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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6 12:46:53瀏覽167|回應0|推薦3 | |
狗改不了吃雞 上次被狗屠殺後所剩的六隻雞,因為長得太大了,就全放到新建的雞舍中。
昨天出門四小時,回來發現雞舍門被挖開一洞,地上有三隻死雞,另有兩隻消失,只有一隻僥幸被紙箱蓋住,活下來了;至此,一個月來所養的十二隻雞幾乎全軍覆沒。 一時大怒,把死雞拿給三隻狗看,問他們是誰幹的好事,結果三隻犬四散奔逃,一遛煙居然全部躲藏無蹤,整夜不見狗影。花農餘怒難息,將三隻死雞置紙盒中,準備天亮後繼續審問,沒想到早上起來,死雞也全部消失。
這下子居然連證據都沒有了。三隻狗認為:沒憑沒據,怎麼能怪他們吃了雞?到底是誰幹的更難偵查了。不過可以依稀看到兩隻小狗肚子好像有漲大了。
狗吃了雞還不認罪,死不悔改,真是氣得花農頭頂冒煙。心想:一定要從嚴論處。 經過三天三夜分析,本案結論是:
狗性本惡,物競天擇,以大吃小,看到可以欺負的,就不會猶豫,是難以教化的。
領頭狗名「愛台」(阿扁時代末期所取名,取名原因是怕他被密告不愛台而遭害),食量奇大,長得又醜,看起來有點傻,力氣也大,我懷疑他是裝傻。
排名第二的是隻狐狸狗,名「班比」,中途領養,不知她年齡,只知她膽子大,會追騎機車的人,四個月前曾咬傷路過的騎士的腳,有齒痕作證,害花農賠了對方兩千元心靈受傷費。她吃了雞是很有可能的。 第三隻一歲大幼犬,名「金牌」,也是別人棄養的流浪狗,出門時喜歡向別人家的狗挑釁,對方來攻時就逃到愛台身後;她活力充沛,好奇心重,案發後,到處躲藏,也有嫌疑。 本案到底是一狗所為還是三狗合謀?嫌犯均不認罪。
審訊對答如下:
主審官:「眾狗為何要吃雞?而且是生吃?」
愛台:「人不是也吃雞嗎?有時還餵我們雞脖子。我們又不會煮食,只好生吃。」
班比:「我都吃不飽。」
金牌:「雞不是養來給我們吃的嗎?」 顯然他們受到律師的指導。再問下去,是主人有罪了。
午夜夢回,哲學家來告,人也是欺善怕惡,死不悔改的很多;做了錯事,當然以逃避為先,不然的話世上就沒有壞人了。而且壞人也是上帝製造的,如果全世界都是好人,地球不就是天堂了嗎?上帝為何不讓這個世界沒有物競天擇呢?動物界本來不就是大吃小,一個吃一個?
問題是事事或有因果,人死後的世界及宇宙的成因仍然是迷,要賭沒有來世或上帝,仍然有很大的風險。這些道理,能說給狗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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