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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1 00:04:21瀏覽313|回應4|推薦9 | |
話說2003年11月,三口跟幾位朋友一起參加太魯閣國家公園馬拉松…… 的五公里組(歹勢!)。 其實,我們的目的根本不在路跑,而是打算跑完後,由太魯閣走到天祥,回味一下久違的中横建行。理由很簡單,當天有交通管制,路上沒車,走起來特別悠閒,可以專心欣賞美景。 在忽大忽小的雨中跑完五公里後,回到遊客中心換裝、用餐,準備等雨勢稍歇就出發。這時候,一位掛著獎牌的半馬組跑者走了過來,加入我們右側一個三、五個人的小團體。 從來都是跑完就離開會場的我們,首度看到得獎的跑者,登時肅然起敬。 當我們正在以三分畏懼(好可怕,這麼快跑完21公里,不會是鐡打的吧?)、三分敬重(好實力,竟然還能得名)、三分欣羨(那面獎牌掛在我身上,不知道是什麼感覺?)、一分妒嫉(哼,有獎牌就了不起啊?)的眼光看著那位仁兄時…… 什麼?後面又來一位?也掛著獎牌?難不成這群人是國家代表隊級的不成? 過沒五分鐘,又來了兩位,還很輕鬆地邊說邊笑。我們互望一眼,看著彼此張得大大的嘴巴。 …… 不一會功夫,這一組人馬已經膨脹成近二十人的大團體,幾乎個個都掛著獎牌。有的人沒掛—不是沒獎牌,而是拿在手上。 這麼多面獎牌?活動雖然依年齡分成十幾組,看這情形,恐怕他們就拿走一大半的獎項吧? 我們默默起身,開始往外走。像我們這種只能以喘得半死的方式,用龜速跑完五公里的人,坐在幾乎人人得獎的團體旁邊,徒然彰顯自己的無能而已。 走到遊客中心外面,不會吧?東一位、西一位,這麼多人都掛著獎牌?主辦單位發錯了不成? 眼見前方的路跑終點處,一位跑者完跑了,速度慢了下來。一旁的工作人員趨前,往他脖子套上一面獎牌,而,在工作人員手中,還有一大把的獎牌,每一面都亮晃晃地閃著金光。 我們趕緊從行囊中挖出從來不看的秩序冊,仔細查找獎勵辦法的部份: 「……為鼓勵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馬拉松、半程馬拉松的選手,將發給大浴巾及跑完獎牌……」 原來如此! 那規定時間是多久? 全馬(即全程馬拉松,42.195公里)五小時三十分;半馬(半程馬拉松,21公里)三小時。 還好嘛!我們有跑過幾次九公里或十公里的,速度雖然不快,但也都在一小時左右完成。要掛面獎牌(其實只能算是紀念牌啦!),看起來也不是沒希望哦! 隔年(2004年)三月,我們果真報名參加國道馬拉松的半馬組(在高速公路上面跑,風味特殊喔!),也如願拿到「獎牌」……咦?怎麼變成銀色的?而且,好累!人快虛脫、腳快抽筋了!拿到「獎牌」的第一個感覺── …… …… X的,幹嘛沒事找罪受,虐待自己? …… 值得嗎?下次不玩了! 等到下次有路跑活動的時候…… ……都完成過一次半馬了,總不能再回頭去跑五公里、十公里的吧?這可就太不爭氣了! 就這樣,我們由原本小小跑個幾公里健健身的操場歐幾桑,變成了在公路上跑半馬、全馬的跑癌患者,都只怪那一面嚇到自己的、成本低廉、到處都有人掛著的「獎牌」! Ps.頁首那面金色的「獎牌」不是我們當時看到的那面,而是次年(2004年)年底,我們又參加了一次太魯閣馬拉松的半馬組拿到的。 三口百吠 於 2006.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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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