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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場屠殺案
2013/01/16 20:53:51瀏覽103|回應0|推薦2

農場屠殺案

─我的田園夢 4

 

  我的農場並不大,只因為百分之八十都留為草地,所以來訪的親友都說好大的園子。

   園子裡草多,除草的工作也多,常有很多鳥來訪,告知草裡有許多虫,於是有許多建議,不停來擾:

 應該養雞,會吃草及虫。

 應該養鵝或養兔,更會吃草。

 何不養羊?可以賣羊肉。

 乾脆養隻牛,吃草更有效。

  兩週前經過一家賣小雞及小鴨的店,裡面有百隻可愛的小雞,一問價錢,公的一隻才十元,母的要七十元,因為公的沒人要,於是衝動之下買了十隻公的,兩隻母的。

   接著買大鐵籠、雞食料、雞飲水器及特製電燈保暖等等,要讓他們有一個溫暖的窩好過冬,並期望他們未來多子多孫。我算了一算,養雞成本要等他們生了小雞才會回本。

   上週抬他們出來晒太陽,附近的老鷹居然來巡訪,以叫聲威脅小雞,叫他們出來玩;好在他們出不來;心想如果以後小雞出來覓食,來不及躲鷹,就只好喂天上的老鷹了,不然老鷹也會餓死呀。

   養雞的日子裡,讓家中的三隻狗認識這些雞,希望他們把雞當成自己家人,不要欺負小雞們,當然更不可吃他們。

   前天回北部休假兩天,回來時發現雞少了六隻,籠子外膠網被咬壞,失蹤的雞屍骨不存。經仔細調查,鐵籠完好,但籠網的空隙太大,籠外只發現雞毛兩根,奇怪的是雞如果死命不出雞籠,應該不會被害。

   經召喚三名家犬前來拷問,首領大黑狗一臉無辜傻樣,表示什麼都不知道;另外一隻狐狸狗及一歲小狗則夾著尾巴到處躲藏。真相大白:一定是兩隻調皮的狗屠殺了六隻雞,最可惜的是兩隻比較貴的母雞也殉職了。

  本案經檢察官一口咬定,兇手就是兩隻較小的狗,殺人償命,同理:狗殺雞亦應償命,故求處死刑;幸經廢死聯盟代為上訴,改判無期徒刑,命兩狗終身監禁,每日放風不得超過兩次。本案不得上訴。

   論者以為:老鷹殺雞可無罪,狗殺雞,有罪;因為鷹的出身比較高貴。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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