍無法挽回生命,一周即過世。噩耗傳來,晴天霹靂,我無法接受事實,三個月後狂瘦五公斤。同事說,竟過了黃金救命期醫師才出現,非常不應該,這更加重了我的自責與內疚——送錯醫院了。在殯儀館舉行告別式時,聽到村裡幾位長輩說:這樣走得快也好,少受苦。當時我才二十七歲,聽這話好刺耳。如今想來,應該是他們過來人的由衷之言。

 

多年後我讀到一篇文章,1962年胡適在中央研究院上演講,心臟病發突然去世,作家張愛玲認為這算是另一種的無疾而終,並說他這樣離開人世算是有福氣的。胡先生的病情據後人推測,應該是死於心肌梗塞,當時醫藥不甚進步,並無裝置心血管支架的技術。

 

每個人最後終將離開這片人間樂土,可以選擇放棄急救,減少痛苦。我國自2000年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後,即賦予國人臨終時可以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Do not resuscitate,DNR)的權利,並且可將此意願註記到健保卡的晶片中,當病患面臨疾病末期階段時,醫師便可以透過健保卡得知預立的意願,並與家屬溝通提供病患安寧療護服務。

 

在李登輝時代擔任副總統的李元簇,享壽94歲。晚年時洗腎多年,後因器官功能退化,已無法正常吞嚥進食,雖然醫師為他裝鼻胃管,不過李元簇想「有尊嚴地離開」,因此自拔鼻胃管、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當時是2017年。

 

已故作家蘇雪林在1988年發表於《聯合文學》雜誌上的一篇文章〈談新舊兩時代的老人〉提及:「我主張老人不必活得太長,七八十歲儘夠。雖老而身體健康,耳聰目明,足以自理生活。要死,則腦溢血、心臟衰竭,頃刻翹辮,不欠床債,也就不致貽累於人。」

 

當年蘇氏的主張,可謂看盡人世間老人生活的苦況後有感而發的肺腑之言。但如今醫藥發達,八、九十歲的老人所在多有。但願人人都能老而彌堅,離去時,瀟灑地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中華日報副刊2022.02.26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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