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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的人要注意了
2009/05/16 08:47:39瀏覽483|回應1|推薦5

三個月寫了一本書《易經與走勢變動》並貼在大陸的新浪網,昨日下午有空故上網查看閱覽的情形,沒想到登載我作品的網站竟然有25家之多。儘管原創網站在首頁明顯處已經註明「獨家連載,不得轉載」的版權聲明,但是他們還是照轉不誤。因為此書剛寫完,所以未來這些轉載家數只怕還會往上累增。

先前我弟弟就說過:「寫得這麼辛苦,應該去討個公道吧?」或許他的話沒錯,但是如果走法律程序,最終那些網站也承認是非法轉載,頂多將文章作品撤下,或再賠一些小錢。尤其我在台灣,可以想像這會對我耗費大量精力與金錢,因此如此做值得嗎?以下是我的分析。

 與著書作家相似的是blogger(在blog部落格寫網誌的人),故不妨先從blogger說起。因為目前大陸個人blogger之文章被引用,而發生維權的事件很多,blogger往往是以個人的身份去面對一個商業網站,因為勢單力薄並且維權的成本太高,故起不了作用,縱使能拿到文章稿費,與維權的時間與精力花費比較起來實在是不成比例。因此對很多普通blogger來說,爭取到的最大成功也不過是讓侵權網站撤稿就算了,並不能走法律程序來獲得更多賠償。

為何作者維護權益之路會這麼艱難,根據我請教幾位書商與參照網路熟悉中國法律專家的分析得知,因為目前大陸法院採取的是「原告取證」和「填平」的原則。原告需要提供證據,包括原告作品確屬原創的證明、非法轉載網頁的人證和物證,由於電子作品的易偽造性,這些證據通常是要法院公證處的公證才可靠。而「填平」原則是指在判決中以彌補原告的損失為原則,在著作權案件中,損失就是指稿費了,相對於取證的費用,這個損失的數目是非常小的。因此有很多作家或blogger發現他們寫作被盜用,也曾考慮過法律途徑,但諮詢過後,卻發現自己無法承擔這麼昂貴的法律訴訟費用。

維權成本高制約了作者維權,導致網站轉載文章不用付錢的現象司空見慣,甚至到氾濫的程度,已成為整個行業的壞習慣。大陸本地作家以個人的身份向商業網站討公道,就已經很困難了,台灣作家要去大陸爭權益難度可想而知。我的作品被侵權的現象並不是個例,不少台灣作家的作品均有不少在大陸遭遇到此類侵權行為,但大家至今都隱忍不發,就是因為去維權並不伐算。雖然現在對很多作家而言很難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權,但是網站要健康地發展下去,利用法律手段維權乃必經階段,儘管這中間會有痛苦,以及需要一些時間,但無疑這是大勢所趨。

目前,很多網站都依靠大量轉載別家原創的作品來增加點閱率,從而獲取更多的廣告收益或投資。但這些網站所轉載的作品中,有相當一部分未經作者本人或作者有關單位授權,更沒有向作者本人或其單位支付任何費用。而且除了知名的網站外,還有不少地方性的小網站,他們在轉載別人的稿件時,不會向當事人聯繫,更不會支付報酬。尤有甚者,有些網站甚至把別人的文章稍做修改連名字也給換掉,形成抄襲、剽竊,以及改頭換面等情況。不只侵犯了作者的利益,也挫傷了他們的創作熱情,辛苦創作的文章得不到應有的報酬,因此不只無「利」可圖,又因為署名沒了連「名」也飛了。所以我慶幸「林南方」以及「作者介紹」沒有被換掉,否則拼了老命也要掙回來。

其實我本人並不會強烈反對網站轉載自己的作品,因為通過網站轉載,可以使資訊快速傳播。同時,透過網站轉載作品的內容,也會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尤其是在新聞媒體方面,其基本職責就是宣傳普及最新資訊,若禁止網站隨意轉載報紙、雜誌的作品,不只會減少資訊傳播的渠道,也影響了資訊傳播速度,主流民意就不能完全體現出來。

自己的作品被多家網站轉載,心情有些複雜。從好的方面想,此乃自己文章被其他媒體所肯定,這是一種榮幸,無論在提高自己的名氣,還是宣揚自己的理念,都不失為一件好事;但從另一角度而言,作為一名作家,所寫出來的內容就是勞動成果,乃是一種智慧財產,故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與報酬,尤其是一些非時政類、具有一定原創性的文章,在未經本人允許的情況下隨意轉載,無疑是對作家智慧財產權的剝奪與傷害。

唐太宗18歲與晉陽縣令劉文靖第一次密謀起事時,那天晚上唐高祖夢見自己掉下床,而且渾身爬滿了蛆蟲。第二天,他向安樂寺修養很深的智滿禪師詢問吉凶,禪師說:「我要恭喜你呀!蛆蟲吃你,就是天下百姓共同仰仗你一個人才能夠生活。」所以作者們若您的作品被轉載多次,表示很多人都仰賴您來生活,真替您高興呀!

雖然大陸在各方面均突飛猛進,有很多項目都是世界第一,例如使用手機的人數、上網的人數、擁有電腦的人數,甚至現今的世界經濟若沒有中國支撐,恐怕要過寒冬5年。但是大陸仍有要改進之處,譬如智慧財產權的維護,聊勝於無的維權使作家們有些氣餒,不法轉載別人作品的這些人真是太過分了;但我相信這些混亂只是過渡性的,假以時日「維權」方面必能達到先進的水準。

至於現在我要去爭取自己的權益嗎?如上所述爭取權益之途困難度很高,我不可能去實現了。或許我可以拿上面高祖的例子自我安慰一下吧!我不在乎一時的長短,而且我打從開始就沒有計算要如何獲利。不過我對「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哲理深信不疑,只要自己先努力付出,福報終會來臨,時間還沒到罷了。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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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inandy&aid=295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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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寫作
2009/06/01 08:22

大陸現在處於「山寨時代」還能說什麼呢?只能自求多福了。

但努力就會有好報,所以還是要繼續寫作下去。

linandy(linandy) 於 2009-06-01 10:03 回覆:
先給後會有得的,施比受更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