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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3 19:06:08瀏覽176|回應0|推薦1 | |
「不動產資本利得稅」實非毒蛇猛獸by shihyinlin on 2012/04/19 18:59
政府火速拍板復課「證所稅」,期能落實資本利得稅,並符合人民對公平正義的期待,緊接著市場目光轉向與證所稅同列為稅改重點的「不動產資本利得稅」。房地產業內對「不動產資本利得稅」存著不同想法,一是害怕,擔心課稅壓縮投資意願,掐死台灣的房市生機;另一種是資本利得稅可免去目前豪宅稅、奢侈稅疊床架屋情形,不動產稅才能更健全、合理,買盤會再願意出手。 貧富差距過大、高房價時代,是促政府制定不動產資本利得稅的壓力主因,總結來看,台灣目前課有房屋稅、地價稅、土增稅均符合國際潮流,惟稅基過低,像是房屋公告現值、公告地價、土地公告現值與市價差異都過大,讓房屋成為有錢人的避稅工具,房價也持續飆漲,進而引發民眾不滿和稅改的聲浪。 因此,政府日前已決議今年7月1日「實價登錄」要正式上路,以50個地號或50個門牌號為一個區間值,進行實際交易價格的登錄。而3月大動作啟動的稅改,又進一步丟出「不動產資本利得稅」,也似在為「實價課稅」舖路。 目前不動產稅制中,與房屋買賣轉手增值利益有關的包括:土地增值稅,通常由賣方依買賣前後的土地公告現值差異(即土地漲價總額)為稅基,進行課稅,過去長期土地公告現值未調整,而為了讓「實價課稅」能夠順利達成,內政部也促各縣市調升公告現值至市價的9成。 此外,還有「預售屋的權利交易所得」,即買賣預售屋獲利需加強課徵權利所得權,這過去民眾並不會特別去申請此稅,然政府為了壓抑炒作預售屋,2010年起一度全面清查建商客戶轉手資料,嚇壞了許多短線炒作預售屋的投資客;再來就是近期上路的奢侈稅,針對買入2年內轉手的房屋,不管有沒有獲利,一律課徵賣出房價15%的奢侈稅。 雖然從嚴查預售屋轉手所得到奢侈稅,政策打房看來出手頗重,但近期台灣的房市,是壓抑了成交量,壓住了房價的飆漲,但對價格卻還未造成打壓的效果。 就房地產業者的觀察,有錢買屋的人多數其實不怕課稅,因為金融海嘯過後,資金氾濫、通膨隱憂下,金融商品投資不再值得信任,而房地產投資至少可以把錢留住,看得到、摸得到,不會變成壁紙,尤其,在台灣把房屋價值拉長來看,房屋多是增值,因此願意買屋的人還是會買。 對正面看待「不動產資本利得稅」的購屋人而言,公平、合理、規定清楚的資本利得稅當然可以課,只是目前台灣的不動產稅不少,近幾年為打房又增加了豪宅稅、奢侈稅,尤其,對豪宅持有人而言,豪宅稅有處罰富人,不僅有仇富心態,也讓社會貧富對立,對富人而言更有未受公平對待的感受;因此,若能實施實價登錄,以實際交易所得課稅,會讓稅制更公平,不僅可以縮小貧富差距、抑止炒房、不勞而獲牟取暴利的風氣,且房地產市場反而會長遠較為健康,買方資訊透明也更具保障。 當然,一定有反對「實價課稅」的聲浪,反對者的意見是,奢侈稅上路後台灣的房地產成交量已經急凍,但房價仍沒有降,如果再接著推出實價課稅,會讓人覺得政府什麼稅都要課,壓縮投資意願,最後造成房市跨掉。 惟多數站在稅賦公平的立場,健全的房市應慢慢取消豪宅稅、奢侈稅等過度的產物,讓有資本利得者合理納稅,才更符合潮流和發展。 只是,「實價課稅」上路前,配套措施一定要適妥,例如:是否每人有一生一屋免稅,以因應民眾的老舊換屋;是否不溯既望,以免造成市場恐慌;以及稅基的調整等 MoneyDJ 財經知識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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