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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7 20:53:48瀏覽319|回應0|推薦1 | |
五月十三日 陰天 不論何種情況而發生溺水的人,求生的本能反應就是抓抱可讓他活命的東西,不管人或物,決不放手。 筆者曾在救生員訓練時,扮演溺者由同學來救援。卻因同學救溺技巧不熟練,施力不當,反將在下壓入水裡嗆水(溺水),記得那時拼命地「撥水下沈」(同學比我怕水),使盡吃奶力才掙脫其蠻力的抓抱糾纒,浮出水面大聲說「我不要給你救!」(救、溺差點成了雙溺),今天又要演練防衛法,說句心裡話餘悸猶存。 所以,事前的預防,讓戲水者不溺水才是根本的防衛法。要救溺,首要考量的方式,個人認為是藉物救援;若非入水無法救援時,仍要以涉水藉物救援的方式來救溺;萬一,啥東西都沒有,又不忍見溺者在水中掙札,非冒險涉水,徒手去救援時,則必須觀察評估,絕不冒然伸手,或暴露身體讓溺者有抓抱的機會,這是其次的防衛;當用到單(雙)手防衛,雙手下壓或單腳蹬離時,已是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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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