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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4 05:42:40瀏覽547|回應0|推薦61 | |
這是我非常敬重的作家瑪拉末的作品,雖然只是一次書場的談論,卻也用了一週的時間細讀細寫,總覺得筆記應該處理得更好。看來準備功課就是求學的縮影,永無止境。 紐約布魯克林是猶太人的大本營,我就是在布魯克林學院讀的研究所,書沒讀好,卻認識了一些從前不知道的猶太人。 我們班上也有猶太同學,學校裡還能看到蓄大鬍子,無論冬夏都穿著黑色禮服的年輕同學,他們大概已經是猶太教的長老,雖然還有學生的身分。我又漸漸了解,他們個個都拿高分,非常勤學,這是猶太人的傳統。玩歸玩,讀書一事永遠優先。他們玩起來也不會太瘋,教養都不錯。 瑪拉末,當年便是這樣的一個學生。不太像有的才氣縱橫的作家,有許多調皮搗蛋的少年。現在看他的照片,依然是乾乾淨淨,家居也是一樣。有點像一位標準的公務員。他在生活上其實也是這樣的。 就職業生活而論,他是個典型的養家活口的教師。一生都在教書,也沒成為名教授,雖然他的作品足可以讓許多教授寫成研究論文。他教農業學校的寫作班,那一所大學不覺得有必要開文學課程,這麼一位大師,即便是得了普立茲獎,也還是在教作文,農學院的。 他出身微賤,父親是個雜貨店主,工作量非常大,賺得的卻是蠅頭小利。母親早逝,他父親一生努力工作,正直為人。猶太人不這樣,更無法受到接納了。這樣的背景,在他寫出另一本「夥計」中展露出來,也是非常出色的作品。 跟讀到的他的長短篇差不多,瑪拉末總是對於信仰有一定的堅持。他堅持的是信仰本身,而非什麼教的信仰。要我說的話,我就講,瑪拉末的信仰是普世化的,也就是忠於自己的信念。 便以「夥計」來說,那個年輕的店員,幹了若干不道德的事,雖然不是彌天大禍。他生活極苦,身心俱疲,然而卻也在不斷的救贖自己。結尾處可以把自己心靈的境界提升到聖法蘭西斯的層次。 這樣的故事,讓我們看到作一個「人」的過程是很艱難的,但是也很值得。 他的人物,常常就是透過了千辛萬苦的試煉,以期達於神聖。然而這樣的神聖,卻是不自覺的,不是為了要得救,不是為了成名,不是為了富有,而是永遠的堅持,漸漸提升,終底於成。 修理匠所受的苦,比起那個另一本書裡的店員可厲害多了。雅科夫,一個什麼都沒有,連野心都沒有的小修理匠,卻被捲入一宗謀殺男孩的案件中。而這個案件,又被羅織為猶太人為了祭典而為。注意,這是無中生有的,但是幾乎所有的非猶太人都相信。 正義的力量,面對著如此共有的錯誤的成見,顯得極為薄弱。許多人陷入共犯結構,卻是不自覺的,包括學者、專家、教士,大法官,乃至於無數小人物,不相信猶太人會搞魔法而且天生邪惡的人非常少,必然勢單力薄。想要堅持正義,卻極可能為自己招來殺身之禍,一如那位明理的地方法院推事。 善意可能被理解為偽裝,任何的言語動作都被視之為有邪惡目的作為。「有色眼鏡」還好,大家根本就生出一對「有色眼睛」。人類世界天生就生出有色眼睛的不知道有多少。地域的、種族的、階級的、年齡的、文化的、……,作者實際上也提示了一點:我們都可能成為共犯。 想想看,沒有天生的有色眼睛,會有日本人對中國的入侵嗎? 會有美國的杜魯門下令以原子彈轟炸東方的日本嗎? 會有希特勒把六百多萬猶太人送入煤氣房嗎? 那些作惡的人,都有他們的集體意識,他們也都上下班,也都會給兒女過生日,也都會上教堂,讀文學作品也都會感動,不是沒心沒肺的怪獸。 修理匠面對的是整個人類發展過程中難免的共犯結構。他如何會有足夠的能力阻擋? 他唯一的自衛武器,就是堅持自己沒有做那麼傷天害理的事。 那樣的堅持非常艱困,因為,人是會為了他們原先信守的那個「正確」,不惜犧牲正義,以錯為對的。要把對錯倒置,很費事,但是大家都會不厭其煩想出以為很好的辦法。 所有的專制政權,也都用過類似的策略。因為整個社會整個政治體制都加入了迫害,那樣的事也就不難了。他們可以表示為的要你好,「雖然你犯下了滔天大罪,但是我們是寬大的。」他們也可能以一種解釋,為你開脫,他們會說,那背後指使的人才是真兇,你要是交出名單,我們就從輕發落.好處好到你想都想不到。他也會以最惡毒的牢獄折磨你,卻又讓你相信只要承認,馬上雲淡風輕。他們會讓你最愛的人,最敬重的人,最在意的人,拿著一份要你承認犯行的自白書,自然是流著淚要你簽字。他們甚至會說,政府馬上就要展開對猶太人的大屠殺---要是你堅持不認罪的話---他們居然利用到你的慈悲心腸。他們會發動最有權威的人給你承諾,保證特赦,絕不食言。他們讓你知道,清白一點都不重要,自由、金錢才是真的。 便是最卑微的人,也有他們的尊嚴,也會有他們的堅持。也許,一無所有,更無犧牲的必要,他們沒有享受過物質生活,就像他的那位岳父一樣,一無所有而非常崇敬神衹。這個熟讀了斯賓諾莎哲學的修理匠,他在寫下信仰什麼的時候,他填的是「自由思想者」。我們都以為我們也是自由思想者,然而,我們敢承諾,要是在同樣的遭遇裡,我們會依然堅持自由思想者的身分嗎? 只是問問,不用回答。 修理匠的生命中,能擁有的很少:一身破衣服,一雙破鞋,最要緊的是那個工具箱,不在身邊就時驚慌。食不知味,只有飢飽,臥不擇蓆,只問醒睡。他是連前途都不會有妄想的人。只相信規規矩矩作人,勤勤懇懇作工,從不惹事,安渡此生應無問題。 在雪地裡有人喝醉了躺在地上,為了救人,他還躊躇片刻,因為從那個胖老頭身上他看到了反猶太的標幟。但是,窮苦與良知讓他無法不顧而去,結果是,他的災難,總是從他的善良而來。這樣模式的故事,對我們都不會陌生吧? 是的,要是你堅持,不會永遠沒有支援,只是堅持得好苦啊。人性經得起這樣子試探的有幾個? 他甚至於要警告以及用力的拍打自己,在幾度絕望之後重新振作,想法子不要淪落成瘋子,不明不白地認了罪! 是的,最後,他勝利了,因為他的故事讓許多人漸漸知道了,要是以巫術指控他,很難自圓其說。許多人也許會把他當作受難的耶穌,但是,他卻一點要當耶穌的意思都沒有,要是從來就沒出事,只是一個修理匠當到如今,多好! 瑪拉末相信,文學是最好的雄辯,是嗎? 我沒有充分的能力透徹理會這一句話。我只能說,瑪拉末的文學的確是最好的雄辯。他揭露的是人性中最尊貴、最卑下,最苟且、最堅持,最自私、最慷概,最晦暗、最光明等等的每一個面向。在本書中任何一個出場的人物,無論是主角、配角,還是臨時演員,個個都深入人心,從男主角到一個只出場一次的獄卒,莫不如此,真乃大宗大匠,出手便不同凡響。 而在其深刻細膩之外,在滔滔濁流中,作為一位作家,瑪拉末在萬難萬苦中從未自良知的信仰中退卻。是什麼樣的心靈,才會把從小聽到的一則簡單到只是幾句話的「冤情得雪」的故事,放在心中好幾十年,然後鑄成千古偉構? 我知道的是,這樣的一位孜孜不倦,直到三十八歲才讓大家知道他的名字的作家,是以文學為唯一來完成他自己生命的手段,非關名利,不計久暫;暢銷市場,想都沒想。難怪這一本書改編成電影「我無罪」,頗獲好評,他卻處之淡然。瑪拉末之成功,如日升月沉,風調雨順,自自然然,也是我們受他作品浸染薰陶的真實感覺。 (每週四亮軒書場開講; 台北市瑞安街61巷3號4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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