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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9 16:42:59瀏覽263|回應0|推薦5 | |
自然統一的方法 ─台灣人男婚女嫁困難的原因 據本日網路刊載新聞: 【嫁過來就是傭人!她帶球嫁 男友卻訂出離譜「9大規矩」 作者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 NOWnews – 2016年1月28日 一名女網友在臉書專頁「靠北老公」分享自身經歷,提到在去年4月發現懷孕,於是開始籌辦婚事,男方卻開始處處找碴,2人也起了不少衝突,男友甚至訂「9大規矩」,種種不合理的條件都讓網友直呼「太誇張!」。 女網友在去年懷孕,打算奉子成婚,雙方家庭要開始談婚事,但對方的家人卻板著一張臉,原本說好的聘金,卻一直被不斷砍價。男友還怒嗆:「你難道要我賣車來娶你?你到底憑甚麼?有這麼了不起嗎? 就公證難道不行嗎?要宴客以後再說阿!」。 最後更誇張的訂出「9大規矩」,要求她要遵守,包括「如果可以能跟娘家和朋友斷就斷」、「你嫁過來就是我家的傭人」、「你一個月的生活費是5000」、「 生下來的小孩要吃素」等。這些規定讓女方家長十分憤怒,並且去質問男子,男子卻怪她亂說話,讓她感嘆「我真的不懂哪裡出錯了」。 網友看了,都為她打抱不平,紛紛留言「我跟你差不多,所以我選擇不嫁。幹嘛嫁爛男人,自己養不是很好」、「孩子自己養比較實在,幹嘛硬嫁進去受苦?」、「因為妳懷孕了,對方打算吃妳們夠夠」。 男方訂的「9大規定」: ◎如果可以能跟娘家和朋友斷就斷,你嫁來就是我家的人了 根據上文第二段,雙方衝突的基本原因是:女方認為聘金被砍價、不同意公證、要宴客。
筆者一向認為,台灣社會最大的問題是男女交往規範不明,又沒有成年人的界限,其結果是男女沒有辦法交往,或交往沒有辦法和協組織家庭。
歐美日本等文明先進國家,任何「人」十八歲以後就得自立,不但交往對象要自主,結婚一切由自己作主,包括費用,而非靠父母;父母對子女選擇的對象,只有同意的份,沒有阻止或出意見的地位或權力,子女的生活、生命及未來人生,是他們的,不是父母的。
美國人在高中階段都已談過戀愛,大學時代的女人,都很認真找結婚對象,並且自己準備婚禮的費用,美國社會風俗規定,結婚都是女孩子自己籌備,原因是美國人認為這樣才公平:男的答應照顧女生一輩子,女的籌辦婚禮一切,這樣規定的根本原因,其實是大部份的年輕男子最怕婚禮要求太高,無法負擔,因此新娘按自己的存款來決定籌辦婚禮規模的大小;這種制度也等於間接在鼓勵男子求婚,願意進入家庭的束縛。 台灣有的家庭嫁女兒要聘金,雖然說聘金只是作樣子,也是陋習,年輕男孩真的都借不到錢呀!新娘如果沒有準備結婚費用,就不要要求浪漫的婚禮,公證也很好呀,為什麼一定要勞師動眾,宴客請一些雙方都不認識的老年人們花錢來吃一頓呢?給父母面子?年輕人的未來生活和父母的面子有何關係?欠的人情債要不要替父母還?
男女結婚後,一切以個人家庭為主,雙方父母都是次要的對象,沒有什麼好比較的;女生主持家務,是全世界的通例,難到有異議?小家庭能否維持生計,生活費用如何分擔是一種經濟問題,可以討論,但非本文討論範圍。
「吃素」涉及宗教信仰,世界各國通例都是,女方放棄自己的宗教信仰,歸依男方的信仰,這在交往的第一天就該搞清楚,台灣因為不太在乎宗教信仰的不同,但是不先談好宗教的歸屬的話,婚後一定會有問題。
根據本案例子,可以再度看出,台灣的女孩大都有公主病,這也是家庭和社會教養出來的;中國的傳統是女權太高,男人要會做家事,要怕老婆,婚禮上證婚人都會公開教育新娘子:「婚後先生的都是妳的,妳的還是妳的!」這種不平等、不公平、不合法的思想廣為流傳,讓大部份的女孩信以為真,最終造成男女相處困難及未來婚姻的破裂。 又例如開始約會時應由男方付費,要付幾次呢?付了費,是否可以佔點便宜呢?歐美的規定是,開始約會階段公平分擔,男方才沒有佔便宜的理由;直致女孩認真以後,才可以接受男孩一方全盤的付費,這時候可能早都已經身體試婚過了。
台灣男女交往沒有一定的規則,有的是美規,有的是日規、有的是中國規,當然更多的是台規,混亂程度少有人事前搞得清楚,年輕人戀愛時,那裡想到這麼多不同的規定和習俗,等到生米煮成熟飯,再來吵架,加上外人(雙方父母及親友加入)主持干涉,再偉大的愛情也會破裂的!
台灣的年輕人真可憐,我們的政府、學校、社會及家庭,給你們的規矩是亂其八糟、莫衷一是的,愛情到了台灣常常以吵架結束,結果是未來年輕人大都不婚不生,數十萬熟齡適婚女性都在獨立生活,男生都在做游牧民族,上網看日片過生活,又時時被女性們在媒體上批鬥嘲笑,於是,兩性關係逾走逾遠… 直至人口滅亡。 那不就自然統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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