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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2 23:54:14瀏覽1408|回應4|推薦38 | |
《丟車記》小紅不見了 週日(12/10)下午,帶著小摺(KHS-T3)從松山車站搭177次自強號到斗六,想說南部大眾運輸比較不便,有台可裝在攜車袋的腳踏車可到處走、到處逛。 松山車站上車後,車廂後兩邊可放置攜車袋的位置都有人佔著,是夫妻倆人一人佔一邊,我請一邊的乘客讓一下,讓我放置攜車袋。這兩人皆不願,只好將車袋放置於門邊。 此時,正好列車長來到,問我怎麼放這裡?我說,裡面可放攜車袋的位置有人,無法放入。列車長前去看了一下,說,那你就等他們下車,再將車袋放入。 怎知到了台北車站,上車的人很多,車廂內更擠了。原本站一個人的地方,變成兩人,期望將車袋放入的機會越來越渺茫。惟恐車被偷走,每停一站必去巡視一番。到了桃園、中壢、新竹,上上下下好多人,車廂內更擠了。等大家都下車,我還是擠到車門,看一下腳踏車還在不在。 到了台中,很多人下車,大約下去二分之一乘客,等到乘客下得差不多,我跟在後面到車門邊查看我的腳踏車,居然不見了。 初以為被挪到另一車廂,前去查看,沒有! 我急了,詢問站在門邊的乘客,有無見到我的腳踏車? 有人回答:一個穿格子外衣的女外勞揹走了! 此時,開車鈴已響,想追過去,立即去座位拿我的背包及用品,來到門邊,車門已關上,火車已啟動。 此時,剛好列車長經過,我告知我的腳踏車被偷下車了。 列車長驚訝的說,剛剛經過還看到,怎麼就不見了!於是立即以無線電通知台中站務員,注意出口有無揹著攜車袋的乘客,若有,請攔下。不久,接到回電說,沒看到。 列車一路向南,列車長要我下一站下車,搭另一班北上列車到台中鐵路警察局報案。我說,我今晚到斗六有重要事,若我搭回台中做完筆錄再回斗六,恐怕已無車可搭。可否在斗六鐵路警察局備案,隔天下午我再到台中正式報案?列車長說,可。 於是,回到車廂。 車廂內乘客已知我的單車不見,紛紛來安慰我。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平常心,該你的就是你的。還有位基督徒說,我為你禱告,求主幫你找回...... 很感動,也很感謝!果然,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到了斗六,前往鐵路警察斗六分駐所報案。警員立即打電話給台中所,台中所警員說,不知有這件事!我與警員都很驚訝!列車長打了電話,台中站居然冷處理!斗六警員將情況告知,並說受害人將於隔天下午到台中所正式報案,請警員先行調查相關證物。 第二天一早,因為沒腳踏車,在斗六石榴歷經了一場迷航記。 下午趕去台中所。去時,警員已備好相關資料,詢問我當時情況。令人扼腕的是,台中站很大,攜車袋很重(十幾公斤),女外勞還邊休息。 昨晚接到列車長電話的台中站務人員沒有立即通報警方。幫我做筆錄的警員說,那時,他正在執勤,若接獲通報會立即攔下。 唉,我笑著說,沒關係啦!此乃身外之物,平常心,該是我的就是我的!不該是我的,要了也沒有。只是,我該報案,不是他的,不應拿! 我問警員,有無辦過腳踏車被偷的? 警員說,沒有。 我再問,若他被抓到,是否會被遣返? 警員說,一定。 我嘆口氣,偷車者何必呢,冒這麼大的風險,偷目標這麼明顯的腳踏車。 就這樣,完成了報案手續。相信以警察的專業,很快就會破案。腳踏車或許被變賣,但,偷車賊得到的,可能是慘痛的代價。(圖片:12/10抵達松山車站腳踏車的身影,尚未裝入攜車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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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