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座教堂,因為大家去禱告總能得到自己所求,所以名聞遐邇。
有一個年輕人慕名而去,看到善男信女排隊,人人虔誠禱告。
他望著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容貌,不由得同情起祂來。上帝的兒子,為世人灑了自己的鮮血之後,還要日夜聆聽這麼多祈求,滿足這麼多願 望。
於是他動了一個念頭:「耶穌啊,我真想為您分憂解勞。但願我能代你釘在十字架上。」
他的念頭是十分真誠的。於是他聽到一個聲音回答了:「真的嗎?你真的這麼想嗎?」
他大吃一驚,發現耶穌正以只有他能看到的微笑在回望。
「是的。」他說。
「那很簡單。不過有一個條件。」耶穌說,「那就是,你在十字架上面,不論碰上什麼情況,不論聽到任何祈求,都絕對不能回答,不能 作聲。耶穌是不出聲音的。」
年輕人答應了,突然發現自己已經上了十字架,代替了耶穌的位置。
接下來,他看到那麼多男男女女魚貫而來,祈求這個,祈求那個。有的他同情,有的憐憫;有的覺得無聊,有的感到討厭。開始,他都聚 精會神地聽。逐漸地,他覺得很沒意思,甚至,有些人的祈求無厘頭到讓他覺得憤怒,想要好好訓斥一番。
但是,絕對不能回答,不能作聲。他提醒自己忍耐。
後來,他看到一位胖胖的中年人,來到十字架前,提著一個錢袋跪下。他在感謝耶穌照顧自己這次生意成功,賺了很多錢,也希望耶穌繼 續保佑。中年人起身離去的時候,他注意到這個生意人竟然忘了拿他的皮袋,於是想要出聲提醒。但想到耶穌不能出聲,就忍下了。
接著來的人,是個水手。水手顯然有什麼急事很缺錢用,祈禱的內容是希望耶穌能幫助他。水手禱告完畢起身的時候,突然發現了前面那 個中年人留下的錢袋。他歡呼一聲,感謝耶穌的回應與恩典,就興沖沖地走了。十字架上的年輕人又急了。這個人怎麼可以隨便把別人的 東西據為己有!他想厲聲制止,但是想到耶穌不能出聲,還是忍下了。
後面再來的,是一對年輕男女。他們是新婚夫妻,前來感謝耶穌幫各自找到最適合的伴侶,並且希望耶穌保佑他們蜜月旅行一路平安。
就在他們禱告的時候,突然一陣喧鬧,原來是前面忘了錢袋的中年人回來,搶到十字架前找他遺留的東西。他嚷嚷著新婚夫妻一定看到他 的錢袋,佔為己有,要他們交出來。新婚夫妻一再否認,中年人大怒,找來了警察。新婚夫妻雖然一再解釋,並且求情說他們蜜月旅行的 船即將出航,警察還是把他們戴上了手銬,要帶回警局。
天下豈能有如此不公義的事!
十字架上的年輕人再也忍耐不住,大聲制止。他把自己看到的真實情況說了一遍。接下來,警察趕著在教堂外面不遠的地方逮到了那個水 手,把錢袋還給了歡天喜地的中年人,而新婚夫妻也洗刷了冤枉,剛好可以及時趕上港口要出航的愛之船。
十字架上的年輕人覺得心中塊壘略消,鬆了口氣。
這時他看到剛才不見蹤影的耶穌又出現了。耶穌招招手,要他下來。
「你沒有資格待在十字架上了。你沒遵守承諾,開口說了話。」耶穌說。
年輕人大惑不解:「可是為什麼呢?我做的是善事啊。我讓真相得以澄清,我讓惡人得到懲罰,我讓善人得到釋放啊。」
耶穌說:「可是你知道什麼才是真相呢?那個賺了錢的中年人,他做的是販賣毒品和人口的營生啊。那個水手,急著找錢是要去幫一個貧 窮的小女孩付醫療費啊。那對夫妻,本來即使被冤枉一時,進警察局去蹲蹲,總會證明他們的清白,而不像現在那樣趕上即將遇上風浪, 就要在海洋中沉沒的船啊。你是怎樣澄清了善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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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作者在尾聲附錄的一則故事。
【故事】這本書的作者郝明義先生,是大塊文化董事長,也是「網路與書」的發行人。
1956年生於韓國(韓國華僑),1978年畢業於台大商學系的國貿組,次年進入出版業。
我對他比較有印象的是他在商務印書館任總經理兼編輯的時期,大約是1997-1999左右,
因為那段時間我買了很多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書籍。
【故事】這本書主要講了作者幼年在韓國的生活,以及他後來為什麼來到台灣,
並且一腳踏入出版業。最最主要的,是講述一位韓國老師對他此生的影響。
因為這本書,我終於拿起【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這本我一直遲遲未看的書,
並且發現,【故事】帶給我的感動更甚於【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
這是一本讓我想再看一次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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