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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5 15:37:59瀏覽1024|回應0|推薦1 | |
愛情的哲學問題
愛情是什麼?本文不談愛情在生物及倫理上的定義。
我們的社會系統不是生物的物質與能量的交換,而是溝通和意義的交換;溝通造成對愛情期待的交流。
「我愛你」意味著承諾和期待。
愛情的需求源自某種「自我關係」,愛情可以實踐「自我表述」的功能,愛情是「要在他人的幸福裡找到自己的幸福」;愛情產生時,會為對方設想,而不再以一般的觀察去認知對方,例如戀愛中人只看到對方的笑容及優點,忽視對方的缺點。
愛情讓人把「外表世界關係淡化,內心的波動被激化,愛情必需靠個人的個性資源才能穩定持續」 (愛情哲學家盧曼Niklas Luhmann之語)
愛人間協調彼此的期待的過程是非常麻煩的,戀愛中人會一再想要確定要有「穩定」的期待,如果得到滿足,戀愛關係才會愈和協。但是完美的期待滿足後卻失去刺激感,要在愛人的世界裡找到意義是一種很高的要求。
愛情來時總會伴著性慾,但是有性慾時卻不一定有愛情,例如看色情圖片或影片並沒有產生愛情。
愛情關鍵性角色是一種「催產素」(oxytocin) 荷爾蒙,男女在享受彼此的性愛歡愉時,雙方體內都會釋放出催產素,效用有如鴉片,既有刺激也有鎮靜麻醉效果;催產素可以強化母子關係及性伴侶關係。
此外愛情產生時,身體還有一些物質產生: 苯乙胺 (phenylethylamine) 有讓人愉悅的效果; 正腎上腺素及多巴胺則讓人亢奮;腦內麻啡和可體松(cortisol) 也讓人迷糊沉醉。
愛情產生的化學生理的快樂,平均維持從數月到三年不等,身體漸漸不再產生這麼多物質讓人戀愛;所謂七年之癢,其實是身體超過荷爾蒙的分泌期了。
愛情的風險不論是好是壞,都讓人著迷。
愛如果是對方眼裡的自我表述,那它只是反映出我們所認識最刺激的影像:「我們自己」。
一個未解決的問題:我們決定愛情時有多大自由?我們如何挑選對象?
台灣現今的社會男女問題是,父母不讓子女在十八歲以前有練習戀愛的經驗,成年後又一直干預子女的性交往,於是男女都不知要如何面對戀愛這個困難的人生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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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