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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0 22:42:45瀏覽421|回應0|推薦0 | |||||||||||||||||||||||
「選舉保證金」改革連署書 ----衝破850萬年輕人及小黨參政高牆(2016.03.20) 言論自聯盟(以下簡稱本聯盟)有鑑於台灣各項公職選舉徵收的保證金太高,已為月薪4萬元以下、850萬年輕人以及眾多小黨建築參政高牆,嚴重違反憲法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選務主管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與內政部雖聽見民瘼,卻堅持不肯降低選舉保證金,關鍵因素之一就是擔心公民參選爆炸,倘單一選舉區有萬人參選,投、開票作業程序,將造成極度嚴重困擾。 外界雖建議以電腦投票來改善投、開票效率,但如何確保投票的秘密性與開票的公正性,是當今科技尚無能克服之難題。尤其國內外駭客滿天飛,侵入投開票系統,竄改相關結果,絕非不可能的任務。 為符合台灣時下鼓勵年輕人關心與參與政治的狂潮,本聯盟已舉辦「小黨及素人參政贏的策略研討會」,特就古委員文發會中提出的「選舉過後,無條件全額退還保證金」之主張,深耕及精緻化,擬妥(a)(b)兩策如下:
(直轄市長保證金200萬部分如何改革,將另行公告)
連署單位或人士:
台灣新住民福利黨歐陽主席台 幸福勞工黨趙主席清枝 大愛憲法聯盟孫主席約翰 新客家黨古主席文發(2016立委參選人) 大愛憲法聯盟洪執行長顯政(2016立委參選人) 白黨黏主席丁山 台灣志工黨陳主席柏光 幸福大聯盟吳總評議長開疆 政治議題聯盟周主席宗棠 中國天同黨邵主席伯祥
中華電信工會曾理事敬宗 2018新北市議員參選人曾委員文聖 「台灣藍沙慘案誌」作者:張主席擎 台中市退伍軍人協會高常務理事燕宇 台中市中高齡就業促進協會朱理事廷章 「勞資爭議處理與預防實務」作者:黃才昱老師 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謝教授創智 彰化縣興北里劉里長忠仁 台中市中高齡就業促進協會劉總幹事金邦 台中教育大學蘇伊文教授
言論自由聯盟蕭主席忠漢 2018北市議員參選人蘇諍秘書長
(a)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2條第4項, 。「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發還」,改為按照候選人實際支出,退還保證金制,但上限不超過候選人所繳交之保證金。(第一個表格)
(b)大幅提高保證金,如直轄市議員從20萬元調高至50萬元,但選後無條件全額退還。(第二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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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