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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的因果關係
2017/08/23 15:06:12瀏覽236|回應0|推薦2

愛情的因果關係

 

朋友問:「兩人相遇相愛是有否前定?」

「緣份是否和前世相愛或未能相愛有關?」

「怨家是否前世欠債,此生來討債?」

「子女是否來報前世的恩或討前世的債?」

 

佛家強調因果關係,嘆曰:「一飲一啄,莫非前生所定。」但是人世間人與人間的關係,往往是非常複雜的,誰會和誰相遇,相遇是否會有火花或相愛?都是很難預先估計;其間因果關係更是難以用科學方法去分析。

 

一個結果可能有很多原因,就男女關係來說,兩個人有不同的背景,不同的家庭,不同的教育,不同的習性和觀念,和另一個人相遇時,年齡相合嗎?上述背景都能接受嗎?各人的戀愛經歷在心理層面都正好互補或相容嗎?如果一切原因都合,兩人又在某一場合相遇,時機又正好都適當,於是才能發展出一場愛情,一切順利的話就可能長久在一起共同生活。

 

這其間,還有很多相處的問題,雙方個性是否能互相容忍,互相接受?相處時都不發生重大隙慊、心結或惡感,才能持久婚姻。

 

諺語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就是說一件事情的結果,往往是很多事件累積出來的,不會是一個因一個果。

 

物理學上認為,把結果都推給前因,可能很難去追前因的前因,例如遲到是因為車禍,車禍又是因為機械及人為的因素,這兩種因素又是因為其他因素影響造成,其他因素又是因為天候或地球氣候改變造成,如此追究下去,就沒有完了。

 

殺人犯的原因可能是家庭及社會造成的,或者學校內的教育制度及同學的霸凌造成,所以責任追究下去,殺人犯就不必判死刑了。

 

愛情涉及性,性涉及生理的需要,生理的需要又涉及社會有無性的發洩管道,沒有適當的管道的話,性的犯罪一定增加;社會性道德過於保守的話,一定又對愛情的發展有很大的妨礙。

 

西方國家男女交往是約會就是要上床做愛,因為性關係的和協是愛情的基礎,性生活相合,才能談其他現實共組家庭的問題;在中國及台灣,男女交往卻是先考慮父母可能的意見、對方經濟條件、外表及能力,如果一切合意了,才會上床試一下性生活合意否,如果不合,但其他條件合,也可以勉強結婚。因此中國及台灣人的愛情是現實第一,脫離最重要的性及個性是否合的問題。

 

如此分析,愛情還有多少是前定的呢?後天的條件不去努力適應及調適,難到一切好壞結果都推給前定、緣定?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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