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4/05/24 10:37:56瀏覽527|回應2|推薦0 | |
捷運殺人魔不應被判死刑 捷運殺人事件嚇到都市的市民,總統也出來安撫人心,名嘴、學者及大官都出來發表意見,最常的討論是:要不要以死刑制裁殺人。 西方國家反對死刑的觀念基本上是:殺人者最終要負責的是社會,因為社會沒有教育好個人,社會沒有預防好犯罪問題。 一個精神有問題的人,學校沒有看出來,家長從小教育方式事可能有問題,沒有給正確的導向,都要負最後的責任。 日本曾發生失智者走到鐵軌被撞死,家屬被要求賠償巨額費用;準此,小孩殺人,父母也應負大部份責任!學校呢?社會制度呢?都有責任。 美國的年青人殺人件不少,因為美國社會壓力很大,西方成年是十八歲,成年的壓力會讓有些年青人受不了而變成瘋狂。台灣沒有成年的壓力,只要在學,或是未婚,就永遠算是小孩,不用負太多的責任,例如雖然已滿十八歲,攻佔立法院也不犯法! 沒有成年的壓力,所以台灣年輕人受不了壓力而瘋狂的例子比較少,這次捷運殺人事件讓大家知道台灣還是有精神異常的人! 精神異常的很多情況是家庭、學校及社會的壓力造成,所以這次殺人事件,大家都要檢討! 首先大都市人口太多太擠就是一種大壓力!台北市的人口、摩扥車及汽車,密度世界第一,而被逼瘋而殺人的事件並非世界第一,這已經不錯了,如果人民像西方教育一樣,要喜歡鄉下生活,親近自然,不在城市擠,常能舒解壓力,就不會有太多的瘋狂的人! 政府不把中央政府移到鄉下,讓房價高居不下,讓人擠入,逼年青人變瘋子,也要負大部份責任!父母教育失敗或錯誤要負責任!社會不規定成年禮,十八歲以上要自負責任,社會也要負最大的責任! 瘋狂殺人事件,是一件要集體負責的大事件!大家都要被判刑!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