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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保養老年金 盼溯自99年1月施行
2012/04/24 20:48:28瀏覽100|回應0|推薦6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攸關六十萬公務員退休權益的公保養老給付年金化,鑑於立法院上會期因被保險人的不同訴求,無法完成立法程序而須重新提送,銓敘部昨晚宣布,政府已決定公保年金一定會建議立法院溯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開始施行。

銓敘部昨晚發布新聞稿表示,銓敘部重新研擬的公保法修正草案條文,近期內將依程序報請考試院審理,再會同行政院會銜後送請立法院審議。修正草案中將公保年金的實施日期,建議追溯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因此,無論公保法何時通過,都會建議立法院追溯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實行公保年金。

據了解,現職的公教人員在年金上路後,可以選擇一次領養老金或領取年金,一般來說,如果公教人員的舊制年資(八十四年六月之前)低於五年者,選擇年金比較划算,如果舊制年資多於五年,則選擇請領一次養老給付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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