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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搞錯對象
2012/12/25 15:06:20瀏覽7836|回應17|推薦39

        鞭刑、死刑,任何令人恐懼的刑罰,對我而言,都不存在,不是因為我的品格有多高尚,而是因為我既膽小又怕麻煩,所以我守規矩,即使早上五點鐘,還是不敢闖紅綠燈。我相信,社會上大部分的人,都像我一樣,只偶爾不小心超速,被開紅單,但也不會大罵警察搶錢,就只是乖乖受罰而已,因此幾乎沒有機會和司法部門打交道。

 

        可是,有些人具有反社會人格,或者因各式各樣的原因而成為罪犯,更嚴重的,就是那些殘忍的殺人犯,也因為這些人而有了死刑。由於有了死刑,才有廢死與否的問題。我國政府不知道為了什麼目的,也不管民意之所向,就追隨流行,跟人家簽訂了公約,結果老是受到國際人權組織的批評。在台灣有個「廢死聯盟」,也經常批評政府的執行死刑,甚至說出「既然政府簽了公約,就應該執行」之類的話,而不是提出一套強烈說詞來讓民眾接受「廢死」(當然他們說了些理由,但都不能讓人一聽就心服口服)。這不是很奇怪嗎?

 

        其實我很好奇,「廢死聯盟」的成員,不曉得有幾人擁有父母或兒女被殘殺的經歷?我想,因為我不曾有這種經歷,所以死刑的有無,對我都是一樣的。可是,對於被害者的家人而言,那種失去父母或子女的痛,一定非常痛,因此,有關「死刑的存廢」,最應該被說服的對象,就是這些受害者的家屬,而不是像我這種人。在此我建議「廢死聯盟」,請不用說服我們這些無關緊要的人,只要你們能夠說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受害者家屬加入你們的聯盟,我一定也支持你們。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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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awrenceoftw&aid=7173916
 引用者清單(1)  
2012/12/27 01:41 【生活小舖】 法官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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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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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殺無辜的兇徒的"生命權"在無辜被殘殺者的生命消失之時就消失了
2012/12/27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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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殺無辜的兇徒的"生命權"在無辜被殘殺者的生命消失之時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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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法律容許自衛殺人,既然警察常規地配槍開槍,那麼人的"生命權"就不是絕對不可侵犯的,而且惡徒的生命在某些迫促的情境下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或者說,剝奪這樣的人命是不違法的 — 這時這個惡徒的"生命權"可以說是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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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辜被殘害者重傷瀕死到死亡的過程中,當事雙方的"生命權"是彼此鉤連的,同存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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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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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真的搞錯對象
2012/12/27 17:42

以現在的情形,廢死之所以行不通不是政府不肯配合,而是民眾不肯配合。所以廢死聯盟無論怎麼批評政府,只要民意反對,政府率爾廢死就是背離民意,就是個該下台的政府。廢死聯盟找政府的麻煩等於是逼迫政府反民主,而這樣的廢死聯盟也等於逼迫政府與之攤牌。

廢死聯名為了速成找政府麻煩,最後讓支持廢死但無法執行廢死的政府下台,一旦反對廢死的政府上台,依然會改回來。徒然讓民眾對於人權組織介入政治感對反感。

如果經濟學人雜誌有機會批評台灣的廢死聯盟,那一定是Bumbler anti death sentence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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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差矣~~
2012/12/27 15:27

版大這篇文章所闡述的觀念小弟非常不贊同!

姑且試問,倘若果真如版大所言,逾60%的受害者家屬願意支持廢死聯盟的主張,死刑廢掉了,如何能夠保證這些罪大惡極,本應永久與世隔絕的死刑犯,未來有再出來犯案造成另一樁慘劇可能性不再發生?

所謂往者已矣,來者可追,反對廢死的最高精神,不光是為了實現受害者家屬痛失親人後應得到補償的公平正義,更是有責任的要保護社會上每個人的基本生存權利,讓每個人能夠無後顧之憂實現其生存的價值。

廢死聯盟主張死刑不能抑制犯罪的再發生,不能降低犯罪率,這些都只是片面政治上的思考,因為犯罪率的影響因素並非只有死刑的執行與否,他所牽涉的經濟社會文化層面都非常廣泛,兩者本來就非必然甚至相依的關係。

我更難以接受廢除死刑後改以無期徒刑代替的作法,罪大惡極之人為什麼還需要我們花費社會資源去供養,世界上每秒鐘都有那麼多人死於飢餓受凍,像這樣對人類種族毫無貢獻之人使其於世上苟活,莫不是天大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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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合時宜的例子贊成廢死顯見廢死站不住腳
2012/12/27 12:20

這裡有位人士提王迎先和江國慶。

我非常贊同,但兩個時間久遠的案例(尤其是王迎先),卻正好成為死刑執行的最好依據。這兩個案例也正好是死刑宣判必須妥慎為之的參考。

現今被執行死刑者,百分之百都是確定犯人,犯人也都坦承犯行。

試問,王迎先認罪了沒?他沒認!且王迎並非被執行死刑,而是在那個不開明的年代受到冤曲跳河自盡。再說江國康,他認罪了嗎?他到執行死刑時都沒認!

目前死刑的執行在上述二例的情況下都絕不可能執行,這兩個範例再拿來做為廢死的論據,更顯得廢死理論在現今死刑執行的時空環境下早已完全站不住腳了。


醉紅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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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回答?
2012/12/27 12:04
廢死聯盟的成員是誰?這跟本就不是重點!重點是廢死聯盟這群人,你們憑什麼要求被害者家屬[ 必須 ]原諒加害人?憑什麼?或者你們以為自己就是上帝?

chuck123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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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民,非必然不會含冤莫白!
2012/12/27 11:27

是否應廢除死刑?廢死是否就是對的?我不知道答案,但版主如下之觀點有些意見。

鞭 刑、死刑,任何令人恐懼的刑罰,對我而言,都不存在,不是因為我的品格有多高尚,而是因為我既膽小又怕麻煩,所以我守規矩,即使早上五點鐘,還是不敢闖紅 綠燈。我相信,社會上大部分的人,都像我一樣,只偶爾不小心超速,被開紅單,但也不會大罵警察搶錢,就只是乖乖受罰而已,因此幾乎沒有機會和司法部門打交 道。


因為,
1. 江國慶什麼多沒做,結果被判重罪!
2. 王迎先也什麼多沒做,但刑求致跳河自殺!
3. 不少有知名度之人,不論你認為他是好人或是壞人,在司法上有有些優惠的。例如:楊宗緯偽造文書罰唱歌,蕭淑慎一再吸毒,是易科罰金,緩刑後,一而再犯才被關!
因此,今日在台灣,良民,非必然不會含冤莫白!犯罪之人未必得到相同之審判!(我非否認大部份的受刑人是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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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在搞清楚一點 可以更深入探討
2012/12/27 11:20

基本上廢死聯盟 很多成員從網路上看都是加害者家屬

.....................................



ca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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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都死光光了
2012/12/27 11:08

若病人自己未立下意願書,在他無行為能力時,只需一位家屬簽署就可撤除維生醫療的規定「太寬鬆」了

那些人殺人了

廢死聯盟沒有反應
廢死聯盟都死光光了
到那裡去了
廢死聯盟只要死要錢
拿了誰的錢?


cafer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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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只要為了死刑犯的錢
2012/12/27 11:01

廢死聯盟只要為了死刑犯的錢

難道不是嗎
死刑犯會給錢
但受害人不會給錢
壞人可以決定好人的生死
如果廢死聯盟的人接受讓壞人殺光他的家人
滅9族
滿門都死光光
還是無罪
最後當然廢死聯盟的人也要死

我接受
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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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該做的事
2012/12/27 10:47

廢死聯盟應該要把精力放在 勸導教化民眾 如何不犯罪 起碼不犯死罪 

如此一來 就不會有死刑犯  他們也可省點力氣與大部份贊成死刑的民

意相對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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