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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5 15:06:20瀏覽7836|回應17|推薦39 | |
鞭刑、死刑,任何令人恐懼的刑罰,對我而言,都不存在,不是因為我的品格有多高尚,而是因為我既膽小又怕麻煩,所以我守規矩,即使早上五點鐘,還是不敢闖紅綠燈。我相信,社會上大部分的人,都像我一樣,只偶爾不小心超速,被開紅單,但也不會大罵警察搶錢,就只是乖乖受罰而已,因此幾乎沒有機會和司法部門打交道。 可是,有些人具有反社會人格,或者因各式各樣的原因而成為罪犯,更嚴重的,就是那些殘忍的殺人犯,也因為這些人而有了死刑。由於有了死刑,才有廢死與否的問題。我國政府不知道為了什麼目的,也不管民意之所向,就追隨流行,跟人家簽訂了公約,結果老是受到國際人權組織的批評。在台灣有個「廢死聯盟」,也經常批評政府的執行死刑,甚至說出「既然政府簽了公約,就應該執行」之類的話,而不是提出一套強烈說詞來讓民眾接受「廢死」(當然他們說了些理由,但都不能讓人一聽就心服口服)。這不是很奇怪嗎? 其實我很好奇,「廢死聯盟」的成員,不曉得有幾人擁有父母或兒女被殘殺的經歷?我想,因為我不曾有這種經歷,所以死刑的有無,對我都是一樣的。可是,對於被害者的家人而言,那種失去父母或子女的痛,一定非常痛,因此,有關「死刑的存廢」,最應該被說服的對象,就是這些受害者的家屬,而不是像我這種人。在此我建議「廢死聯盟」,請不用說服我們這些無關緊要的人,只要你們能夠說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受害者家屬加入你們的聯盟,我一定也支持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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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