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聽到有人告訴我,
我成了誰誰誰的標的時,
我意識到我必須保護我自己,
不管是身體還是名譽。
但身在江湖,
就像是開車上路,
車輛間的事故可不只你去撞到別人的可能,
更有可能是別人來碰撞你,
而這一直以來我在江湖中的顧慮都是後者,
我的直覺告訴我,
如果避開不了,
不如連開車上路都儘量避免,
以防後面會有任何我不想面對的局面。
然而這一防一年多,
直到今年八月,
我偶然聽見我的顧慮已經解除,
我才又安心上路。
沒想到的是,
今天有人告訴我,
最想碰撞我的那輛車一直到離開航線都還是想碰撞我。
還好老娘我警覺性高,
沒讓那車有得逞的機會,
那車早登記在別人名下,
我要真被撞翻,
那扯上的事可就不只一點點。
我當然不是什麼烈女之流,
只不過我真想要輛什麼車的,
自然必得是產權清楚的車,
不清楚的,
管你是布加迪還是帕加尼,
我開得起也不願意。
江湖,不就是一個不能得罪你那就避開你的地方而已嘛。
只不過,從別人嘴裡聽見自己的緋聞實在不太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