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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應該提高罰則
2013/10/23 16:37:55瀏覽339|回應1|推薦4

 

這是什麼邏輯?6萬元就可以買一次「重大違規行為」,我們的教育是怎麼教出這些「司法專家與民意代表」的?廠商故意犯一次「重大違規行為」,獲利至少要比六萬高出至少十倍以上才有可能成行,因此他們是不怕你來罰的!即使是因「疏忽」而造成,難道我們就該容忍一次「重大違規行為」出現嗎?食品問題只要出現一次被證實,造成的社會恐慌產業與國家商譽的損失,以及政府為了檢驗這個缺失所要花的成本會在6萬以內嗎?這種出包多來幾次,還會排擠政府正常的預算與干擾公務人員正常的政務,為什麼要把「出包主動權」便宜奉送給廠商呢?

 

我建議罰則應該改為五百萬元以上七億元新臺幣以下,藉由提高下限來刺激廠商小心,擴大區間讓法官能針對出包廠商所耗用的社會成本,以便盡可能的向該廠商合理求償,而不是由其他納稅義務人來無辜分攤!!

 

 

其實打擊犯罪,除了量刑要高(訊號效果),也要偵防的密度與技術要提高並加上相關部門的橫向聯繫、資料庫整合與持續的資訊萃取、判讀分析(讓犯罪被逮到的機率要提高),把量刑與破獲機率兩者相乘的期望值提高,才會讓企圖犯罪者在從事「犯罪企劃」時有感,白話地講,就是提高犯罪的成本現值,如此一來,才可能收效,不能單偏重某一方面~~

 

黑心海撈數十億vs.最高罰責1500 

 

大統黑心油品風暴越演越烈,衛生福利部依照今年6月才上路的新版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這也是新法上路後首次懲處不法食品廠商,不過,學者批評,新制最高罰責為1500萬元,對於不法所得數十億元的大統來說,根本不痛不癢,沒有意義。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指出,目前針對大統公司油品標示不實、摻偽假冒等不法行為,已經開罰2860萬元。如果檢調單位發現大統沙拉油摻加劣質棉仔油,將依照違規事實,最高可再處以1500萬元,如此一來,罰金將超過4000萬元。

 

食品藥物管理署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指出,大統遭罰2860萬元,已經創下國內有史以來違反食品安全個案的最高罰金,未來將視證據資料,罰金還會持續增加。

 

儘管如此,前輔大學術副校長、食品科學系教授丘志威認為,新版食品衛生管理法的罰責還是太輕了,無法達到嚇阻不法廠商違法添加不良成分、賺取暴利的意念。

 

丘志威說,新版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過程中,與會的司法專家與民意代表都認為,罰金不宜突然暴增,因此,犯下重大違規行為者僅從6600萬元提高至61500萬元。

 

丘志威表示,相較於大統近年來所得暴利,即使罰金超過4000萬元,對於業者來說,根本不痛不癢。衛生福利部在面對重大食安事件時,應該展現霹靂作為,先勒令關廠,進一步稽查檢驗,在司法單位配合下,凍結廠商財產。



全文網址: 黑心海撈數十億vs.最高罰責1500 | 大統黑心油風暴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247567.shtml#ixzz2iX1h8x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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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e : 國會議員大戰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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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6 12:09

官與商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