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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手札】street photography,不是steal photography(二)
2013/10/23 16:53:13瀏覽548|回應0|推薦18

這個世界如此蒼白,倘若少了有創造力的攝影師為我們帶來新的觀點。下一位攝影大師位在何處?

前幾天我去了上海喜馬拉雅中心觀看荒木經惟的攝影展,之後,我想起這幾年來看過以城市為背景的攝影展覽,以及形形色色的攝影輯、紙本與網路的照片,不禁喟然:「現在有很多街頭攝影師,卻沒有一位街頭攝影大師。」

哲學家黑格爾論歷史,陳述其觀點:「事物在自身發展的過程中會逐漸喪失其生命力,淪為一種形式的存在,繼而產生某種變革或革新的需要。」

很長一段時間,街頭攝影少了能夠讓人眼睛為之一亮,帶來璀璨光芒的開創性人物。當我們談到街頭攝影,一般能聯想到的都是標誌性人物,而標誌性人物意味著這些攝影師和他們的作品儘管美好,卻都已成往事,被收進攝影史,但誰能為現代寫下嶄新,能被收入於史冊,使人眼睛一亮的作品?

從街頭攝影的元素來看,主題本身好似已經構築出一個框架,讓後來的人走進這個主題,就被限定只能用某種形式表現。

街頭攝影,以概念具體至抽象的表現方式,可以簡要分為下列層次:

一、               最基本的街頭攝影,是拍攝城市中任何既有對象與其表象。從地上的地磚、斑馬線,稍微高一點的圍牆、鐵絲網,以及更高一點的大樓玻璃與點綴了一點行道樹的天空,或是一場發生於巴黎街頭的情侶之吻。

二、               更進一步的街頭攝影,仍然沒有擺脫紀實的主要目的,但攝影師更熱衷於挖掘一般人不常見的城市風貌。像是天橋下的塗鴉、在街角乞討的遊民。更有創意一點的,則是放下一般的攝影器材,轉用其他顯影的方式重現對城市的觀看,Abelardo Morell的《照相機暗箱》系列就是其一。

三、               有些攝影師重新看待城市與街頭的符碼,試圖將街頭的意義加以轉化。他們對城市的看法不同,對城市當中的人、事、物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於是有人開始把城市當成一個暴露肉體的天體營、有人開始透過荒謬劇的手法將不應該出現在一般城市中的東西搬進去,創造與城市間不協調的畫面,如Emmet Gowin一般透過剪影,或是將照片轉化為另一種藝術的被模仿物,便是一種表現手法。另外還有一種比較常見的方式,就是透過對街頭事物的攝影,再現自己內心的感受。森山大道與荒木經惟與許多攝影師都以這種方式表達他們內心的觀感,在他們眼前,城市不是城市,街頭不是街頭,物不是物,都只是表達幾內心心聲的話語。

以上三種大略的街頭攝影形式,都訴說著一個真理:「攝影不是一種竊取。」反之,某些人拿起相機、按下快門並不是在攝影,而是在竊取。這不是道德上的問題,而是藝術與非藝術的判別。所以普通到此一遊的家庭照不是藝術攝影,在公廁偷拍女性裙底風光的照片不但不是藝術,還是犯罪行為。對於真正的街頭攝影師來說,他們不會遭遇責難,因為他們不竊取,只是創造。

今天,真正懂得創造的街頭攝影師已經不多,而不只是創造作品,還能創造出更新的表現方式的下一位大師,我由衷的企盼著他的身影,會盡早出現在我們眼前,就在街頭攝影逐漸在藝術攝影範疇內逐漸失去領地的當代。

( 興趣嗜好攝影寫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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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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