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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与拒诊
2011/03/05 20:51:57瀏覽370|回應0|推薦3

转诊与拒诊

作者林文斌
壹,两个案例

2005 年1 月10 日,台湾一个寒冬深夜里,一位酒醉的父亲重殴一名4 岁的女娃,并造成其颅内出血。其后更因转诊不当,一路由台湾首善之区即医疗资源最丰富的台北市转到大约160 公里外的台中童综和医院,经过14 天与死神搏斗,该女童仍宣告不治,这是震惊全台的邱小妹事件。这件事不仅因酒醉家暴事件而让全台湾深感痛心与不舍,更因转诊制度的不够完善,震撼了整个医疗界。无独有偶,在 2008 年 10 月,日本东京一名三十六岁孕妇,先到江东区一间产科医院求诊,院方认为有需要转诊到其它医院紧急治疗。然而适逢周末,该孕妇先后被七间医院拒诊,最后虽产下婴儿,然转诊时间过长,因脑出血最后该孕妇死亡。这事件同样震惊整个日本。(游子宜2009)


贰,为何把患者转诊及拒诊呢?

有时候真正的理由,或借口,是因为设备或人力不足,或刚好没有病床。

但,也有可能,是因为,觉得病患死亡的机率很大,那么,我这间医院若把病患好好医治,若医好了,也无法拿到很多治疗费,但若人死在医院里,医院可能会遇到医病(疗)纠纷,医生或医院可能面临过失致人于死罪的追诉及审判,更可能面临巨额的民事求偿,那么,在这种考量上,便把烫手山芋踢出去,踢皮球一様,”要死死在别间医院,别死在我这间,那么就没有责任了”。


参,公关床

台湾某些医院,都留有公关床,即,你一个急症病人要去住院,他跟你说没有床位,让你在急诊室躺几个星期,但,其实,他有留着床位,等着让有权人来住院留给他们住院,巴结奉承他们,有权人如立委、高阶官员等等。


肆,应该怎么办呢?

对不当转诊应该重罚。

游子宜2009:建构以病人为中心的双向实时转诊系统
游子宜a*, 何旭华b, 王瑜c, 宋雅雯a, 林玥彣a
Tzu-Yi Yu a*, Hsu Hua Ho b, Yu Wang c, Ya-Wen Sung a, Yueh-Wen Lin a
a国立暨南国际大学信息管理研究所
b天主教若瑟医院
c财团法人埔里基督教医院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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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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