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從入行的第一天,
我就很清楚地定位了自己的職業倫理
"只要做過的補習班還開著,我就不會在同一個地方做第二家補習班。"
同行笑話我,說:
"如果補習班會有慣老闆,
就是被你們這種自命清高的奴師給寵壞的!!",
也斜著眼不友善地問我:
"意思就是我們這些在同一個地方做第二家補習班的都犯罪了是嗎?"
面對這樣的質疑,
其實我也無需向任何人做任何的解釋。
老話還是那一句:
"相信你的人無需你的解釋,你做了再多的解釋不相信你的仍然不會相信。"
我是用這樣的原則和老闆相處,
然而那也是個人選擇,
意思就是
你當然有權利選擇要不要在同一個地方找第二家,甚至第三家補習班,
就像你並不需要在乎我怎麼想一樣,
你做什麼選擇真的不關我的事,
我不過是選擇了一條最保守的路來保護我自己罷了,如此簡單。
世界真的很小,
我選擇很造作地把自己的人格無限拉高,
當然是因為我他媽的的確是一個很有心機的婊子,
我怎麼可能對一個把架子端到無限高又把老師踩到底的慣老闆沒有情緒?
但我更清楚
如果我不在同一個地方做第二家補習班,
就不會有忠誠問題可議,
也不會讓自己落入可能把學生帶走的瓜田李下之嫌,
如果我和老闆之間有理念上的衝突,
最起碼不會是我的人格被質疑,
最多只是觀念上的落差需要再溝通,
真的溝通不了,
我也都能讓現在的無法繼續合作成為未來的所有可能,
這就是為什麼我選擇了一條窄路的原因。
最起碼,
我這很有心機的婊子會有始有終地
把一個清高補教師的角色演的徹底,
以致於連我自己都覺得我果然就是這麼清高,
以致於我可以對妳用手指著我說"妳怎麼可以這麼假"完全接受無疑。
至少,
我沒收到老闆寄出的存證信函,不如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